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江啟臣倡修法 酒測超標就沒入車輛 綠委憂即興式提案

看板Gossiping作者 (酵公菌)時間2年前 (2021/12/27 01:25), 2年前編輯推噓-2(6810)
留言24則, 19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6/21 (看更多)
: 不過,羅致政說,江啟臣身為國民黨主席,不要即興式提案,要考慮整個量刑與其他罪責 : 的關係,要有「衡平性」,有些比酒駕嚴重的過失致死都不見得判處死刑,或是要沒入車 : 輛,也要考慮是否視為犯罪工具,「要拍賣賠給被害人嗎?」國民黨有智庫,應完整提案 : ,也不要炒熱度。 :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絕對支持嚴懲重罰酒駕,但江啟臣的提案涉及財產權的問題,酒 : 駕行為人可能借用或租用車輛,所以要更周全討論,才不會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權糾紛,例 : 如可加重酒駕者吊銷或吊扣駕照之年限,來取代沒入車輛。 :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現行酒駕罰則其實不算輕,要不要修法提高刑度可以討論,不過 : ,須考量法的衡平性及比例原則,「其他類型的犯罪也很嚴重,為何只加高酒駕刑度?」 : 在修法之外,加強行政措施執行更具立即性,如落實加裝酒駕鎖及乘客連坐法,「酒測超 : 標直接沒入車輛也是一種方式」,並加強宣導減少勸酒文化,從根本解決問題。 一堆立委都在裝死唬爛啊 若甲借出車輛給乙 乙拿去犯罪被抓 車輛被沒收 那只是甲和乙之間的財產糾紛 甲要去打民事訴訟跟乙討賠償啊 政府沒義務管甲乙之間的關係 另外 要阻止酒駕除了提高刑責外 重點是要讓"酒駕者的飲酒場所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如在連鎖餐廳喝酒 就該公司對受害者負連帶賠償責任 在路邊小店面喝酒 就該店家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在朋友家喝酒 就房屋的使用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有法人就法人 沒登記就找負責人 非店家團體就找該屋使用人或屋主 既然創造危險源 那就要負起社會安全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44.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0539542.A.654.html

12/27 01:28, 2年前 , 1F
請支持[酒駕初犯]就要[沒收車輛]修法
12/27 01:28, 1F

12/27 01:28, 2年前 , 2F
提供車輛租借也該一併連帶責任
12/27 01:28, 2F

12/27 01:29, 2年前 , 3F
那學生在宿舍偷喝酒罰誰
12/27 01:29, 3F
學生 以及同寢室友 學校可代為賠償 再向學生求償

12/27 01:29, 2年前 , 4F
照你的標準,小7買酒回家喝之後酒駕,小7
12/27 01:29, 4F

12/27 01:30, 2年前 , 5F
要幫忙賠償耶......
12/27 01:30, 5F
你家又不是小7的... ※ 編輯: saccharomyce (1.161.244.112 臺灣), 12/27/2021 01:32:57

12/27 01:31, 2年前 , 6F
推民事部份,不過罰店家有點太過
12/27 01:31, 6F

12/27 01:31, 2年前 , 7F
這個執行上可能有難度 除非停店家停車場
12/27 01:31, 7F

12/27 01:31, 2年前 , 8F
不然客人說沒開車 店家怎麼查證
12/27 01:31, 8F

12/27 01:32, 2年前 , 9F
在街邊喝罪罰國家嗎
12/27 01:32, 9F

12/27 01:32, 2年前 , 10F
三寶比較危險吧
12/27 01:32, 10F

12/27 01:33, 2年前 , 11F
在世界上最會成本外部化的地區之一強調責任?
12/27 01:33, 11F

12/27 01:37, 2年前 , 12F
乾店家屁事 那幹嘛不直接罰供應商
12/27 01:37, 12F

12/27 01:42, 2年前 , 13F
直接罰酒廠不是更快
12/27 01:42, 13F

12/27 01:47, 2年前 , 14F
你要不要直接罰酒商比較快?
12/27 01:47, 14F

12/27 02:34, 2年前 , 15F
罰店家幹嘛….
12/27 02:34, 15F

12/27 03:04, 2年前 , 16F
這種論點快笑死我,就算酒駕很該死
12/27 03:04, 16F

12/27 03:09, 2年前 , 17F
店家買了酒,邊走邊喝去朋友家聊天,再
12/27 03:09, 17F

12/27 03:09, 2年前 , 18F
到公園喝痛快後開車回家,這樣要開罰多
12/27 03:09, 18F

12/27 03:09, 2年前 , 19F
少人?
12/27 03:09, 19F

12/27 03:21, 2年前 , 20F
連帶責任這個不行的 違反自己責任原則
12/27 03:21, 20F

12/27 05:44, 2年前 , 21F
照這說法,台灣連水果刀也買不到,怕連座
12/27 05:44, 21F

12/27 08:36, 2年前 , 22F
正解
12/27 08:36, 22F

12/27 08:57, 2年前 , 23F
水果刀亂比例 至少那把水果刀不會再害人
12/27 08:57, 23F

12/27 10:07, 2年前 , 24F
你這樣太扯了...
12/27 10:07,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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