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無預警放水釀3死!台電技術員涉過失致死10萬元交保

看板Gossiping作者 (Doro)時間3年前 (2020/09/14 01:04), 3年前編輯推噓2(316)
留言10則, 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15 (看更多)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目前倖存者有一男一女 要是駐紮在河床上剛好是那個男的出的主意,且有line紀錄可以佐證 今天要是女方越想越不對勁而對男方提告 宣稱說是因為男方的行為而造成她家人的死亡,所以一樣對男方以過失致死提告 這樣吉有搞頭嗎? 有沒有法律人可以出來討論看看啊? 單純好奇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32.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0016654.A.E88.html

09/14 01:05, 3年前 , 1F
兩個人都有能力干涉這個錯誤決定因此都有責任
09/14 01:05, 1F

09/14 01:05, 3年前 , 2F
你當大家都是無行為能力的人嗎
09/14 01:05, 2F

09/14 01:05, 3年前 , 3F
男的沒強迫那些人一定要做呀,像開車這種,因為開車的是
09/14 01:05, 3F

09/14 01:06, 3年前 , 4F
主因,所以會有過失。但提議出遊的會有嗎?不會吧。
09/14 01:06, 4F

09/14 01:06, 3年前 , 5F
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且沒人逼你去
09/14 01:06, 5F

09/14 01:06, 3年前 , 6F
今天你家小孩說要去山上玩,結果你因為違反交通規則,導
09/14 01:06, 6F

09/14 01:07, 3年前 , 7F
致乘客死亡。你說有過失的是你,還是小孩?
09/14 01:07, 7F

09/14 01:10, 3年前 , 8F
沒有強迫 沒有
09/14 01:10, 8F

09/14 01:11, 3年前 , 9F
監護人對子女的安全有絕對責任
09/14 01:11, 9F
原來如此,感謝各位解惑 ※ 編輯: doro0202 (61.223.32.188 臺灣), 09/14/2020 01:25:15

09/14 01:25, 3年前 , 10F
沒有辦法 被害人同意前往 所以是有自主意思的
09/14 01:25,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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