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罪證100%明確的死刑犯要怎麼護航?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Don)時間5年前 (2019/04/19 00:0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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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zyMika (溺汨客)》之銘言: : 預防針先打 : 本魯支持終身監禁派的 : 這問題我覺得很多人是沒辦法溝通的 : ※ 引述《d8888 (Don)》之銘言: : : 廢死的主張,很多禁不起邏輯驗證,隨便舉幾個 : : 1. 殺了死刑犯,只是治標,沒辦法解決問題,我們該改變整個大環境去治本。 : : 誰規定標本不能兼治了?吃檳榔是因,口腔癌是果。「社會該勸大家少吃檳榔,解決口腔 : : 癌的『因』」,不代表「已經得口腔癌的病人,我們該放著他們爛」。標、本為甚麼不能 : : 一起處理呢? : : 甚麼?你說用死刑「治標」會讓大眾滿足於獵巫,然後社會就不想治本了。Good,根據一 : : 樣的邏輯,我們應該禁止吃檳榔的口腔癌患者就醫,當吃檳榔得口腔癌的患者 100% 死狀 : : 悽慘的時候,社會就會更重視減少吃檳榔的「治本」了,不是嗎? : 這邏輯有問題 : 治本是指犯罪的起因 : 舉個簡單例子 : 鄭捷死了,沒有任何人知道他為何會這樣 : 反正就是一句他是瘋子,瘋子無解 : 這種心態就是不願意面對問題 : 鄭捷這種幾十年難得一見的研究材料結果判下去沒幾天馬上就殺了 : 你敢100%保證沒有研究人員可以去研究鄭捷 : 進而發現某些環節會影響人導致這樣的問題,這樣我們可以朝這個關鍵環節去改善 : 也許改善以後出現鄭捷的機會就從幾十年一見變成幾百年一見、千年一見 : 這樣可以少死多少人? : 但是死刑愛好者不這麼想,他們只想趕快銷毀樣本 : 就像遇到新種瘟疫只想趕快燒死,完全不管疫苗的研發 : 你今天連細菌病毒都不了解怎麼可能研發疫苗 您這論點小弟的主文已經有涵蓋到了 全體人類的權益不能無上限蓋過個案的權益 要說鄭捷很罕見,醫學上很多疾病也很罕見啊 如果「確保全人類的權益」可以無限制超過個案的權益 那為了研究困難疾病,放任病人死掉應該也是可允許的 這個 XX 腫瘤非常罕見,跟鄭捷一樣罕見 這個腫瘤的發病機轉、惡化機轉、轉移機制....很多都還不明白 我們應該阻止這個病人找外科醫生把腫瘤割掉 讓腫瘤不停侵犯病人,然後定時搜尋病情 這樣說不定有機會找到某個疾病惡化的關鍵機轉,研發救命藥物 以後這種病全身轉移的末期病人也能救活 那麼這個病人的犧牲,也許可以讓這個罕見疾病提早 500 年根治 跟「讓鄭捷活命以加快犯罪研究的進展」理論高達八成像 但是可以這樣嗎? : : 2. 死刑萬一判錯不可逆,所以該廢死 : : 那自由刑就可逆嗎? : : https://tinyurl.com/yxcaahck : : 參加派對遭控殺人 佛州叔姪同坐冤獄43年終獲釋 : : 冤獄 43 年,出來都老了,技能知識全部都跟不上,冤獄被害人說:「失落的歲月我永遠 : : 無法追回」,死刑不可逆自由刑一樣不可逆啊。有本事廢死聯盟拿時光機出來。 : 標準邏輯錯誤 : A犯錯跟B犯錯都是犯錯,難道AB就都一樣嗎? : 這個錯的嚴重程度完全被忽略 : 一個剝奪部分時間,一個是所有 我舉的是「平反成功」的例子 您怎麼知道所有的冤獄者都會被平反成功呢? 您能保證不會有任何冤獄者,直接在牢裡老死嗎? 況且監獄生活環境相較外界較差,可能某人在監獄外可以健康活十年,在監獄內得憂鬱症 不到五年就病死。這不等於監獄直接殺死了這人嗎,使這人壽命少了五年嗎? 如果為了被冤枉者可以平反,「刑罰不該有不可逆性」是不能退讓的最高原則,那可能造 成被冤枉者提早死亡,或是錯關四十年一條命沒死也半殘,重點是不可逆的自由刑,不也 牴觸了這個神聖的原則嗎? : : 3. 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利 : : 廢死會說:「(如果允許死刑),「不得殺人」就不是一個絕對原則,有了其相對性,如 : : 果國家必要時可以殺人,還有什麼其他條件下也可以殺人呢?」 : : 如果這種說法成立,哪天共軍犯台,國家也無權派軍隊殺死敵對士兵,殺人犯或共軍要不 : : 要殺人,我們國家無法控制,但我們國家要不要殺死對方,我們可以控制不是嗎?根據廢 : : 死的邏輯,「不得殺人」是絕對的原則,沒任何例外,那共軍犯台國家也不該殺死對方士 : : 兵了。 : : 末學有聽廢死嘴過:「共軍犯台不防守,台灣會死更多人,所以為了救更多人不得不殺敵 : : 人,有正當性」這其實不一定,馬上投降接受一國兩制不是可以省更多人命?至少可以避 : : 免「留島不留人」。若「不得殺人」是絕對原則的話,那麼為了維護主權、維護民主殺人 : : ,應該也是錯誤的,共軍犯台我們應該第一時間接受一國兩制,以免兩軍交戰破壞了「不 : : 得殺人」的最高原則。 : 打仗就沒有法律了,而且那是跨國的 敵國的人從生物角度來看就不是人嗎? 如果「國家不可殺人」是不可退讓的最高原則,那就不應該有任何其他原則可以推翻它, 包括國家認同。如果國家可以片面宣布「侵犯我國國土的軍人,不承認是人,所以可以殺 」,那為何國家沒有權利宣布殺人犯不是人?畢竟敵國的軍人,還是殺人犯,從生物上來 說都屬於「人」這個物種,這是無可否認的。而且搞不好某些殺人犯比士兵更殘忍,對國 家的危害更大。殺一個人的士兵可以被奪走人類的身分,那為甚麼殺十個人的殺人犯不能 奪走人類的身分? : 軍人有軍人的規矩 : 我覺得死刑問題應該要討論一下怎樣的人該死 : 比如說今天A案有人殺了一個路人,但他是公司的好老闆 : 結果公司大受影響才了幾百人,好多家庭頓失依靠 : 然後老闆的基金會認養的孤兒院沒錢了,出去餓肚子 : 這個殺人犯聽起來很該死對吧 : 結果他是孤兒未婚,沒有鄉民最愛嘴的家屬 : 沒有家屬上法庭哭天喊地幫他伸張正義 : 今天另外一個B案殺了另外一個路人 : 上有父母,有老婆有三個小孩 : 但是他是下三濫無業吸毒家暴,回家就是討錢打小孩偷東西 : 家屬心理鬆口氣但家屬不說 : 上法庭哭爸爸怎麼不回家、兒子很乖是個孝子 : 今天A跟B案兇手誰該死?還是都該死? : 殺到多壞的才不該死?還是殺到多好的人該死? : 伸張正義殺人該不該死? : 執行死刑算不算殺人? : 你這些都不去想,只想說趕快殺掉省事 : 卻沒想到自己省掉的是啥~ : 很多死刑判下來花的錢是夠養罪犯一輩子的 : 那麼多實驗室、檢察官、律師、法官跟相關人員的人力物力時間 : 好幾千萬都有 : 死刑才不是子彈錢而已 沒有必要把很多問題混在一起處理 治療腫瘤的時候,可以先研究這個腫瘤有沒有機會開刀處理 確認有機會開刀處理後,再討論哪些病人適合開刀,哪些病人該用其他方法 死刑問題同理,先討論「國家到底有沒有權利執行死刑」 先把這個問題討論好,如果答案是「可以」 再來詳細討論哪些人應該死刑,哪些人該用其他方法處理就好 沒必要不同的問題全部混在一起然後說「問題太大沒辦法處理,所以乾脆不要有這選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72.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5603614.A.0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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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教肛
04/19 00:0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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