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反三倍劵 台灣一堆理盲
※ 引述《LABOYS (洛城浪子)》之銘言:
: ※ 引述《AIDM (AIDM)》之銘言:
: : 2. 發現金 , 大多數人存起來 , 效果會比消費劵差
: : 昨天看新聞訪問夜市主委 , 他就很誠實的說
: : 三倍劵比較有用 , 如果發現金 很多人不會消費
: : 領現金很爽大家都知道 , 但那只是內包子打狗
: : 很多智障 只為自己想 想領現金
: : 但這種政策不是考慮個人 , 是考慮整體
: : 反三倍劵 台灣一堆理盲
: 發放消費券行政成本高,且從決策到執行的時間較長,
: 更有必須防偽等問題,而且容易產生「以券變現」的亂象,
: 不如改採退稅及補貼弱勢的方式,直接給予民眾現金,更加快速有效。
: https://i.imgur.com/vFfUVfa.jpg
: 蔡英文
: 2008年11月19日
: 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
: 忍法~
: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忍忍
消費券、振興券、coupon 券,
都希望領受人能做超過折扣面額上的消費,
意思就是雖然你只領消費券 3600 元,
但政府希望你會去買本來覺得太貴的 7200 塊的東西,
因為這樣形同 7200 塊的東西打了 5 折。
直接扣稅、發現金,很可能達不到這種超額消費的效果,
這也是為什麼發券成本較發現金高,也還是要發券的用意。
當年政府的這個預期,在發行消費券後才發現效果不好。
效果不好的原因是大家都在卡 3600 元這個上限。
現在政府為了降低「上限」這個思考框架,
所以才設計特別的 coupon 規則,
希望因此讓大家感受到是買東西有 2000 元的折扣,
而不是覺得應該要去卡一個總消費剛好 3000 元這樣的框框。
我覺得政府做錯二件事:
一、大家都在講的多張小面額
二、改名三倍券
第一點,既然希望大家能做超過 3000 元的消費,發小面額要做啥?
讓大家轉而拿去買日常用品嗎?
第二點,改名三倍券。這不是給大家一種,
「一定要讓自己拿出的錢變成三倍」的暗示嗎?
如果大家接受這種暗示,
那不是就變成自己絕對不能拿出超過 1000 塊?
我覺得,一開始的設計就很不錯,只要再追加一條,
低收入戶改成直接發放現金就好了。
原本限定的電子支付,
也應該放寬變成也支援刷卡等各種無紙化付費方式,
且要單筆消費滿三千元才能折抵二千元。
這樣一來,一方面大幅降低拿去買日常用品的機會,
一方面促進環保和社會進步,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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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ndou (220.133.77.108 臺灣), 06/04/2020 08: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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