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政府即將要索取全部電子支付用戶消費個資
看板Gossiping作者zzahoward (Cheshire Cat)時間3年前 (2021/05/09 15:07)推噓5(9推 4噓 10→)留言23則, 17人參與討論串30/35 (看更多)
Hi Chengcti版友
謝謝您的解說,雖然您刪文了,但為了抗中保台
台灣需要更多的稅收做長照、軌道建設以及風電計畫
所以我剛剛去信國稅局了,連帶您的發文截圖以及IP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20534083.A.CE7
我不太確定國稅局有沒有辦法針對網路發文進行調查
不過希望國稅局能給我一些解答
https://imgur.com/oWkh1Ep.jpg
主要是您做的行為其中包含了公司戶轉到個人戶的行為
不太確定如何完成,但似乎是用"交易"的名義
然而,這樣的交易行為依據法規就算是您個人的公司,應該也要計入個人收入
所以無論如何,一有可能是交易並非為真單純資金轉移
二可能性為您並沒有誠實申報個人收入
無論為何,我都不覺得是符合法規或是一個守法公民的行為
當然要是我的說法有錯可以請您指正,我虛心受教
另外就是,我不太懂乖乖認列收入,乖乖繳稅的人為什麼會被叫做低端呢?
※ 引述《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之銘言:
: 八卦其實低端人口很多, 常常眼紅人家賺得多又說政府不跟他們課稅
: 要課稅 又出來哇哇叫 因為這些人財產可能只有十萬不到
: 因為我大概知道電子交易的問題在哪 常去用 所以也常協助警察查電子交易
: 沒繳稅的就是洗錢 有繳的就是合法 這個法就是防洗錢 要你繳稅
: 有人說為什麼收付方都要把資料送去財政部 -> 因為要課稅
: 電子支付現在不限制在國內, 海外也可以使用
: 我每個月時常有海外交易大概一百萬左右, 因為進來要課稅
: 課稅有幾種
: 1. 海外公司轉到我個人帳戶 -> 依照年度所得稅
: 最高 40%(年四百萬以上, 我超過了)
: 2. 海外公司轉我台灣公司戶 -> 8% 左右 依照註冊類型不同
: 但是公司再轉到個人 又變成個人所得稅
: 3. 個人轉個人 -> 贈與稅 20%
: 怎麼樣還是要被課超過 10% 以上, 那是我的錢 我才不想要給這些低端人口
: 所以我都放在 OBU 裡面, 不過只要 OBU 一轉到我自己的 DBU
: 銀行就課稅
: 現在我的做法就是透過 linepay, 街口付款到個人, 再轉回銀行帳戶
: 這種課不到, 慢慢搬
: 有人說為什麼電子支付要記錄 買賣雙方, 因為電子支付不一定是 b2c
: 有可能 b2b 自然人雙方可以透過電子支付來匯款到雙方帳戶
: 依照 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 第 三 章 交易限額及管理
: 第 17 條
: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使用者註冊所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其交易限額如下:
: 一、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付款金額,
: 以等值新臺幣三萬元為限;儲值餘額以等值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 二、第二類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收款及付款金額,分別以等值新臺幣
: 三十萬元為限。
: 三、第三類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收款及付款
: 金額,由電子支付機構與使用者約定之;個人使用者每月累計電子支
: 付帳戶間款項移轉之收款及付款金額,分別以等值新臺幣一百萬元為
: 限;非個人使用者每月累計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之收款及付款金
: 額,分別以等值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 一堆低端人口都是第一類 沒多少錢
: 我第三類每月可以轉超過一千萬, 如果付款方不登記
: 反正到我身上我就用 8% 公司戶即可, 不需要用到 20% 贈與稅
: 多好洗錢啊
: 其實現在我就是這樣可以慢慢轉....
: 把 OBU 繳完最低的稅就可以進到我私人戶頭
: 其次法案裡面只只要求幾個東西
: 1. 哪種身分證, 以及號碼
: 2. 電話號碼
: 以上是我進出口的時候, 海關實名制就需要填的
: 身分證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證, 也有可能是公司戶的稅務號碼
: 進出口都要填是因為有補稅的問題
: 大概低端人口沒有在進出口 所以也不知道要付這些資料
: 除此之外, 沒有什麼資料需要提供, 以上資料金融機構本來就會提供
: 電子支付當作另外一個金融機構 原本就該提供相同的東西
: 話說回來.. 我還有找到另外一種合法洗錢的方法.
: 但是政府不想管, 我每個月可以收到數十筆這類的交易
: 他才是最大的漏洞
: 反正低端人口不懂啦, 光賺錢每月都不夠用了, 還管有錢人怎麼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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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64.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0544045.A.8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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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他違法,我只是想請國稅局解答
當然假如我有說錯,我會虛心受教並在這篇文章後回文道歉
※ 編輯: zzahoward (36.229.164.189 臺灣), 05/09/2021 15: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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