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人是學到什麼課,才開始支持廢死?

看板Gossiping作者 (冠軍車手321)時間11月前 (2023/06/15 01:56), 11月前編輯推噓6(6022)
留言28則, 13人參與, 11月前最新討論串3/9 (看更多)
除非教授很愛講廢死,不然法律系根本沒有任何一堂課會去講廢死不廢死的問題,「刑度」 這種東西在法律的學習上根本一點都不重要 刑法在法律系就三堂課: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事訴訟法 刑法總則: 犯罪三階段理論 正犯、共犯 錯誤理論 競合理論 刑法分則: 犯罪構成要件 刑事訴訟法: 管轄權 強制處分 證據法則 廢死是屬於刑事政策的東西,上面三堂課完全不會提到。對於一般法律人而言,會覺得吵這 個根本莫名其妙,廢又怎樣不廢又怎樣?在法學上根本沒啥需要討論的 廢死這種東西只有專門研究刑事政策的教授或研究犯罪學的人會比較愛討論,對一般法律人 來說根本沒差 如果硬要拉一個法律人來問他支不支持廢死,頂多啦,也是講一些什麼刑法謙抑思想之類的 (刑總概念),所以不反對廢死。但如果逼問他「啊被害人家屬感情怎麼辦?可不可以教化 誰說了算?」,他八成也就跟著說喔那就不要廢除啊,又沒差 不要把死刑問題看得太重,這只是刑法學中的刑事政策中的一個小問題。法律不是只有刑法 ,法律系要學的法可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3.214.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6765379.A.924.html

06/15 01:57, 11月前 , 1F
我想很認真的問你廢死的中心精神是啥
06/15 01:57, 1F

06/15 01:58, 11月前 , 2F
因反對而反對
06/15 01:58, 2F

06/15 01:59, 11月前 , 3F
檯面上的解釋都很被動 廢死不能降低犯罪
06/15 01:59, 3F

06/15 02:00, 11月前 , 4F
或是反正都死刑多宰兩個沒差這種說法
06/15 02:00, 4F

06/15 02:00, 11月前 , 5F
犯罪者也有人權(?)這種 其實認真問號
06/15 02:00, 5F
可以參考我發過的這篇 https://reurl.cc/WGDoGe

06/15 02:02, 11月前 , 6F
話說刑責不是立委訂的嗎,關律師啥事
06/15 02:02, 6F
※ 編輯: poggssi (140.123.214.135 臺灣), 06/15/2023 02:02:52

06/15 02:03, 11月前 , 7F
3q 正在讀
06/15 02:03, 7F

06/15 02:04, 11月前 , 8F
從公衛的三段五級討論死刑…
06/15 02:04, 8F

06/15 02:06, 11月前 , 9F
刑事政策好像警大才會開 或是犯防系?
06/15 02:06, 9F

06/15 02:20, 11月前 , 10F
你知道某校已經開始考
06/15 02:20, 10F

06/15 02:20, 11月前 , 11F
刑事制裁與刑事政策嗎?
06/15 02:20, 11F

06/15 02:32, 11月前 , 12F
拜讀完了版主前一篇的文章 但是那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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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2:32, 11月前 , 13F
點都可以被爭辯 一是當一個人可以做出
06/15 02:32, 13F

06/15 02:32, 11月前 , 14F
極為惡性的行為時他是否本身還應該享
06/15 02:32, 14F

06/15 02:32, 11月前 , 15F
有那些權利(生命 自由) 二是支持死
06/15 02:32, 15F

06/15 02:32, 11月前 , 16F

06/15 02:32, 11月前 , 17F
刑不等於全部罪都要死刑 死刑是用來嚇
06/15 02:32, 17F

06/15 02:32, 11月前 , 18F
阻極為惡性的犯罪(殺人 人口販賣)更
06/15 02:32, 18F

06/15 02:32, 11月前 , 19F
何況那些惡性犯罪刑滿釋放的再犯率根
06/15 02:32, 19F

06/15 02:32, 11月前 , 20F
本超高 所謂的再教化完全是理想主義
06/15 02:32, 20F

06/15 03:51, 11月前 , 21F
完全認同w大的想法,但是廢死者最愛
06/15 03:51, 21F

06/15 03:52, 11月前 , 22F
搞滑坡,一看到死刑就嗆“為何不唯
06/15 03:52, 22F

06/15 03:52, 11月前 , 23F
一死刑”
06/15 03:52, 23F

06/15 04:23, 11月前 , 24F
前輩們亂搞 後輩想不甘我事的概念
06/15 04:23, 24F

06/15 05:54, 11月前 , 25F
拜讀你的文章後,覺得那需要「這種法律」
06/15 05:54, 25F

06/15 05:54, 11月前 , 26F
做什麼,不如漢摩拉比法典
06/15 05:54, 26F

06/15 07:17, 11月前 , 27F
範圍小不代表不重要
06/15 07:17, 27F

06/15 07:39, 11月前 , 28F
支持漢摩拉比法典
06/15 07:39,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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