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損我國際形象不給補償金 李茂生:中央打臉自訂的法律已刪文
※ 引述《qazsedcft (自由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聯合報 / 記者楊德宜/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損我國際形象不給補償金 李茂生:中央打臉自訂的法律
: 他說,
: 「啊,我說錯了。現在是非常時期的例外狀態,主權者可以恣意懸置任何法律,實現朕即
: —————筆戰預備——————
: 開始!!!!
欸欸
本寶寶多年前地特三等榜首
目前月薪6萬年薪90萬魯蛇公務『人』員喇
最高學歷國立中山大學理學院碩士
是說這次武漢肺炎的補償厚
應該是依據
「嚴重特殊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補償辦法」施行
我想問一下這位臺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
你說中央打臉自己訂的『法律』嘿?
我們有一個法規叫做
「中央法規標準法」
其中第二條曰「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其中第三條略以「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細則、『辦法』、綱要......」。
我想請問一下這位大教授
「嚴重特殊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補償辦法」
有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施行嗎?
到底是『法律』還是『命令』?
我只是地特技術類科榜首
大學時曾修過劉渝生老師的法律通識課而已
希望你各位一般行政榜首
司法官榜首出來說幾句公道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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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lmes7 (223.139.64.255 臺灣), 03/28/2020 1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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