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投失智長照月收5.5萬挨轟貴 柯文哲:成本考量算合理
衛服部規定:
A. 照護員
收住具行動能力之失智症者:每三人應置一人;未滿三人者,以三人計,並得以僱用兼職
人員為之。但兼職人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且兼職之照顧服務員每週至少應提供十六小時
以上服務時間。專任或兼任人員應固定,且不得聘僱外籍看護工。
收住具行動能力之失智症者,任何時段照顧服務員之總數與服務使用者人數比例,日間不
得低於一比六;夜間不得低於一比十。
相比失能者
基本需求
每八人應置一人;未滿八人者,以八人計;收住管路、造廔口、植物人、長期臥床(含
重癱)者,每五人應置一人;未滿五人者,以五人計,其中具長照人員資格之外籍看護工不
得逾二分之一。
任何時段
1、不得低於一比二十。
2、收住管路、造廔口、植物人、長期臥床(含重癱)者,不得低於一比十五。
也就是光人力照護,失智患者有行動能力的成本大概就是2倍起跳
B. 空間
收住具行動能力之失智症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採單元照顧模式,每一單元不得超過十六人。
2、 設有行動迴路空間者,應有均勻且充足光線,及防反光空間設施。
3、 每一單元日常生活基本設施除寢室外,並應設客廳、餐廳、簡易廚房、衛浴設備(盥
洗間、浴室及廁所等)及其
他必要之設施。
失能者要求:無
收住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者達四床以上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一寢室不得超過四床,其中四人寢室床數不得逾單元總床數二分之一。
失能者可以六床
也就是居住空間上有行動能力之失智患者成本大概也是2倍起跳
沒辦法,法規就是這樣,這麼貴要不要問衛服部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67.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079950.A.E50.html
推
03/07 09:22,
3年前
, 1F
03/07 09:22, 1F
推
03/07 09:23,
3年前
, 2F
03/07 09:23, 2F
→
03/07 09:23,
3年前
, 3F
03/07 09:23, 3F
→
03/07 09:28,
3年前
, 4F
03/07 09:28, 4F
推
03/07 09:32,
3年前
, 5F
03/07 09:32, 5F
推
03/07 09:36,
3年前
, 6F
03/07 09:36, 6F
→
03/07 09:36,
3年前
, 7F
03/07 09:36, 7F
推
03/07 09:36,
3年前
, 8F
03/07 09:36, 8F
→
03/07 09:41,
3年前
, 9F
03/07 09:41, 9F
→
03/07 09:46,
3年前
, 10F
03/07 09:46, 10F
→
03/07 09:59,
3年前
, 11F
03/07 09:59, 11F
推
03/07 12:27,
3年前
, 12F
03/07 12:27,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2 篇):
新聞
507
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