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損我國際形象不給補償金 李茂生:中央打臉自訂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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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說不給然後看吱八板馬上推爆就知道吱八弱智的程度. 1. 你規定當初沒訂好是你政府的問題,你既然不排外,不設限,那. 人家說了什麼跟能不能領補助毫無關係。今天因為讓你政府玻璃心. 碎了就要差別待遇,你他媽跟對面共產黨有什麼差別?. 2. 今天如果有個政策是發消費券全國都發,那億萬富翁一樣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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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李教授說得沒錯啊. 其實本來就不該依沒規定的東西剝奪權利,就算是外國人也一樣. 補償14000的規定我個人認為立得太草率了. 本來就該附上一堆但書. 比如說以最低額度入住(如英國鯛那種)要減額或是不發.... 但再怎樣也不該已經訂下然後找一堆藉口說不給,這樣跟中國有什麼差別.... 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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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和李茂生,你們頭殼壞掉嗎?. 政府沒收不沒收根本和防疫沒什麼關係。. 什麼時期你們這些法律學者還在跟防疫做對。. 你們認為CDC用妨礙防疫的理由沒收不合理。是怎樣不合理?. 政府沒收的法源依據就是這樣,什麼叫政府和自己法律對幹?. 再來時力在吵CDC要接軌WHO,台灣和WHO的IHR機制根本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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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政府選了一個聽起來很爽 但違反法治的作法. 身為主場要搞外國人還不簡單嗎?. 狠一點的直接發給你補償金 然後宣布為不受歡迎對象. 隔離期一到直接驅逐出境叫你滾蛋. 好一點的開記者會說雖然外國人不友善 但我們還是會依法律給予補償. 然後申請表單規定要戶籍地 全部寫中文不准填寫其他語言. 你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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