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私菸案就是「走私」關務署:涉及刑法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4年前 (2019/07/27 11:56),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 引述《flybow (yyyyyyyy不會再度被喚起)》之銘言: : 關務署官員指出,貨品超帶於免稅數量未申報,有逃漏關稅之虞,都屬於《海關緝私條例 : 》規管範圍,「走私一詞是比較重的用詞,但確實是同一行為」。 : 如果逃漏關稅的貨品為菸、酒,則以《菸酒管理法》為優先法,在法律條文中的用詞就是 : 「超量」,前關務署官員認為,即使只用「超量」、「超帶」等字眼,很明顯仍是違法行 : 為。 : 超買到底是不是走私?? : 那個單位的新聞才是真新聞呢???????? 所以現在是依據法條不同的有不同的解釋嗎? 像如果去日本買2支Dyson或搬水波爐 超過2萬 又沒申報, 或像國安人員一萬多條菸 都是 逃漏關稅 / 走私 (同一行為用詞比較重) 然後像這次一萬多條菸又有觸犯菸酒管理法的問題,是不是這樣? 呼叫五樓法學專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5.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4199811.A.C8F.html

07/27 11:58, 4年前 , 1F
建議法條把走私兩個字改成超買
07/27 11:58, 1F

07/27 12:00, 4年前 , 2F
煙黨:不認同買超的就是中共的同路人
07/27 12:00, 2F

07/27 12:00, 4年前 , 3F
煙黨:不認同超買的就是中共的同路人
07/27 12:00, 3F
文章代碼(AID): #1TEyk3oF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TEyk3o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