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社維法中介法都不怕 會怕藐視國會??

看板Gossiping作者 (凱特)時間1年前 (2024/05/26 19:47), 1年前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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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X9 (又又丸)》之銘言: : ※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 : 不懂耶 很多人怕藐視國會怕得要死 : : 很怕被舉手表決罰10萬 奇怪 明明就有更好用的社維法跟中介法 : : 警察機關就能處理了 一般人明明更容易觸犯這兩個 : : 怕藐視國會怕成這樣正常嗎? 老實說我更怕社維法 : 受不了了 : 司法 : / \ : 立法 行政 : 法務部 : \ / : 人民 : 三權相互制衡 : 能管理人民的只有行政院 執行單位是法務部 : 立法院是人民選出來 負責代理的機關 : 這是基本設計!! : 你如果立法權 包攬行政權 還吃掉司法權 : 那你這還怎麼正常運作下去?? 立委只能立法跟質詢官員,不能開罰,不要被騙了 至於為什麼要有藐視國會法 官員有備詢義務,要誠實回答 但以前沒罰則,現在立法加上罰則 不要被某位立委問官員有沒有吃早餐,說虛偽陳述要開罰騙了 現在立法後,立委合議確認違法,送監察院調查確認過後開罰 有人會問監察院自己開罰不就好了, 哪個監委會閒閒沒事看立委在做啥,然後覺得某位官員藐視國會就認為要開罰 而且 沒立法前,官員虛偽陳述沒有罰則 沒立法前,官員虛偽陳述沒有罰則. 沒立法前,官員虛偽陳述沒有罰則 有人會問,以前就沒這問題,就你國民黨在野才有問題 以前官員都會誠實回答阿(不過當初民進黨似乎也受不了官員虛偽陳述想立法) ----- 立委本來就可以請民間人士備詢 但也是不來沒罰則,現在加上罰則 簡單說以前沒罰則,現在是加上罰則 總之立委不能說我要開罰就開罰(不要被某個問官員吃早餐的騙了) 只能報請主管機關確認有無違法再開罰, 立委呈報之後主管機關也可以說沒違法不予開罰 (為了減少雙方認知上差異,立委先內部合議確認違法再呈報) 細節大概是這樣 立委還是只有立法,並沒有開罰權 ---- 我是建議廢掉監察院跟考試院,直接立委開罰就好 不然監委跟考試院現在也閒閒沒事做 開罰還要呈報主管機關,不能立委說要罰就要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9.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724077.A.9D2.html

05/26 19:50, 1年前 , 1F
他就在置換概念啊
05/26 19:50, 1F

05/26 19:51, 1年前 , 2F
後面那篇胡扯的更離譜 連看都不想看
05/26 19:51, 2F

05/26 19:51, 1年前 , 3F
監察院考試院養一堆酬庸肥貓
05/26 19:51, 3F

05/26 19:58, 1年前 , 4F
立法、行政權相互制衡. 但開罰後就不對等
05/26 19:58, 4F
立法院不能直接開罰阿,只能"建議"開罰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5/26/2024 20:02:24

05/26 20:10, 1年前 , 5F
什麼叫開罰後不對等?所以意思是官
05/26 20:10, 5F

05/26 20:10, 1年前 , 6F
員可以說謊胡說嗎?
05/26 20:10, 6F

05/26 20:25, 1年前 , 7F
綠共黨還在偷換概念,哪裡不對等了???
05/26 20:25, 7F

05/26 20:35, 1年前 , 8F
我看法條並沒有寫的像你講的這麼詳細耶
05/26 20:35, 8F
你看的是哪一條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5/26/2024 20: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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