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拍板刑法修正案 網路公然侮辱最重關2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a balanced life)時間20小時前 (2026/01/30 03: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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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晚安,我是錢律師。各位想想每年光是法院判易科罰金的案件就幫國庫進帳多少?當 然昨天行政院通過的刑法修正草案,將公然侮辱與誹謗罪的刑度調高,其實意義未必很大 ,因為這類型案件實務上實在太多,即使該草案最終變成法律條文,法院在適用的時候, 我想除非是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不然量刑上與目前這類型案件的量刑會有多大的差異, 頗值懷疑。即使法院將來對公然侮辱、誹謗罪在量刑上提高刑度,不過刑度提高,依實務 上的習慣,可能在認定上會更為嚴格,也就是會比目前實務對於公然侮辱或誹謗罪的認定 要更嚴格,也就是反而可能更難成立公然侮辱或誹謗罪。當然,這類型的案件,常常因為 各地區或各年齡層的用語習慣或受教育水平的差異,而產生認定上的困難及爭議,基於刑 法的謙抑性,公然侮辱罪、誹謗罪最終應該要除罪化,回歸民事程序,才比較符合保障多 元意見、多元價值觀的時代潮流,如今反而加重公然侮辱罪、誹謗罪的刑度,是否妥適, 顯非無疑。 ※ 引述《Doica2445 (千千千)》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2.記者署名:鍾麗華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政院拍板刑法修正案 網路公然侮辱最重關2年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未來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公然侮辱者,處最高2年 : 以下有期徒刑、2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誹謗與妨害信用罪,最高處3年以 : 下有期徒刑、30萬元以下罰金。 : 根據修正草案,一般誹謗罪罰金由1萬5000元以下,提高至10萬元以下;加重誹謗部分,新 : 增以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等方式加重誹謗者,罰金刑由3萬元以下,提高至20萬元以下。 : 此外,公然侮辱罪罰金刑的刑度也提高,現行公然侮辱罰金最高9000元,以強暴手段(如公 : 然掌摑等)犯公然侮辱者,罰金最高1萬5000元,草案將兩者分別提高為6萬元、10萬元以下 : 罰金。 : 對於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公然侮辱者,草案加重其刑,處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 : 元以下罰金;若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誹謗與妨害信用罪也加重其刑,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 此外,憲法法庭113年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意旨有違,並指明 : 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的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的範圍內,才成立犯 : 罪。 : 有鑑於此,草案配合修正,由現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 : 職務公然侮辱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於公務員依法執行 : 職務時當場侮辱,足以影響公務執行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bit.ly/4t6pFZv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6.備註:八卦法院網聚要來囉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22.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714548.A.D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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