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江啟臣倡修法 酒測超標就沒入車輛 綠委憂即興式提案

看板Gossiping作者 (ASIAGODGEE)時間2年前 (2021/12/27 20:31), 2年前編輯推噓4(5117)
留言23則, 9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1/21 (看更多)
雖然我不太喜歡江啟臣 也知道這個大概就是順風提出的法案 但其實沒入車輛是很合理的裁罰 就像刀子 除了開鋒武士刀等等是管制物品外 基本上人人都可以持有 但是你拿著菜刀在路上揮舞 問題就來了 菜刀當然會被沒收 更何況如果你真的拿去砍人了 這個是兇器 所以酒駕撞人 車子沒收在比例原則裡面完全沒問題 更何況酒駕 在法律裡是抽象危險犯 不過這樣政客跟商界大佬 每次被抓到還得想辦法拿回自己的車 想想都麻煩 就還是請台灣人多一份 被酒駕撞死的決心比較簡單 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74.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0608274.A.BE7.html

12/27 20:32, 2年前 , 1F
看党要不要給他過了
12/27 20:32, 1F

12/27 20:32, 2年前 , 2F
就是凶器管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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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32, 2年前 , 3F
蔡英文可以參加年度酒駕公祭啊 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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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32, 2年前 , 4F
畢竟你們是死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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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33, 2年前 , 5F
既然你不喜歡他,就沒什麼好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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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打預防針而已 以免被當9.2

12/27 20:33, 2年前 , 6F
忠不一定 但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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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34, 2年前 , 7F
雖然我喜歡江啟臣,但沒入車輛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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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34, 2年前 , 8F
817死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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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35, 2年前 , 9F
直接以殺人罪論處就好了
12/27 20:35, 9F
用殺人罪去辦很麻煩 首先殺人罪必須要有意圖致人於死的目的 光這點酒駕就很難辦到 因為「故意」的認定在法律上是很嚴謹的 你最多可以用過失傷害致死 沒入車輛不合理 那假設走刑法民法後 賠償部分還是得扣押財產 當然包含動產-車子 這樣不就也不合理?

12/27 20:35, 2年前 , 10F
酒駕沒收車子效果很強...應該努力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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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Fgee (111.82.74.100 臺灣), 12/27/2021 20:35:47

12/27 20:37, 2年前 , 11F
酒駕不是殺人罪,拿凶刀來論比就不對
12/27 20:37, 11F
※ 編輯: TRFgee (111.82.74.100 臺灣), 12/27/2021 20:39:20

12/27 20:40, 2年前 , 12F
都是你在講,辦殺人罪很麻煩就不辦了嗎
12/27 20:40, 12F
因為他就不是殺人罪啊 不然你去選立委改法條? 邏輯有沒有問題 像是鄭捷那種 明顯就很好辦 只是有精神鑑定與背景問題 卡在要給多少刑期或死刑選擇而已

12/27 20:42, 2年前 , 13F
酒駕可以立法間接故意殺人,民進黨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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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42, 2年前 , 14F
而已
12/27 20:42, 14F

12/27 20:43, 2年前 , 15F
直接死刑不就好了
12/27 20:43, 15F

12/27 20:43, 2年前 , 16F
現在撞死一個人才四年六個月,法匠別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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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還比較像法盲 因為現今法律都很弱智 基本上我都不支持

12/27 20:43, 2年前 , 17F
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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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Fgee (111.82.74.100 臺灣), 12/27/2021 20:43:29 ※ 編輯: TRFgee (111.82.74.100 臺灣), 12/27/2021 20:45:07

12/27 20:45, 2年前 , 18F
人民普遍覺得司法判的太輕,應該思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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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45, 2年前 , 19F
司法是法律人的還是民眾的
12/27 20:45, 19F

12/27 22:09, 2年前 , 20F
車子連帶充公 + 故意殺人
12/27 22:09, 20F

12/28 07:02, 2年前 , 21F
嗎車子是犯罪工具
12/28 07:02, 21F

12/28 07:03, 2年前 , 22F
酒駕就是不確定故意殺人
12/28 07:03, 22F

12/28 07:03, 2年前 , 23F
法官根本不了解酒駕人的心理
12/28 07:03,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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