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

看板Gossiping作者 (han)時間9月前 (2023/08/14 16:07), 9月前編輯推噓7(15842)
留言65則, 30人參與, 9月前最新討論串3/11 (看更多)
※ 引述《joshchen (拍我的想法)》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劉世怡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46萬 : 元,北檢今天偵結,認定她辯稱沒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也沒人表示不願意等語,僅是卸 : 責之詞,不予採信,依貪污等罪起訴。 :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46萬元 依貪污罪起訴 :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北檢認犯後態度不佳 資策會背信案不起訴 : 涉詐領助理費遭貪污罪起訴 高虹安:檢察官草率 :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高虹安行為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費助理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及王郁文為共犯,高虹安等5名 : 被告因一行為觸犯二罪名,從重依貪污罪論罪;北檢並公布本案偵結的10個Q&A。 : 為何認定被告等人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 本案詐領助理酬金(薪資)的方式,是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要繳回;助理 : 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予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外,其他申報加班費差額均應配合繳 : 回供高虹安自行決定運用,因此被告向立法院申報的金額與助理實際可領取的金額不符, : 顯屬不實。 : 為何認定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 1.屬利用職務上行為 :高虹安身為立法委員,具有審核決定如何分配其辦公室各公費助 : 理酬金及同意核給助理加班費的權限,且須於申領文件上親自簽名或蓋章,因此關於立法 : 院公費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的申報,應屬高虹安職務上權限。 : 2.屬詐取財物的行為: 高虹安自始無意給予助理虛(浮)報差額的金額,而是透過將願 : 意配合繳回的助理,以虛(浮)報、總額報滿的方式向立法院請領助理酬金、加班費至法 : 定上限金額後,扣除高虹安實際要給予助理實領的薪資及「獎金」後,要求助理繳回差額 : ,核屬詐取財物的行為。 : 為何認定被告有不法所有意圖? : 1.立法院按月撥付至高虹安薪資帳戶的問政相關業務費用共計7萬餘元,未見她將此拿出 : 用於辦公室相關事務。 : 2.高虹安主觀上要將每月助理酬金總額報滿接近42萬4360元上限、助理加班費報滿至8萬 : 4872元後,再將酬金差額、加班費與獎金差額要求助理繳回,挪作他用。 : 3.繳回金額於零用金等支出帳記載「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頭痛藥」等明顯私用於她 : 個人支出項目,顯見主觀上有不法所有意圖。 : 為何助理繳回的虛(浮)報差額,只能用於支付其他助理薪資或獎金,而不能用於辦公室 : 支出等問政費用? : 依目前最高法院實務多數判決見解,均認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僅能用於支付公費助理及私聘 : 助理的薪資,始欠缺不法所有意圖,若將之挪用於議員服務處相關開銷支出、選民服務的 : 相關費用等,仍具不法所有意圖,而應論以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本案高虹安將虛(浮) : 報的助理酬金及加班費作為其委員辦公室運作支出及其私人使用,均於法不合。 : 本案認定的詐領不法所得金額?如何計算? : 浮報助理酬金(薪資)差額共8萬4126元、虛(浮)報助理加班費差額共54萬1112元,總 : 計62萬5238元(從寬依助理實際繳回差額的金額);再扣除其中用以支付助理或其他私聘 : 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法院實務見解認可扣除),本案認定的不法所得合計46萬 : 30元。 : 認定不法所得的金額為何比虛(浮)報差額少? : 本案認定的不法所得是以助理實際繳回的差額為主(採對被告最有利的計算方式),且尚 : 須扣除助理因虛(浮)報金額而增加的勞保、健保費用、用於支付助理、私聘助理的薪資 : 等。 : 為何不適用最高檢察署111年2月25日會議結論關於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僅論以刑法詐欺罪的 : 見解? : 上述會議結論認為,為避免檢察機關對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等認定的罪名 : 不一,經參酌國外立法例及學者意見,認公務員如無濫用職權,應僅是單純的刑法詐欺罪 : ;但本案立法院編列的加班值班費預算,是支應立委身為雇主而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所生 : 的相關費用,且是經高虹安於請領名冊上簽名核定後向立法院申報,尚與一般公務員因加 : 班的事實,直接向所屬機關申領加班費的性質不同,因此不適用最高檢會議結論見解。 : 起訴助理的理由? : 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自承知悉申報的金額與實際領到的酬 : 金、加班費不符,並知悉要將差額繳回的用途;王郁文雖否認犯罪,他也認知是「幫忙領 : 加班費」出來,因此認定助理均知情並配合高虹安詐領款項。 : 被告李忠庭獲不起訴處分的理由? : 民國109年2月至110年3月間,李忠庭有實際任職於高虹安立法委員辦公室,並從事助理工 : 作,雖然每月領取公費助理薪資金額不一,但並無詐領(也無配合繳回)情事。 : 為何僅起訴詐領109年間的酬金、加班費? : 本案依查得的事證,僅足以認定109年間的虛(浮)報、詐領情形,其餘年度並無積極證 : 據可資證明。(編輯:陳政偉)1120814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8140095.aspx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看內文北檢已經從觀認定被告的一些事證了 : 而且只有算109年 結論:一堆屁話。 北檢你要說服人民只要做以下兩件事: (1) 前一個用公積金的李俊俋用"偵字案"開始查。 不要用"他字案"混淆,他字案是當犯罪行為人不明確時才用。 既然北檢認定公積金是違法,行為人也明確,請直接用"偵字案"。 (2) 立法院助理加班費核報高達90%以上,怎麼可能絕大多數立院助理都會認真加班。 沒有加班事實就領加班費就是詐領公費,這核報比例高到不尋常。 北檢給我查全部立院助理是否有領加班費但沒有加班之實。 沒有做以上的兩件事,說再多的理由都是屁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84.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2000425.A.730.html

08/14 16:07, 9月前 , 1F
黨說了算
08/14 16:07, 1F

08/14 16:08, 9月前 , 2F
所以現在用偵字了啊
08/14 16:08, 2F

08/14 16:08, 9月前 , 3F
你查小智,人家就查你,很公平啊
08/14 16:08, 3F

08/14 16:08, 9月前 , 4F
"怎麼可能絕大多數立院助理都會認真加班"
08/14 16:08, 4F

08/14 16:08, 9月前 , 5F
詐財,黑道,燒陰毛,新政治
08/14 16:08, 5F

08/14 16:09, 9月前 , 6F
八又翻
08/14 16:09, 6F

08/14 16:09, 9月前 , 7F
呵呵,現在是要把藍白綠黃四黨一起拉下水嗎
08/14 16:09, 7F

08/14 16:09, 9月前 , 8F
你又要怎麼證明人家沒有認真加班??
08/14 16:09, 8F
你找一家公司加班費核報高達90%以上再來嘴。

08/14 16:09, 9月前 , 9F
紅燈右轉被攔下,一堆說怎麽不抓其他人的
08/14 16:09, 9F
※ 編輯: zhanguihan (114.136.84.189 臺灣), 08/14/2023 16:13:26

08/14 16:10, 9月前 , 10F
這就跟違停一樣大家都停,但有人檢舉才有罪
08/14 16:10, 10F

08/14 16:11, 9月前 , 11F
高這個案子基本上無解,換黨的助理還負
08/14 16:11, 11F

08/14 16:11, 9月前 , 12F
責管帳,離開前都把資料蒐集好了
08/14 16:11, 12F

08/14 16:11, 9月前 , 13F
其他立委有助理跳出來檢舉嗎?
08/14 16:11, 13F

08/14 16:12, 9月前 , 14F
綠委助理很閒是有可能 其他立委助
08/14 16:12, 14F

08/14 16:12, 9月前 , 15F
不然檢察官怎麼拉得出46萬這個精確數字
08/14 16:12, 15F

08/14 16:12, 9月前 , 16F
理肯定工時爆表
08/14 16:12, 16F

08/14 16:12, 9月前 , 17F
08/14 16:12, 17F

08/14 16:12, 9月前 , 18F
沒有內部檢舉根本查無可查
08/14 16:12, 18F

08/14 16:13, 9月前 , 19F
貪污是公訴罪,誰說一定要有人檢舉
08/14 16:13, 19F

08/14 16:13, 9月前 , 20F
像李俊俋不是要被查了嗎
08/14 16:13, 20F

08/14 16:14, 9月前 , 21F
高虹安一開始還是被柯粉笑的他字案
08/14 16:14, 21F

08/14 16:14, 9月前 , 22F
沒證據你查什麼 他字案而已
08/14 16:14, 22F

08/14 16:14, 9月前 , 23F
你找一家公司加班費核報高達90%以上再來嘴
08/14 16:14, 23F

08/14 16:14, 9月前 , 24F
其實我相信大多數立院助理應該都會被加班到
08/14 16:14, 24F

08/14 16:14, 9月前 , 25F
只能說綠營用過的都有毒,養老鼠咬布袋
08/14 16:14, 25F

08/14 16:14, 9月前 , 26F
去年柯粉不在台灣?
08/14 16:14, 26F

08/14 16:14, 9月前 , 27F
不用找了 我幫你回答 新竹市政府
08/14 16:14, 27F

08/14 16:15, 9月前 , 28F
能報滿,錢是不是全都助理領到才是問題
08/14 16:15, 28F

08/14 16:16, 9月前 , 29F
李俊挹100%沒事,只要管帳沒拿資料出來
08/14 16:16, 29F

08/14 16:16, 9月前 , 30F
就查無證據
08/14 16:16, 30F

08/14 16:16, 9月前 , 31F
很多公司核報超過90%吧..欠檢舉是不是
08/14 16:16, 31F

08/14 16:16, 9月前 , 32F
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 快去查
08/14 16:16, 32F

08/14 16:17, 9月前 , 33F
啊 原PO
08/14 16:17, 33F

08/14 16:17, 9月前 , 34F
而且不是認為公積金違法吧 偷換概念?
08/14 16:17, 34F

08/14 16:17, 9月前 , 35F
你不是問我嗎 我現在回答你第二次了喔
08/14 16:17, 35F

08/14 16:17, 9月前 , 36F
錢不是老闆出,當然能報多少報多少
08/14 16:17, 36F

08/14 16:18, 9月前 , 37F
可是這個說法 原PO不接受耶
08/14 16:18, 37F

08/14 16:18, 9月前 , 38F
私人企業,員工加班費=老闆的錢
08/14 16:18, 38F

08/14 16:18, 9月前 , 39F
公家單位,員工加班費=全民出的錢
08/14 16:18, 39F

08/14 16:20, 9月前 , 40F
新竹市政府102年度加班費核報比例,原PO快
08/14 16:20, 40F

08/14 16:20, 9月前 , 41F
去查有沒有超過90%啊
08/14 16:20, 41F
查呀,我又不care。是你說要舉證要證明助理是否加班。 我的論點就是"核報比例太高"。 詐領加班費的要件是領了加班費但無加班之實。 若本論點成立,檢察官就該查,不要大小眼。

08/14 16:22, 9月前 , 42F
白鐮黨貪污違法
08/14 16:22, 42F
※ 編輯: zhanguihan (114.136.84.189 臺灣), 08/14/2023 16:31:59

08/14 16:30, 9月前 , 43F
法律沒有平等原則,你覺得其他人有,請自
08/14 16:30, 43F

08/14 16:30, 9月前 , 44F
己去告發
08/14 16:30, 44F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一項: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08/14 16:32, 9月前 , 45F
党說了算
08/14 16:32, 45F
※ 編輯: zhanguihan (114.136.84.189 臺灣), 08/14/2023 16:36:10

08/14 16:46, 9月前 , 46F
墨綠柯布林白憐教崩潰哭哭喔嘻嘻
08/14 16:46, 46F

08/14 16:47, 9月前 , 47F
不管啦黨說的算
08/14 16:47, 47F

08/14 16:47, 9月前 , 48F
選前就告發土城安為何現在才起訴
08/14 16:47, 48F

08/14 17:23, 9月前 , 49F
哪來的低能柯糞他字案偵字案傻傻搞不清?
08/14 17:23, 49F

08/14 17:24, 9月前 , 50F
案外案一開始都是用他字案的,高的案件
08/14 17:24, 50F

08/14 17:24, 9月前 , 51F
罪證確鑿當然直接用偵字案。
08/14 17:24, 51F

08/14 17:25, 9月前 , 52F
從來沒有人說檢察官開始調查就要用偵字
08/14 17:25, 52F

08/14 17:32, 9月前 , 53F
證據拿出來啊
08/14 17:32, 53F

08/14 17:40, 9月前 , 54F
假加班沒做事,領錢後繳回當立委事務費。
08/14 17:40, 54F

08/14 18:27, 9月前 , 55F
這麼多人闖紅燈 怎麼只抓我QQ
08/14 18:27, 55F

08/14 18:35, 9月前 , 56F
民進黨是在測試自己35%鐵票的底線嗎?
08/14 18:35, 56F

08/14 18:35, 9月前 , 57F
自己底線自己來破
08/14 18:35, 57F

08/14 18:52, 9月前 , 58F
大家都闖紅燈 警察怎麼只開我單:)
08/14 18:52, 58F

08/14 19:42, 9月前 , 59F
都這樣還不下車,鐵粉無誤
08/14 19:42, 59F

08/14 20:15, 9月前 , 60F
建議全查
08/14 20:15, 60F

08/14 22:13, 9月前 , 61F
立委們瑟瑟發抖 正在積極做假簽到記錄了吧?
08/14 22:13, 61F

08/14 23:04, 9月前 , 62F
就說民進黨打這個,殺敵一人自損五十幾
08/14 23:04, 62F

08/14 23:04, 9月前 , 63F
其實蠻划算的
08/14 23:04, 63F

08/14 23:07, 9月前 , 64F
記帳的也很好笑,不可能是李立委自創的
08/14 23:07, 64F

08/14 23:49, 9月前 , 65F
我才覺得這篇都屁話...
08/14 23:49, 65F
文章代碼(AID): #1asU2fSm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1 篇):
文章代碼(AID): #1asU2fSm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