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永春都更完工!氣派大樓對比淒涼釘子戶…他怨:通道淪廢巷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戳到你痛處了嗎?)時間5年前 (2020/11/16 12:47), 編輯推噓26(3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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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gs (雙標達人)》之銘言: : ※ 引述《palindromes ()》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gwcZNe5.jpg
: : 看一下資料 : : 彭家也只有公寓1、2樓 : : 又不是整棟都他的 : : 而且3、4樓公寓現在也是建商的 : : 建商還直接把廣告放在外牆 : : 改天要是彭家想重建 : : 建商還不搞你... : 其實光看新聞還蠻令人感到欣慰 : 表示台灣還是很尊重個人抉擇的。 : 不會因為建商要蓋、民眾就一定要賣掉自己的土地或房子 : 最終達成這個結果, : 看上去是雙輸: : 釘子戶: 各方面或方向被擋到 : 建商: 釘子戶那部份成為減價或買方的考量點 (相較於沒有釘子戶的情況下扣分不少) : 但仔細去想,其實釘子戶老闆沒莫名被消失等等 (很多過往案例住戶被弄等等) : 表示蝦米還是能在鯨魚間生存。 : 至於到底是不是釘子戶<愛錢>或<單純不想賣>什麼的 : 那就留著讓人去猜測就好。 : 至少整體而言我覺得算是民主的象徵之一、釘子戶擁有部分自主權 : (本文跟政黨無關) : 其他制度什麼的釘子戶大概就掰了 : 話說那個釘子戶是不是賣了也此生和來生都不用工作了? 看到台灣有人有這種想法真是厲害 居然說這種當門神卡住所有老舊建築都更的做法叫"台灣很民主" 屬於公共安全群體利益的都市更新 就為了少數幾戶卡住這樣對嗎? 今天只有一戶你還能跳過他 那請問哪天一個建築基地 北東一戶 南一戶 西南一戶 三戶拒絕都更 那建築基地要出現梯田型?ㄇ型?ㄈ型?U型?各種幾何圖形? 居然還以這種現象洋洋得意地說 "台灣好民主" "民主的象徵" 真是笑掉人家大牙 如果30年大樓要都更 12樓一戶不同意 阿難道還能讓他懸空? 這種公共利益的都更 我覺得取得90~95%住戶都簽下同意書 再經過一兩次審議 確定沒有損及不同意戶的利益之後 就該強制遷出這些不同意戶 哪能容許你一人意見 損害附近幾十戶上百戶的權益 那同意戶都白癡就對了? 看你不同意戶當小丑表演? 附近幾十戶幾百戶都忍受不了環境髒亂 建築安全可慮 生活品質降低 90% 甚至99%住戶都簽下去 就因為你一戶各種因素不同意拖累大家? 跳過你都更已經很仁慈了 按照都市美觀一致性和群眾利益這種早該強制執行拆除 稱這樣叫民主的象徵真讓人歎為觀止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1.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5502049.A.6CE.html

11/16 12:48, 5年前 , 1F
樓下會噓你共產黨
11/16 12:48, 1F

11/16 12:49, 5年前 , 2F
本篇正解,觀念正確
11/16 12:49, 2F

11/16 12:49, 5年前 , 3F
847思維啊
11/16 12:49, 3F

11/16 12:49, 5年前 , 4F
其實中國也是繞過釘子戶重蓋房子 跟我想像中會強拆差很多
11/16 12:49, 4F

11/16 12:49, 5年前 , 5F
817
11/16 12:49, 5F

11/16 12:50, 5年前 , 6F
好 你用那個屋主角度再發一篇
11/16 12:50, 6F

11/16 12:50, 5年前 , 7F
除非是要蓋公共建設可以強拆 像永春這樣老舊都更得也是繞過
11/16 12:50, 7F

11/16 12:51, 5年前 , 8F
少數服從多數 何況這是90啪的絕對多數,那麼以民主為榮哪選
11/16 12:51, 8F

11/16 12:51, 5年前 , 9F
總統怎不100%都同意才算贏,幫釘子戶講話你怎不幫川普講話
11/16 12:51, 9F

11/16 12:53, 5年前 , 10F
憲法保障財產權阿~~
11/16 12:53, 10F

11/16 12:54, 5年前 , 11F
台北市後來要求住戶先內部有同意書再協助找建商估價
11/16 12:54, 11F

11/16 12:54, 5年前 , 12F
憲法保障財產權不是只有特定人才保障  共有財產要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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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54, 5年前 , 13F
就是避免永春的狀況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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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54, 5年前 , 14F
都有法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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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55, 5年前 , 15F
都更概要要立案本來就要有一定比例同意, 這不是臺北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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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55, 5年前 , 16F
永春的屋主當初提的條件建商都有答應,是他自己反悔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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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55, 5年前 , 17F
以前都更條例要求是1/10, 文林苑事件釋憲後改1/2
11/16 12:55, 17F

11/16 12:56, 5年前 , 18F
原來要強拆啊...精闢
11/16 12:56, 18F

11/16 12:57, 5年前 , 19F
台灣就笑話 不過也好啦
11/16 12:57, 19F

11/16 12:59, 5年前 , 20F
做法不同,以前的都更案是建商自己跟部份住戶配合開會
11/16 12:59, 20F

11/16 12:59, 5年前 , 21F
一戶戶拿同意書收產權,後面就會遇到釘子戶卡關
11/16 12:59, 21F

11/16 13:00, 5年前 , 22F
老店面可以出租賺一筆 新房子又不會分一樓店面給他當包租公
11/16 13:00, 22F

11/16 13:00, 5年前 , 23F
台式民主啦~尊重一下歷史情感; 滿街破爛早該拆了
11/16 13:00, 23F

11/16 13:01, 5年前 , 24F
現在是要住戶自己先內部談到沒有釘子戶再找建商估價
11/16 13:01, 24F

11/16 13:02, 5年前 , 25F
永春建商原本是有要分一樓店面給釘子戶哦…
11/16 13:02, 25F

11/16 13:02, 5年前 , 26F
沒有這種事啦 都市計畫就是分 劃定->概要->事業計畫
11/16 13:02, 26F

11/16 13:03, 5年前 , 27F
劃定只要當地所有權人(必須有房也有地)一人以上提出, 經審
11/16 13:03, 27F

11/16 13:03, 5年前 , 28F
查合乎都更原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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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03, 5年前 , 29F
綠共出來直接推倒樓房阿,共產黨的本質就是這樣不要裝了
11/16 13:03, 29F

11/16 13:04, 5年前 , 30F
概要要一半所有權人同意, 事業計畫要3/5人數2/3面積同意
11/16 13:04, 30F

11/16 13:04, 5年前 , 31F
整天假借公眾利益,公眾個屁,永春都更一坪賣多少?
11/16 13:04, 31F

11/16 13:05, 5年前 , 32F
永春附近的住戶是可以一坪10萬直接買來續住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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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05, 5年前 , 33F
不對齊的都更痕跡在韓國也蠻多的,醜是醜了點,但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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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06, 5年前 , 34F
是都更住宅,不是公共或交通建設,有什麼理由需要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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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06, 5年前 , 35F
一群外來的死乞丐共產黨整天想要揮舞公眾利益大旗炒高
11/16 13:06, 35F

11/16 13:06, 5年前 , 36F
統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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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06, 5年前 , 37F
房價,趕走原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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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07, 5年前 , 38F
都更原則是住戶自己拿回房子, 是趕走誰了?
11/16 13:07, 38F

11/16 13:07, 5年前 , 39F
louise13根本就不懂亂講話
11/16 13:07, 39F

11/16 13:10, 5年前 , 40F
抓到了 你是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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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6, 5年前 , 41F
連最不尊重私有產權的中國都會繞過釘子戶蓋大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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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16, 5年前 , 42F
覺青卻很愛徵收別人的房子,真看不出誰才是共產黨
11/16 13:16, 42F

11/16 13:17, 5年前 , 43F
看 牙 醫 要 先 預 約
11/16 13:17, 43F

11/16 13:29, 5年前 , 44F
覺得同意戶70%就可以了
11/16 13:29, 44F

11/16 13:30, 5年前 , 45F
釘子戶不要合理只要更多
11/16 13:30, 45F

11/16 13:31, 5年前 , 46F
把多數人當塑膠唯我獨尊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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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35, 5年前 , 47F
誰來判定沒有損及不同意戶的利益??
11/16 13:35, 47F

11/16 13:36, 5年前 , 48F
真的不服可以上法院啊
11/16 13:36, 48F

11/16 13:38, 5年前 , 49F
一邊靠杯中華民國美學的建築一邊不準都更 笑死
11/16 13:38, 49F

11/16 13:47, 5年前 , 50F
QQ
11/16 13:47, 50F

11/16 13:51, 5年前 , 51F
中國都繞過釘子戶蓋高速公路,台灣還要更野蠻嗎?
11/16 13:51, 51F

11/16 14:16, 5年前 , 52F
其實增立法增加老屋的持有成本就好了,不同意都更的要
11/16 14:16, 52F

11/16 14:16, 5年前 , 53F
支付全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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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4:17, 5年前 , 54F
30年以上的房子抽個老屋稅之類的
11/16 14:17, 54F

11/16 14:22, 5年前 , 55F
都更要百分之百真的是很蠢~覺得八成就可以了
11/16 14:22, 55F

11/16 14:42, 5年前 , 56F
澎擁有的那棟4層建物的2戶,同意戶無法到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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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4:46, 5年前 , 57F
我國房屋本來就有使用年限的 老屋真的應該放寬
11/16 14:46, 57F

11/16 14:48, 5年前 , 58F
早就說共產黨好了
11/16 14:48, 58F

11/16 14:53, 5年前 , 59F
某L在鬼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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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5:02, 5年前 , 60F
正確
11/16 15:02, 60F

11/16 15:21, 5年前 , 61F
民主國家本來就這樣,不然幹嘛要考公辦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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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5:41, 5年前 , 62F
很多人搞錯了,多數決不叫公共利益,私人財產沒有在多數決
11/16 15:41, 62F

11/16 15:41, 5年前 , 63F
11/16 15:41, 63F

11/16 15:42, 5年前 , 64F
認同
11/16 15:42, 64F

11/16 15:57, 5年前 , 65F
住宅土地這種東西 沒有絕對的永久持有的 過太爽 太礙眼的
11/16 15:57, 65F

11/16 15:57, 5年前 , 66F
都是會被修理 國家機器介入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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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6:00, 5年前 , 67F
地主太多 人民太苦 就會叫你減租 或政府買來再租 房子其實
11/16 16:00, 67F

11/16 16:00, 5年前 , 68F
也是不能亂蓋的 蓋太醜就幹你娘炸爆
11/16 16:00, 68F

11/16 16:22, 5年前 , 69F
私人財產哪會沒有在多數決的, 你買公司股票, 公司決策要不
11/16 16:22, 69F

11/16 16:22, 5年前 , 70F
要多數決? 你持分土地, 土地67%可處分
11/16 16:22, 70F

11/16 16:29, 5年前 , 71F
基本上共有物都是佔有67%就可以單獨處分
11/16 16:29, 71F

11/16 20:37, 5年前 , 72F
是嗎?那釘子戶的建物權狀和土地權狀都是共有的嗎,?
11/16 20:37, 72F

11/16 20:42, 5年前 , 73F
你的機車汽車等私人財產也能多數決嗎?
11/16 20:42, 73F

11/17 01:17, 5年前 , 74F
憲法再讀一遍?
11/17 01:17, 74F

11/17 09:16, 5年前 , 75F
pojohn 公寓土地權狀當然是共有的, 你有沒有買過房子?
11/17 09:16, 75F

11/17 09:19, 5年前 , 76F
機車汽車如果是多人持有, 當然也是多數決
11/17 09:19, 76F

11/17 09:20, 5年前 , 77F
民法就規定 67%的權利, 就可以決定共有物的處分
11/17 09:20, 77F

11/17 10:01, 5年前 , 78F
IBIZA大照你的說法,公寓房子不用都更法也能用多數決囉!
11/17 10:01, 78F

11/17 10:55, 5年前 , 79F
IBIZA公寓的建物權狀也是共有的嗎?
11/17 10:55, 79F

11/17 15:04, 5年前 , 80F
建物有專用部分, 所以不適用民法共有物, 但也因此有其他法
11/17 15:04, 80F

11/17 15:04, 5年前 , 81F
律, 例如都更條例, 來規定處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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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05, 5年前 , 82F
這叫做比例原則
11/17 15:05, 82F

11/17 15:13, 5年前 , 83F
IBIZA大明明就知道公寓有專有部份,你似乎忘了這是受憲法
11/17 15:13, 83F

11/17 15:14, 5年前 , 84F
保障的,憑什麼用比例來侵犯?民法都不敢用比例來侵犯,都
11/17 15:14, 84F

11/17 15:14, 5年前 , 85F
更條例憑什麼用比例??
11/17 15:14, 85F

11/17 17:53, 5年前 , 86F
憑甚麼?憑大法官會議說這部分合憲啦
11/17 17:53, 86F

11/17 17:56, 5年前 , 87F
憲法保障的是所有人權益,不是一個卡死所有人權益,所以才
11/17 17:56, 87F

11/17 17:56, 5年前 , 88F
有比例原則
11/17 17:56, 88F

11/17 19:52, 5年前 , 89F
大法官沒有說強拆合憲喔
11/17 19:52, 89F

11/17 19:54, 5年前 , 90F
憲法的多數人指的是不特定多數人 都更的是特定的多數人喔
11/17 19:54, 90F

11/18 00:11, 5年前 , 91F
1.大法官會議對於強拆的部分是不受理
11/18 00:11, 91F

11/18 00:11, 5年前 , 92F
2.我們現在討論的是比例而不是強拆, 比例的部分大法官會議
11/18 00:11, 92F

11/18 00:12, 5年前 , 93F
是明確肯定「多數決」, 但對於多少代表多數有意見
11/18 00:12, 93F

11/18 00:13, 5年前 , 94F
所以後來修法也調整了都更事業概要的同意比例
11/18 00:13, 94F

11/18 06:14, 5年前 , 95F
大法官是同意發起都更,沒有同意強拆不同意戶36.條沒解釋
11/18 06:14, 95F

11/18 06:16, 5年前 , 96F
現在討論的強拆好嗎?你一直在強調多少比例可以強制私人財
11/18 06:16, 96F

11/18 06:17, 5年前 , 97F
11/18 06:17, 9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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