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永春都更完工!氣派大樓對比淒涼釘子戶…他怨:通道淪廢巷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我很窮)時間5年前 (2020/11/16 12:57), 編輯推噓9(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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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iek (戳到你痛處了嗎?)》之銘言: : ※ 引述《togs (雙標達人)》之銘言: : : 其實光看新聞還蠻令人感到欣慰 : : 表示台灣還是很尊重個人抉擇的。 : : 不會因為建商要蓋、民眾就一定要賣掉自己的土地或房子 : : 最終達成這個結果, : : 看上去是雙輸: : : 釘子戶: 各方面或方向被擋到 : : 建商: 釘子戶那部份成為減價或買方的考量點 (相較於沒有釘子戶的情況下扣分不少) : : 但仔細去想,其實釘子戶老闆沒莫名被消失等等 (很多過往案例住戶被弄等等) : : 表示蝦米還是能在鯨魚間生存。 : : 至於到底是不是釘子戶<愛錢>或<單純不想賣>什麼的 : : 那就留著讓人去猜測就好。 : : 至少整體而言我覺得算是民主的象徵之一、釘子戶擁有部分自主權 : : (本文跟政黨無關) : : 其他制度什麼的釘子戶大概就掰了 : : 話說那個釘子戶是不是賣了也此生和來生都不用工作了? : 看到台灣有人有這種想法真是厲害 : 居然說這種當門神卡住所有老舊建築都更的做法叫"台灣很民主" : 屬於公共安全群體利益的都市更新 : 就為了少數幾戶卡住這樣對嗎? : 今天只有一戶你還能跳過他 : 那請問哪天一個建築基地 北東一戶 南一戶 西南一戶 三戶拒絕都更 : 那建築基地要出現梯田型?ㄇ型?ㄈ型?U型?各種幾何圖形? : 居然還以這種現象洋洋得意地說 "台灣好民主" "民主的象徵" : 真是笑掉人家大牙 : 如果30年大樓要都更 12樓一戶不同意 阿難道還能讓他懸空? : 這種公共利益的都更 我覺得取得90~95%住戶都簽下同意書 : 再經過一兩次審議 確定沒有損及不同意戶的利益之後 : 就該強制遷出這些不同意戶 : 哪能容許你一人意見 損害附近幾十戶上百戶的權益 : 那同意戶都白癡就對了? 看你不同意戶當小丑表演? : 附近幾十戶幾百戶都忍受不了環境髒亂 建築安全可慮 生活品質降低 : 90% 甚至99%住戶都簽下去 : 就因為你一戶各種因素不同意拖累大家? : 跳過你都更已經很仁慈了 : 按照都市美觀一致性和群眾利益這種早該強制執行拆除 : 稱這樣叫民主的象徵真讓人歎為觀止呢 瑞凡 其實基地劃開是可以的 法規也有條件可以劃開 為什麼基地一定要方方正正呢 還不是為了價錢好 所以這理由不是很充分 尤其人家是有臨馬路的 本來就可以劃開不參加 但就算是袋地也有通行權阿 不爽你得去修民法喔 至於同一棟的話 看有沒有含一樓 空中的當然比較沒辦法 所以才有一些不正當手段 去取得同意 至於像本案這樣的 其實沒啥問題啊 他有一二樓 建商有三四樓 和平相處就好了 是不是這樣講 不然你就得取消私有財產制阿 土地他有份 房屋他有份 如果他的房子也不到無法整修 不拆除有隨時傾倒的危險程度的話 用投票趕人走 不是很奇怪嗎 多用腦子想 能用錢解決的87%都能解決 剩下的 我不能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20.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5502620.A.DC9.html

11/16 12:58, 5年前 , 1F
凡事都能用錢解決,不能的,就再加幾倍
11/16 12:58, 1F

11/16 13:02, 5年前 , 2F
要提出一個讓他無法拒絕的價錢~
11/16 13:02, 2F

11/16 13:04, 5年前 , 3F
或者讓他繼承人無法拒絕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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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06, 5年前 , 4F
所以說台灣人還是不要再那邊唉什麼都市老舊 看了就好
11/16 13:06, 4F

11/16 13:09, 5年前 , 5F
安真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二條翻一下再出來講
11/16 13:09, 5F

11/16 13:10, 5年前 , 6F
不要亂鬼扯
11/16 13:10, 6F

11/16 13:11, 5年前 , 7F
都更條例就是怕你靠馬路的把裡面的踢掉, 造成住裡面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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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1, 5年前 , 8F
得去求外面的才能加入都更, 導致條件不利, 所以原本就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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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1, 5年前 , 9F
制不能隨便把人踢掉,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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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2, 5年前 , 10F
如果都更條例真的像你講的這樣可以隨便踢掉人, 建商最爽了
11/16 13:12, 10F

11/16 13:13, 5年前 , 11F
建商就東邊劃掉一間 西邊劃掉一間  被劃掉的通通變成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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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3, 5年前 , 12F
法改建的廢地 只能求建商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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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4, 5年前 , 13F
所以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二條就有規定, 同一街廓基本上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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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4, 5年前 , 14F
要納入, 如果有已建設的不能納入, 面積起碼要1000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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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4, 5年前 , 15F
你才能把對方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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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5, 5年前 , 16F
阿我不是說了"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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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6, 5年前 , 17F
"人家是有臨馬路的本來就可以劃開不參加"<--哪來的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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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6, 5年前 , 18F
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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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7, 5年前 , 19F
你以為建商很想收這些釘子戶喔
11/16 13:17, 19F

11/16 13:17, 5年前 , 20F
要是能讓建商隨便把人踢掉  一般住戶的都更條件會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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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8, 5年前 , 21F
阿就本來阿 所以現在都在做危老改建做小案子沒人搞都市更新
11/16 13:18, 21F

11/16 13:19, 5年前 , 22F
那是危老 不是都更 危老就自己一棟 是要劃開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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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9, 5年前 , 23F
兩個精神就不一樣
11/16 13:19, 23F

11/16 13:19, 5年前 , 24F
因為都市更新條件太嚴了 2000平方公尺要六百坪耶
11/16 13:19, 24F

11/16 13:20, 5年前 , 25F
危老自己一棟照現在的建蔽率蓋不起來啦 大概要兩三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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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0, 5年前 , 26F
都更歸都更 危老歸危老  不要胡說八道 好像人家都更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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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1, 5年前 , 27F
意把不同意戶劃進來  你以為大家願意喔
11/16 13:21, 27F

11/16 13:21, 5年前 , 28F
不同意戶也不願意被劃進去阿 要改建的自己去談危老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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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2, 5年前 , 29F
危老建蔽率有放寬 連退縮都沒有要求
11/16 13:22, 29F

11/16 13:23, 5年前 , 30F
危老就可以解決公安防火地震的問題的話 為啥要搞都更
11/16 13:23, 30F

11/16 13:23, 5年前 , 31F
說穿了還不是為了大基地開發利益 剩下都豪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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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4, 5年前 , 32F
危老是不得已的選擇,危老之害幾年後會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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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6, 5年前 , 33F
廣慈附近最近也在醞釀都更 雖說都更 但還是私底下跟
11/16 13:26, 33F

11/16 13:26, 5年前 , 34F
我覺得都沒差 因為以大局來看的話應該是都市機能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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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6, 5年前 , 35F
危老是為了避免潛在災害的妥協 一樣是缺乏整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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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6, 5年前 , 36F
建商談委建 同意戶主張一坪換一坪加兩個停車位
11/16 13:26, 36F

11/16 13:27, 5年前 , 37F
危老對於都市空間利用是很有限的
11/16 13:27, 37F

11/16 13:27, 5年前 , 38F
都市空間利用是假議題 因為都市機能區位可以轉移 老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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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8, 5年前 , 39F
都市空間利用不是假議題
11/16 13:28, 39F
還有 27 則推文
11/16 13:43, 5年前 , 67F
就是廢除股份公司私有嗎?
11/16 13:43, 67F

11/16 13:44, 5年前 , 68F
這些規定只是去規範共有財產怎麼去行使權利 避免少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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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44, 5年前 , 69F
卡住多數人權利
11/16 13:44, 69F

11/16 13:44, 5年前 , 70F
個人財產需要保護 但不是保護特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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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44, 5年前 , 71F
可是他有一塊小基地他的權利超過67%的話 其它大基地的事情
11/16 13:44, 71F

11/16 13:45, 5年前 , 72F
到底關他屁事咧?
11/16 13:45, 72F

11/16 13:47, 5年前 , 73F
如果是都更單元裡面的一小塊地有67%反對  那就劃入之後去
11/16 13:47, 73F

11/16 13:47, 5年前 , 74F
申請劃出啊 但現在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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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48, 5年前 , 75F
彭龍三那塊地頂多3/16反對吧
11/16 13:48, 75F

11/16 13:59, 5年前 , 76F
接鄰計畫道路 還是要計算該區塊的同意比例 所以透天才穩
11/16 13:59, 76F

11/16 14:04, 5年前 , 77F
VV啊,你說的是沒錯,但建商出不到彭要的那個數的87%啊..
11/16 14:04, 77F

11/16 14:04, 5年前 , 78F
....
11/16 14:04, 78F

11/16 14:46, 5年前 , 79F
為同意戶叫屈的 可以幫忙算一下建商這趟可以賺多嗎? 0.0..
11/16 14:46, 79F

11/16 20:55, 5年前 , 80F
建商只算是是同意戶委託代表?
11/16 20:55, 80F

11/17 11:00, 5年前 , 81F
IBIZA大,你那叫多數暴力
11/17 11:00, 81F

11/17 15:05, 5年前 , 82F
這叫比例原則
11/17 15:05, 82F

11/17 15:17, 5年前 , 83F
你個人擁有的專有部份,憑什麼用比例原則呢?
11/17 15:17, 83F

11/17 17:58, 5年前 , 84F
你持有部分專有部分共有,又無法分開處理,最後就只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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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58, 5年前 , 85F
原則,難道一個人卡死所有人才合理?
11/17 17:58, 85F

11/17 17:58, 5年前 , 86F
笑死
11/17 17:58, 86F

11/17 19:32, 5年前 , 87F
IBIZA大 換句話說 錢多就可以玩死錢少的?
11/17 19:32, 87F

11/17 19:36, 5年前 , 88F
為何你的比例原則民法不敢用?例公寓大?管理條例等,公寓
11/17 19:36, 88F

11/17 19:36, 5年前 , 89F
改建要所有所有權人同意才行,民法為何允許一人卡多人呢?
11/17 19:36, 89F

11/18 00:07, 5年前 , 90F
1.這跟錢的關係在哪?
11/18 00:07, 90F

11/18 00:07, 5年前 , 91F
2.民法哪有不敢用? 共有物處分比例就是民法的規定
11/18 00:07, 91F

11/18 00:09, 5年前 , 92F
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重建也有例外, 就是依據都更條例重建
11/18 00:09, 92F

11/18 06:24, 5年前 , 93F
用錢把你周圍鄰居買下來,你的房子就完了,只能被強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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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6:24, 5年前 , 94F
算你的房子不舊?也可以用袋地等理由納入,若是公寓則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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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6:24, 5年前 , 95F
意戶一樓或二樓看你怎麼住
11/18 06:24, 95F

11/18 06:35, 5年前 , 96F
公寓大?管理為何不直接用比例多數決重建?還要弄個例外?
11/18 06:35, 96F

11/18 06:35, 5年前 , 97F
就是因為違憲,都更是自稱有公共利益才能強拆合憲,但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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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6:35, 5年前 , 98F
具有公共利益嗎?真有公共利益根本不用住戶同意,若沒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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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6:35, 5年前 , 99F
利益同意比例再高也不要強拆
11/18 06:35, 99F

11/18 18:00, 5年前 , 100F
建商很支持p大的做法 不強拆那就是變袋地啦 以後建商
11/18 18:00, 100F

11/18 18:00, 5年前 , 101F
只要買下臨路的建築物裡面的住戶就要跪求建商把它劃進
11/18 18:00, 101F

11/18 18:02, 5年前 , 102F
去不然就變成袋地還要跟建商買路文林苑強拆是保障釘子
11/18 18:02, 102F

11/18 18:04, 5年前 , 103F
戶未來可以自行改建 王家的建築線到現在還沒找到
11/18 18:04, 103F

11/18 18:05, 5年前 , 104F
找到的話記得去都市發展局指點一下政府官員
11/18 18:05, 104F

11/19 06:22, 5年前 , 105F
樓上那都是有很多變通的方法,但做的卻都是強迫釘子戶圖利
11/19 06:22, 105F

11/19 06:22, 5年前 , 106F
建商
11/19 06:22, 1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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