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空服員職業工會 針對18 金釵事件三大闢謠
雖然是臉書連結
不過我覺得算爆卦
當中把工會對於18金釵的立場說得很清楚
空服員職業工會
針對18金釵事件做出說明
不過還是沒有解釋工會宣佈罷工時說明4點後報到不提供勤務
但是這18位2點半與2點40報到的
不符合罷工宣告的問題
本文提到
本會所有參與罷工之會員均依照工會指示,收到工會簡訊與工會確認後
四點後開始停止提供勞務,罷工合法權益並無疑義,應受工會法所保障
但是
罷工會員通知簡訊
https://i.imgur.com/RVPm0c0.png
![](https://i.imgur.com/RVPm0c0.jpg)
![](https://i.imgur.com/AqlD7y6.jpg)
工會宣布罷工的時候就很明確的說明了
下午4時以後報到的所有勤務,不得提供勞務
兩點多報到的怎麼會算依照工會簡訊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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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zaGzk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鄭雅菱。
秋後算帳不只18人,針對18 金釵事件三大闢謠!
時間:2019年7月1日下午13:00
地點:空服員職業工會媒體聯絡中心(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69號)
主辦單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0955-584910
訴求:
1. 長榮航空公司立即撤除24位配合罷工行動會員的曠職懲處。
2. 長榮航空公司應秉持誠信對等原則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承諾不秋後算帳、回復會員
權益至罷工前的狀態。
針對長榮航空公司於6月29日發佈之聲明稿譴責18位空服組員於罷工前「擅離職守」不顧
旅客權益與有飛安疑慮云云,工會必須說明:
一. 本會所有參與罷工之會員均依照工會指示,收到工會簡訊與工會確認後,四點後開始
停止提供勞務,罷工合法權益並無疑義,應受工會法所保障。
二. 目前被記曠職之會員並不只18位,已經陸續擴大為24位。除了BR722(上海航班)
BR871(香港航班)、BR180(大阪航班)20位組員以外,尚有執行地面訓練課程勤務之會員,
均依工會指令於四點起參與罷工,卻遭資方改記曠職,並預計事後處份。
三. 報導上將18金釵形容成怠忽職守、蓄意於機邊徘迴,故意丟包旅客,是對當事人嚴重
的抹黑與不實指控。目前遭記曠職的24名組員分別執勤BR722(上海航班)、BR871(香港航
班)、BR180(大阪航班)與地面勤務。24名組員均先提早告知公司四點起將依工會指令參加
罷工行動,公司知情後緊急調派待命人力支援,在第一時間將組織班表註記為STI(罷工)
,卻在事後反悔改記曠職。更重要的是,組員在四點前均依公司指示完成工作,四點後離
開前,乘客也還未登機,並無四點提早罷工,並丟包旅客之狀況。具體說明如下:
(一)、本會會員皆盡忠職守完成罷工前之勤務,並提早告知公司將參與罷工
以BR722(上海航班)為例,會員於15:30即告知事務長將參與罷工行動,管理人員亦即早開
始調派人力,BR871(香港航班)會員在16:00之前亦完全配合公司安排完成勤務、完成安
全服務前置作業等相關工作,在 15:45前告知公司將配合罷工活動,然仍繼續執行工作
任務直至16:00整。另,BR180(大阪航班)其中組員15:30報到、15:35會員告知公司16
:00將配合工會行動進行罷工,公司立即調派人力,會員於16:05才離開公司。
(二)、並未丟包旅客、並未在機邊徘徊刻意不上機
6月20日BR722(上海航班)組員於下午兩點多收到工會罷工簡訊之指示,該機12位會員於
15:20左右抵達機場、15:30當班事務長詢問公司調派課,如果現在組員離開的話,算什
麼?公司回覆算是罷工(班表註記為STI),直到15:45該機仍尚未靠空橋,故該機所有組
員都在候機室等候,直到15:55本會會員再次和工會幹部確認16:00開始罷工之合法性,
直到16:00該機會員才離開候機室、停止提供勞務,而彼時該機航班之旅客根本尚未登機
!何來拋棄旅客、不顧飛安?亦無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中「機組人員不
得把旅客留在機艙先離開」的規定,因為當時旅客根本並未登機!本會會員在16:00前一
切依照公司規定、配合事務長之指示執行勤務,沒有在機邊徘迴、刻意不上機的問題,而
BR871(香港航班)該機會員亦為類似之情形。
(三)、長榮在第一時間將會員之班表註記改為罷工,卻事後又更改為曠職 6月20日公司在
得知組員將參與罷工後,不僅隨即調派人力、也在第一時間發送簡訊告知參與罷工之會員
班表改註為STI(罷工),然而卻在隔日因不明因素又重新將參與罷工會員的班表註記改列
為曠職,不知長榮航空公司反覆更改班表之用意何在。
交大科法所助理教授邱羽凡認為,工會於當天下午4時才取得合法罷工權,空服員不能以
「我等等要罷工」為由,下午2時就不去報到,否則有曠職之虞。但既然下午4時到了,且
旅客尚未登機,未有飛安疑慮情形下,當然可合法罷工。台大社會學系副教授范雲也表示
,工會法已明定,公司不得對於員工參與工會活動而有不利待遇,「工會法位階大於公司
規定」,勞動部作為居中仲裁角色,不該讓資方明目張膽把懲處合法罷工的空服員,當作
協商條件。
相關資訊:
BR871(香港航班)
原訂旅客登機時間為16:10
實際起飛時間17:51
BR722(上海航班)
原訂旅客登機時間為16:00
15:45飛機仍尚未靠橋,地面準備延遲,以至於組員無法上機執行地面安全作業,旅客實
際登機時間也因為飛機延遲,實際起飛時間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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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要的是罷工有任何疑慮都以工會認定為主的霸王條款
長榮怎麼可能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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