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損我國際形象不給補償金 李茂生:中央打臉自訂的法律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不惑之年)時間5年前 (2020/03/28 12:10), 編輯推噓7(705)
留言12則, 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4/18 (看更多)
※ 引述《nixon (為人民幣服務)》之銘言: : 不了解政府在想些什麼呢,法條那麼多偏偏用個不是法定理由的來拒絕申請防疫補償 : 按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三條 : 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 : 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就接受隔離或檢疫之日起至結束之日止之期間,得申請防疫補償。 : 但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領取 : 法令不是寫明了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嗎? 只要指定住在教職員宿舍的住宿費 : 為補助性質,就可以依法不給防疫補助一千元啦 : 我只能說 政府選了一個聽起來很爽 但違反法治的作法 身為主場要搞外國人還不簡單嗎? 狠一點的直接發給你補償金 然後宣布為不受歡迎對象 隔離期一到直接驅逐出境叫你滾蛋 好一點的開記者會說雖然外國人不友善 但我們還是會依法律給予補償 然後申請表單規定要戶籍地 全部寫中文不准填寫其他語言 你寫不出來 抱歉資料填寫不確實無法領取 沒戶籍地?怪我囉? 領取時間為申請時間後6個月且現場領現金 沒辦法來?怪我囉? 用公務手段搞你刁民方法多的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33.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368622.A.4BF.html

03/28 12:13, 5年前 , 1F
這招不錯。在西方國家辦手續都不能喬
03/28 12:13, 1F

03/28 12:14, 5年前 , 2F
用程序來刁難 這招不錯
03/28 12:14, 2F

03/28 12:18, 5年前 , 3F
03/28 12:18, 3F

03/28 12:21, 5年前 , 4F
本來就是該這樣,處處刁人然後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03/28 12:21, 4F

03/28 12:43, 5年前 , 5F
本來就該這樣,玩人不需要落人口實
03/28 12:43, 5F

03/28 12:46, 5年前 , 6F
上面喊爽的 要電交給下面搞就好
03/28 12:46, 6F

03/28 12:53, 5年前 , 7F
你的方法真的不錯耶
03/28 12:53, 7F

03/28 12:54, 5年前 , 8F
都是照規矩來最多也只能嘴你不通人情
03/28 12:54, 8F

03/28 13:27, 5年前 , 9F
ㄓF發放時間有問題外,其他大多合法的,發放期限在辦法中
03/28 13:27, 9F

03/28 13:27, 5年前 , 10F
有定備齊文件申請日三十日內發放,可以延長三十日為限
03/28 13:27, 10F

03/28 15:08, 5年前 , 11F
直接用在台面上放話說不給補助,跟對岸用辱華這藉口來封殺藝
03/28 15:08, 11F

03/28 15:08, 5年前 , 12F
人根本沒兩樣
03/28 15:08, 12F
文章代碼(AID): #1UViukI_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4 之 18 篇):
文章代碼(AID): #1UViukI_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