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投失智長照月收5.5萬挨轟貴 柯文哲:成本考量算合理

看板Gossiping作者 (Cheshire Cat)時間3年前 (2021/03/07 09:19), 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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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服部規定: A. 照護員 收住具行動能力之失智症者:每三人應置一人;未滿三人者,以三人計,並得以僱用兼職 人員為之。但兼職人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且兼職之照顧服務員每週至少應提供十六小時 以上服務時間。專任或兼任人員應固定,且不得聘僱外籍看護工。 收住具行動能力之失智症者,任何時段照顧服務員之總數與服務使用者人數比例,日間不 得低於一比六;夜間不得低於一比十。 相比失能者 基本需求 每八人應置一人;未滿八人者,以八人計;收住管路、造廔口、植物人、長期臥床(含 重癱)者,每五人應置一人;未滿五人者,以五人計,其中具長照人員資格之外籍看護工不 得逾二分之一。 任何時段 1、不得低於一比二十。 2、收住管路、造廔口、植物人、長期臥床(含重癱)者,不得低於一比十五。 也就是光人力照護,失智患者有行動能力的成本大概就是2倍起跳 B. 空間 收住具行動能力之失智症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採單元照顧模式,每一單元不得超過十六人。 2、 設有行動迴路空間者,應有均勻且充足光線,及防反光空間設施。 3、 每一單元日常生活基本設施除寢室外,並應設客廳、餐廳、簡易廚房、衛浴設備(盥 洗間、浴室及廁所等)及其 他必要之設施。 失能者要求:無 收住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者達四床以上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一寢室不得超過四床,其中四人寢室床數不得逾單元總床數二分之一。 失能者可以六床 也就是居住空間上有行動能力之失智患者成本大概也是2倍起跳 沒辦法,法規就是這樣,這麼貴要不要問衛服部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67.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079950.A.E50.html

03/07 09:22, 3年前 , 1F
一分錢一分貨,只出得起香蕉就別妄想猴子以外的選擇
03/07 09:22, 1F

03/07 09:23, 3年前 , 2F
騎腳踏車的70萬省下來,不就有錢了?叭叭市長浪費
03/07 09:23, 2F

03/07 09:23, 3年前 , 3F
公帑下台負責啦!
03/07 09:23, 3F

03/07 09:28, 3年前 , 4F
跟他們講道理沒用 趁機打壓標題帶風向 達到目的就收工了
03/07 09:28, 4F

03/07 09:32, 3年前 , 5F
衛福部的規定很合理耶
03/07 09:32, 5F

03/07 09:36, 3年前 , 6F
覺青只知道哭夭低薪
03/07 09:36, 6F

03/07 09:36, 3年前 , 7F
覺青要上街抗議衛服部了
03/07 09:36, 7F

03/07 09:36, 3年前 , 8F
非外籍24H 5萬5在那邊哎 真的慣老闆
03/07 09:36, 8F

03/07 09:41, 3年前 , 9F
健保漲價才合理
03/07 09:41, 9F

03/07 09:46, 3年前 , 10F
其實只要開放外籍就能解決問題了
03/07 09:46, 10F

03/07 09:59, 3年前 , 11F
要收5萬多台北市不意外那就是營利了。
03/07 09:59, 11F

03/07 12:27, 3年前 , 12F
營利怎麼了嗎...不然政府一直貼錢有比較爽>
03/07 12:27,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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