討論串[爆卦] 法官出面說明:為何殺警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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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所有的犯罪,都是缺乏辨識能力吧. 不能辨識被害者的痛苦. 又被自己慾望沖昏頭腦,導致清醒度下降。. 比如強姦犯,是被荷爾蒙控制. 殺人的,也是血氣上騰. 導致他們根本無法控制行為. 還有謀財的,是財迷心竅,導致良心功能喪失. 故,這些人,都是喪失正常行為能力者. 是不是該通通減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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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9條第1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不罰!不罰!不罰!. 3個字清清楚楚寫在那,看不懂的已經不是法盲是文盲了 ,精神鑑定報告結果出來就是行為人行為時已喪失辨識能力了,法官還判他有罪才叫判決違背法令啦,法律本來就是專門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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