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沈慧虹:高虹安若有證據就應提供給司法機關調查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記者署名:
: 陳育賢
: 3.完整新聞標題:
: 沈慧虹:高虹安若有證據就應提供給司法機關調查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沈慧虹26日針對民眾黨高虹安回應資策會提告的聲明內容表示,
高
: 虹安拿出非常多的信件想去證明自己的程序,但反而是揭露了她以私害公的行為,如果
她
: 有證據,就應提供給司法機關調查,至於領了創業的資金卻還留在資策會,這也應該給
選
: 民1個交代。
: 沈慧虹說,公務人員若要請假或上網申請,都必須完成相關規定才算程序完備,不管是
在
: 公家機關或私人企業,相信都有它的制度在,今天高虹安拿出非常多的私人信件想去證
明
: 她的程序以及相關制度,這只是揭露且證實了她以私害公的行為而已。
: 另,資策會已提告了,整件爭議就進入了司法程序,高虹安如果有證據就應該提供給司
法
: 機關來調查。
: 但高虹安領了創業的資金,卻只有她還留在資策會,這是納稅人的錢,高虹安應該向選
民
: 說清楚講明白,包含她請假等相關爭議,都應該向選民交代清楚,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026002454-260407?chdtv
: 6.備註:
: 沈慧虹:高虹安不講武德,有證據居然不早提出來
: 說好不打臉的還打那麼大力
: 你這樣得罪党了 , 耗子尾之
啊這
不就強盜邏輯嗎?
我先往你身上抹一抹糞
然後再來說你自己要拿出保護自己的東西哇
欸等等
這好像似曾相識
先把勞工弄得很弱勢
然後説你自己要跟老闆講啊
好像差不多欸
不愧是同本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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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6773541.A.656.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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