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政府即將要索取全部電子支付用戶消費個資

看板Gossiping作者 (Cheshire Cat)時間3年前 (2021/05/09 15:07), 3年前編輯推噓5(9410)
留言23則, 1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0/35 (看更多)
Hi Chengcti版友 謝謝您的解說,雖然您刪文了,但為了抗中保台 台灣需要更多的稅收做長照、軌道建設以及風電計畫 所以我剛剛去信國稅局了,連帶您的發文截圖以及IP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20534083.A.CE7 我不太確定國稅局有沒有辦法針對網路發文進行調查 不過希望國稅局能給我一些解答 https://imgur.com/oWkh1Ep.jpg
主要是您做的行為其中包含了公司戶轉到個人戶的行為 不太確定如何完成,但似乎是用"交易"的名義 然而,這樣的交易行為依據法規就算是您個人的公司,應該也要計入個人收入 所以無論如何,一有可能是交易並非為真單純資金轉移 二可能性為您並沒有誠實申報個人收入 無論為何,我都不覺得是符合法規或是一個守法公民的行為 當然要是我的說法有錯可以請您指正,我虛心受教 另外就是,我不太懂乖乖認列收入,乖乖繳稅的人為什麼會被叫做低端呢? ※ 引述《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之銘言: : 八卦其實低端人口很多, 常常眼紅人家賺得多又說政府不跟他們課稅 : 要課稅 又出來哇哇叫 因為這些人財產可能只有十萬不到 : 因為我大概知道電子交易的問題在哪 常去用 所以也常協助警察查電子交易 : 沒繳稅的就是洗錢 有繳的就是合法 這個法就是防洗錢 要你繳稅 : 有人說為什麼收付方都要把資料送去財政部 -> 因為要課稅 : 電子支付現在不限制在國內, 海外也可以使用 : 我每個月時常有海外交易大概一百萬左右, 因為進來要課稅 : 課稅有幾種 : 1. 海外公司轉到我個人帳戶 -> 依照年度所得稅 : 最高 40%(年四百萬以上, 我超過了) : 2. 海外公司轉我台灣公司戶 -> 8% 左右 依照註冊類型不同 : 但是公司再轉到個人 又變成個人所得稅 : 3. 個人轉個人 -> 贈與稅 20% : 怎麼樣還是要被課超過 10% 以上, 那是我的錢 我才不想要給這些低端人口 : 所以我都放在 OBU 裡面, 不過只要 OBU 一轉到我自己的 DBU : 銀行就課稅 : 現在我的做法就是透過 linepay, 街口付款到個人, 再轉回銀行帳戶 : 這種課不到, 慢慢搬 : 有人說為什麼電子支付要記錄 買賣雙方, 因為電子支付不一定是 b2c : 有可能 b2b 自然人雙方可以透過電子支付來匯款到雙方帳戶 : 依照 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 第 三 章 交易限額及管理 : 第 17 條 :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使用者註冊所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其交易限額如下: : 一、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付款金額, : 以等值新臺幣三萬元為限;儲值餘額以等值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 二、第二類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收款及付款金額,分別以等值新臺幣 : 三十萬元為限。 : 三、第三類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收款及付款 : 金額,由電子支付機構與使用者約定之;個人使用者每月累計電子支 : 付帳戶間款項移轉之收款及付款金額,分別以等值新臺幣一百萬元為 : 限;非個人使用者每月累計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之收款及付款金 : 額,分別以等值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 一堆低端人口都是第一類 沒多少錢 : 我第三類每月可以轉超過一千萬, 如果付款方不登記 : 反正到我身上我就用 8% 公司戶即可, 不需要用到 20% 贈與稅 : 多好洗錢啊 : 其實現在我就是這樣可以慢慢轉.... : 把 OBU 繳完最低的稅就可以進到我私人戶頭 : 其次法案裡面只只要求幾個東西 : 1. 哪種身分證, 以及號碼 : 2. 電話號碼 : 以上是我進出口的時候, 海關實名制就需要填的 : 身分證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證, 也有可能是公司戶的稅務號碼 : 進出口都要填是因為有補稅的問題 : 大概低端人口沒有在進出口 所以也不知道要付這些資料 : 除此之外, 沒有什麼資料需要提供, 以上資料金融機構本來就會提供 : 電子支付當作另外一個金融機構 原本就該提供相同的東西 : 話說回來.. 我還有找到另外一種合法洗錢的方法. : 但是政府不想管, 我每個月可以收到數十筆這類的交易 : 他才是最大的漏洞 : 反正低端人口不懂啦, 光賺錢每月都不夠用了, 還管有錢人怎麼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64.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0544045.A.8A6.html

05/09 15:08, 3年前 , 1F
嘻嘻
05/09 15:08, 1F

05/09 15:09, 3年前 , 2F
抗中保台 推推
05/09 15:09, 2F

05/09 15:09, 3年前 , 3F
嘻嘻
05/09 15:09, 3F

05/09 15:10, 3年前 , 4F
他那篇很嗆還說要告人捏 我為你擔心QQ
05/09 15:10, 4F
我沒有說他違法,我只是想請國稅局解答 當然假如我有說錯,我會虛心受教並在這篇文章後回文道歉 ※ 編輯: zzahoward (36.229.164.189 臺灣), 05/09/2021 15:13:35

05/09 15:22, 3年前 , 5F
覺得他可能被聘雇進行耗時間螞蟻搬家術的員工而已
05/09 15:22, 5F

05/09 15:22, 3年前 , 6F
檢舉逃漏稅嗎 哈哈哈
05/09 15:22, 6F

05/09 15:33, 3年前 , 7F
其實沒錯 法律只是在保障有錢人玩遊戲
05/09 15:33, 7F

05/09 15:34, 3年前 , 8F
劈頭先酸人低端,最後自己刪文消失,某立場信徒真會玩
05/09 15:34, 8F

05/09 15:58, 3年前 , 9F
刪文仔打球
05/09 15:58, 9F

05/09 16:03, 3年前 , 10F
有趣?
05/09 16:03, 10F

05/09 16:24, 3年前 , 11F
05/09 16:24, 11F

05/09 17:11, 3年前 , 12F
刪文是法規一定會過 不想跟4%與浪費時間 4% 只想反 不想
05/09 17:11, 12F

05/09 17:11, 3年前 , 13F
討論 國稅局回什麼我也知道 選擇最低稅負沒有違法
05/09 17:11, 13F

05/09 17:12, 3年前 , 14F
4% 低端 又想跟有錢人課稅 又不想政府有效管理
05/09 17:12, 14F

05/09 17:14, 3年前 , 15F
記得貼國稅局回文
05/09 17:14, 15F

05/09 17:19, 3年前 , 16F
板凳
05/09 17:19, 16F

05/09 18:22, 3年前 , 17F
逃稅跟避稅想必您搞反了 你確定你的支付不是用交易行為
05/09 18:22, 17F

05/09 18:22, 3年前 , 18F
去規避嗎?
05/09 18:22, 18F

05/09 18:34, 3年前 , 19F
我提供服務沒有實體商品 有開發票 不能電子支付嗎
05/09 18:34, 19F

05/09 18:35, 3年前 , 20F
服務是什麼國稅局會去查?有報稅就行
05/09 18:35, 20F

05/09 21:40, 3年前 , 21F
崩潰?幹嘛連噓?
05/09 21:40, 21F

05/09 23:00, 3年前 , 22F
推你 嘻嘻
05/09 23:00, 22F

05/09 23:58, 3年前 , 23F
講這麼多幹嘛 去跟國稅局說啊
05/09 23:58,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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