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改要陪審制還參審制? 民調結果一面倒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宇宙護衛隊)時間3年前 (2020/07/19 12:05), 編輯推噓5(1056)
留言21則, 1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參審制基本上是拿來唬嚨大家的, 就跟公投法一樣, 讓你人民無法創制法律, 就跟金管會一樣, 立專法後整個失去金融監督的功能. 大家要去想想問題的源頭, 為什麼我們需要人民進審判? 其實就是台灣法官的權力太大,甚至於濫權, 卻又無能。 怎麼說呢? 例如經驗法則,奶嘴法官異於常人的事理判斷,造成突襲性裁判, 例如價值觀,光是個人的感情經驗, 就會影響家事案件的結果. 更不用說生活經驗,被告在庭上裝可憐沒效? 錯了, 超有效! 整個來說,法官在拿到卷時,心證就已經定了,接下來大家只是耍猴戲, 現在的公開、審理其實都是虛的, 法官差不多就是負責把整部戲演好。 至於司法院一直在講的參審制才能寫判決理由、才能就事實部分上訴, 嘿嘿, 其實這就是整個司法最邪惡的地方:判決書!! 說判決書是這一切萬惡的淵源、應該是整個改革的重點都不為過。 怎麼說呢? 舉個例子: 鑑定。 前陣子有個新聞,大意是某個兵在退伍前死掉了,法院以非新證據駁回再審, 律師怎麼說?他們以前就聲請另送鑑定,但法官就是不淮,他們後來才自費自己送。 呵呵... 一點都不意外,但這些律師真的不懂。 這些事在法官、檢察官上任前的受訓, 就被這樣教了。 教什麼? 「千萬不要送第二次鑑定, 否則結論不同的話,你的判決書就寫不出來!」 這句話還真印象深刻呢, 在法庭上個人還真沒成功聲請再送鑑定成功過。 再舉個現在惡搞的例子:一審重判、二審輕判、更審豬腳麵線的傳奇。 嘿, 這不是傳說, 而是真的, 而且主要就在權貴犯罪, 例如貪污。 某一年高檢還是高高檢的下了一個條子, 要求檢討為何定罪率那麼低。 (記得低於四成, 遠低於庶民犯罪的九成X 以上) 我這個菜鳥就開始一一看判決了 (理論上應該調原卷出來看), 結果發現其中一個作法是這樣: 關鍵證人的證詞做為一審重判的根據, 二審、更審整個推翻不用, 為何不用? 因為二審跟一審講的細節不完全一致!! 幹恁祖媽咧!! 我問你三年前某天晚上水餃吃幾顆、配什麼湯, 你也不會記得, 結果你現在要求證人記得三年前甚至十年前的一切細節? 另一個作法類似: 問一審沒問過的細節, 然後說因為二審、更審問更多細節, 所以比一審講的更可信, 所以二審更審講的可信, 一審講的不可信。 --- 啦哩啦雜講一堆, 要講的重點就是: 現行二個事實審根本是問題的根源之一,廢除二審事實審更早已是90年代的司改共識, 司法院說「不能就事實部分上訴」, 是腦袋裝豆腐or裝瘋子? 解決奶嘴法官不會認定事實的方法, 是保留事實部分的上訴, 有沒有搞錯啊? 直接剝奪奶嘴法官的事實認定權力才是正辦吧! 再說法律的解釋與適用,這是司法院反對陪審的理由之一: 庶民不懂法律條文。 說實在, 這也是假的, 我們就試過專利案件陪審, 你懂專利嗎? 我懂專利嗎? 法官懂專利嗎? 大家都一知半解, 但實際測試結果是: 只要有足夠的說明, 其實庶民判得比法律背景的人還要好。 (這也是人家美國自己的實證結果) 反倒是現在台灣的職業法官制,匠氣十足地解釋法律後,大家反而沒方法推翻, 例如大家都會遇到的車禍: 怪了, 自殺式左轉被自己撞到, 明明對方是主要過失, 為何我要負擔全部責任? 交通規則是假的嗎? 跟大家報告, 我自己在加州考駕照、上路、跟警察周旋的經驗是: 台灣的交通規則非常先進, 尤其是路權的觀念,該立的條文都有,完全沒有違和感, 台灣會完全無法建立路權、馬路跟叢林一樣,是台灣的司法搞出來的!! 這種現狀, 你不用陪審制, 要怎麼去翻轉?? 參審? 屁啦! 多的是那種看到「路權」二個字就跳起來的白痴,參審根本改變不了。 (按:路權就是Right of Way,不論是航天、航海、航陸,他國的法律永遠在講這個) 司法獨立只能讓司法不受政治干涉, 沒辦法讓人變聰明, 更何況處在一切講期別、把寫判決書當作一生職志的愚蠢環境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7.12.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5131533.A.1D7.html

07/19 12:07, 3年前 , 1F
先幫補 等等法匠會來噓
07/19 12:07, 1F

07/19 12:09, 3年前 , 2F
陪審制度 = 殺人犯 小王小三 酒駕 三寶 重機 國家齒輪 一
07/19 12:09, 2F

07/19 12:09, 3年前 , 3F
率死刑
07/19 12:09, 3F

07/19 12:09, 3年前 , 4F
推。巷子內的
07/19 12:09, 4F

07/19 12:11, 3年前 , 5F
大推,總算有專業的打臉文出來
07/19 12:11, 5F

07/19 12:11, 3年前 , 6F
不是陪審團制,都是打假砲
07/19 12:11, 6F

07/19 12:14, 3年前 , 7F
重新送鑑定明明就很常見
07/19 12:14, 7F

07/19 12:15, 3年前 , 8F
先推了
07/19 12:15, 8F

07/19 12:16, 3年前 , 9F
推奶嘴法官
07/19 12:16, 9F

07/19 12:17, 3年前 , 10F
看檯面上那堆律師政客,就知道法官大概什麼水準
07/19 12:17, 10F

07/19 12:18, 3年前 , 11F
07/19 12:18, 11F

07/19 12:19, 3年前 , 12F
法不信於民 民何以信法
07/19 12:19, 12F

07/19 12:21, 3年前 , 13F
小三小王都除罪了還死刑 當人民白癡喔 民法啥時有死
07/19 12:21, 13F

07/19 12:21, 3年前 , 14F
刑了 要騙也騙一個像的
07/19 12:21, 14F

07/19 12:28, 3年前 , 15F
07/19 12:28, 15F

07/19 12:31, 3年前 , 16F
小王小三該死啊
07/19 12:31, 16F

07/19 12:36, 3年前 , 17F
傳喚小王 陪審團:該死~該死~
07/19 12:36, 17F

07/19 12:38, 3年前 , 18F
黨已定調要參審 你講那麼多是不是中共同路人?
07/19 12:38, 18F

07/20 08:04, 3年前 , 19F
重新鑑定一堆吧,怎麼會少
07/20 08:04, 19F

07/22 09:05, 3年前 , 20F
陪審制量刑還是法官在做,陪審員只判斷有沒有罪
07/22 09:05, 20F

07/22 09:05, 3年前 , 21F
2樓是真的不懂還是亂帶風向
07/22 09:05, 21F
文章代碼(AID): #1V4yQD7N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4yQD7N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