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明倫社宅月租4萬惹議 北市府:月收入13萬者適用已刪文
我倒覺得這可以看出, 台北市的標準就是13萬
沒有13萬真的不要生小孩
這13萬可解釋為養一家人, 甚至還可能要繳孝親的那
房租扣掉其實很緊, 如果有社住申請就可以減輕壓力
本來就不是給一般人隨便住的
也跟多數北漂仔上班族, 繳一堆錢給房東養小套房不同
之前有些台女說非20萬不嫁, 我也覺得有點道理
政府想也合理, 畢竟支持家庭式的才會有下一代支撐
其他人? 如果還活著就好好繳稅吧, 繳多少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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