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痛失「百坪透天厝」

看板Gossiping作者 (Comic Lo )時間5年前 (2020/04/14 16:27), 5年前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8/31 (看更多)
※ 引述《mizulon (:))》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照這個案例 : 假如有人知道某家人要出國玩 : 然後偽造本票然後趁此家人出國時 : 郵差寄信來時拿假印章收件 : 這樣房子也會被賣掉嗎? 法院沒這樣勤快啦 本票--直接法院書狀櫃台繳交--隔天進行--十天半個月審核--五六天書狀產生寄給你 然後還要等有沒有抗告等等…… 光後段的號稱的十天不變期間,要等倒楣鬼送達後不回應完成確定,確定發下來 一來一回就得等上一個月左右……快的也不會短於三週…… 連同前段,衙門大概要走快三個月…… 有錢渡個假隨便就出國兩個月以上三個月的,你要擔心的是你下輩子會投胎在哪, 不是你很聰明懂得利用法院拐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39.5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852872.A.224.html

04/14 16:29, 5年前 , 1F
不合理應該要改正 不然買房是白癡
04/14 16:29, 1F
這東西之所以是新聞,就是因為事件少,幾年一件。 你看新聞會報有人遇上強執、查封拍賣才繳錢還債嗎? 黃任中、或某些有漂亮女兒的狗名人吧…… 你把強執搞死,商業可以停了,除非你要搞民商分離。 若真的同情,請國家立個「脫法程序受害者補償法」,從每個強執案抽0.1 搞不好還大賺一筆國庫盈餘…… ※ 編輯: unclefucka (202.39.58.9 臺灣), 04/14/2020 16:34:25

04/14 16:32, 5年前 , 2F
改一改吧。。比照國稅局就好
04/14 16:32, 2F

04/14 16:36, 5年前 , 3F
改本票簽訂需要公正第三方在場就好
04/14 16:36, 3F
公證人又要賺一筆了。讚啊。 ※ 編輯: unclefucka (202.39.58.9 臺灣), 04/14/2020 16:51:35

04/14 17:22, 5年前 , 4F
把追債弄越複雜,只會讓民間吝於借貸,對那些需要向別
04/14 17:22, 4F

04/14 17:22, 5年前 , 5F
人借錢的人不見得好。
04/14 17:2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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