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政府即將要索取全部電子支付用戶消費個資

看板Gossiping作者 (Cheshire Cat)時間2年前 (2021/05/25 12:11), 2年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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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下好了 我其實上周收到國稅局的公文 國稅局大意是確實有可能有逃稅行為 不過因為我無法提供他們可供辨識的統編或是個人帳戶等 所以他們也無法調閱資料或是進行更深入的調查 我當初會使用首長信箱是因為,我根本沒你的統編或是個人資訊去檢舉 檢舉逃漏稅是需要有對象的,但我對象就是你文章的敘述 我只是想問國稅局你的行為有沒有可能是逃漏稅 除非你要自清自願提供,不然這件事情就會卡在那邊 不過問題還是那邊啦,你的回應就是避重就輕 你用B2B的名義做電子支付交易轉到自己名下 問題是你的款項是國外進來,先進一間自己的公司8%沒問題 這邊不管是服務還是貨品你都有如實申報 但是最後你進去個人戶頭是用電子支付,你號稱用B2B 問題是最後進去你個人的你有申報所得稅嗎? 當然我也不可能要求你主動提供細節自清,畢竟這是個人隱私 我相信你也沒那麼有膽識真的給國稅局查啦 結論就是國稅局認為他們需要更多資訊才有證據去確認 這樣目前是在灰色地帶,無法主動出擊 就這樣 ※ 引述《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之銘言: : 刪文是本來以為八卦會有一堆專業出來討論 : 後來發現剩下低端4% 只會出來反又說不出個道理 : 浪費時間打這麼多文 只好砍掉文章 不太想跟低端討論太專業的事情 : 建議有稅務問題跟國稅局 "檢舉逃漏稅" 這樣會立案有資料 : 不要用 "首長信箱" 台灣就是這種非常廉價 : 在家裡點擊幾下 成本低 又可以支使政府做事 : 文中已經寫了很清楚 : 公司轉個人 納入個人所得稅最高 45% : 公司轉公司 依照公司申請種類, 有可能只剩下 8% : 個人轉個人 贈與稅 最高20% : OBU->DBU 依照個人所得稅最高 45% : 以上皆合法納稅, 至於會計科目你管這麼多 : 無論 "顧問" "薪資" 都納如個人所得稅 : 公司有商品, 服務 有 Invoice 出貨單 有繳稅 國稅局高興都來不及 : 其實不是很想回, 4% 沒專業 又不想討論. : 反正寄信檢舉還要郵資 email 不用錢 : 政府不辦還可以上爆料 說政府怠惰 : 國稅局回文記得要貼回來 我都猜得出他會回什麼 : 符合會計法 有繳稅 國稅局會管你什麼? : 4% 又要有錢人繳稅, 又不准政府取得資料課稅 : 我猜大概是4%專業不到 所以也搞不懂 反正政府搞什麼就反什麼 : ※ 引述《zzahoward (Cheshire Cat)》之銘言: : : Hi Chengcti版友 : : 謝謝您的解說,雖然您刪文了,但為了抗中保台 : : 台灣需要更多的稅收做長照、軌道建設以及風電計畫 : : 所以我剛剛去信國稅局了,連帶您的發文截圖以及IP : :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20534083.A.CE7 : : 我不太確定國稅局有沒有辦法針對網路發文進行調查 : : 不過希望國稅局能給我一些解答 : : https://imgur.com/oWkh1Ep.jpg
: : 主要是您做的行為其中包含了公司戶轉到個人戶的行為 : : 不太確定如何完成,但似乎是用"交易"的名義 : : 然而,這樣的交易行為依據法規就算是您個人的公司,應該也要計入個人收入 : : 所以無論如何,一有可能是交易並非為真單純資金轉移 : : 二可能性為您並沒有誠實申報個人收入 : : 無論為何,我都不覺得是符合法規或是一個守法公民的行為 : : 當然要是我的說法有錯可以請您指正,我虛心受教 : : 另外就是,我不太懂乖乖認列收入,乖乖繳稅的人為什麼會被叫做低端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90.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1915875.A.C93.html ※ 編輯: zzahoward (36.230.90.23 臺灣), 05/25/2021 12:11:51

05/25 12:15, 2年前 , 1F
只會炒房就行了 DPP的標準不要太不滿
05/25 12:15, 1F

05/25 12:34, 2年前 , 2F
國稅局還滿認真的.也都說明得很仔細.
05/25 12:34, 2F
文章代碼(AID): #1Wh7ZZo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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