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生前未反對器捐就視為同意!副總統拋「器捐默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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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真的很無聊,連有簽器捐的都會有家屬靠杯了,默認同意更是只會起大量爭議,到頭來器官還是捐不出來。. 很多時候要變換思考才能達成目標,其實只要規定「同意死後器捐者才能接受器官移植。」,成年開始每二十年選擇一次同不同意,選擇後二十年內不可更改。這樣自然人人都會樂於器捐。. 現行制度才是白癡到極點,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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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曉得. 這時間點突然拋出這個議題是想做啥. 是嫌開闢的議題戰場不夠多嗎?. 不過在不同文化的背景前提下. 如果強制移植他國作法. 我是覺得行不通. --. ▄▄▄▄ ▄▄ 。 記得. ◢██◣ ◢◢◣◣ ████ 。 對. ████ █◥◤█ ▇▇██. ███◤ ◢███◣ ▇▇██ 。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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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預設默許器官捐贈」是個立意良善的想法,已有多國推行,但我覺得雖然立意良善,但卻可能達到反效果。. 1.只模仿,沒考量到制度與計劃是否合宜. 預設默許器官捐贈是要在有一套完整制度和計劃下推行的,以之前台灣政治人物的腦袋推出的一些政策,就是沒規劃完整,等推行了,再慢慢改。. 以近年推的「一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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