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罪證100%明確的死刑犯要怎麼護航?已回收
※ 引述《CrazyMika (溺汨客)》之銘言:
: 預防針先打
: 本魯支持終身監禁派的
: 這問題我覺得很多人是沒辦法溝通的
: ※ 引述《d8888 (Don)》之銘言:
: : 廢死的主張,很多禁不起邏輯驗證,隨便舉幾個
: : 1. 殺了死刑犯,只是治標,沒辦法解決問題,我們該改變整個大環境去治本。
: : 誰規定標本不能兼治了?吃檳榔是因,口腔癌是果。「社會該勸大家少吃檳榔,解決口腔
: : 癌的『因』」,不代表「已經得口腔癌的病人,我們該放著他們爛」。標、本為甚麼不能
: : 一起處理呢?
: : 甚麼?你說用死刑「治標」會讓大眾滿足於獵巫,然後社會就不想治本了。Good,根據一
: : 樣的邏輯,我們應該禁止吃檳榔的口腔癌患者就醫,當吃檳榔得口腔癌的患者 100% 死狀
: : 悽慘的時候,社會就會更重視減少吃檳榔的「治本」了,不是嗎?
: 這邏輯有問題
: 治本是指犯罪的起因
: 舉個簡單例子
: 鄭捷死了,沒有任何人知道他為何會這樣
: 反正就是一句他是瘋子,瘋子無解
: 這種心態就是不願意面對問題
: 鄭捷這種幾十年難得一見的研究材料結果判下去沒幾天馬上就殺了
: 你敢100%保證沒有研究人員可以去研究鄭捷
: 進而發現某些環節會影響人導致這樣的問題,這樣我們可以朝這個關鍵環節去改善
: 也許改善以後出現鄭捷的機會就從幾十年一見變成幾百年一見、千年一見
: 這樣可以少死多少人?
: 但是死刑愛好者不這麼想,他們只想趕快銷毀樣本
: 就像遇到新種瘟疫只想趕快燒死,完全不管疫苗的研發
: 你今天連細菌病毒都不了解怎麼可能研發疫苗
您這論點小弟的主文已經有涵蓋到了
全體人類的權益不能無上限蓋過個案的權益
要說鄭捷很罕見,醫學上很多疾病也很罕見啊
如果「確保全人類的權益」可以無限制超過個案的權益
那為了研究困難疾病,放任病人死掉應該也是可允許的
這個 XX 腫瘤非常罕見,跟鄭捷一樣罕見
這個腫瘤的發病機轉、惡化機轉、轉移機制....很多都還不明白
我們應該阻止這個病人找外科醫生把腫瘤割掉
讓腫瘤不停侵犯病人,然後定時搜尋病情
這樣說不定有機會找到某個疾病惡化的關鍵機轉,研發救命藥物
以後這種病全身轉移的末期病人也能救活
那麼這個病人的犧牲,也許可以讓這個罕見疾病提早 500 年根治
跟「讓鄭捷活命以加快犯罪研究的進展」理論高達八成像
但是可以這樣嗎?
: : 2. 死刑萬一判錯不可逆,所以該廢死
: : 那自由刑就可逆嗎?
: : https://tinyurl.com/yxcaahck
: : 參加派對遭控殺人 佛州叔姪同坐冤獄43年終獲釋
: : 冤獄 43 年,出來都老了,技能知識全部都跟不上,冤獄被害人說:「失落的歲月我永遠
: : 無法追回」,死刑不可逆自由刑一樣不可逆啊。有本事廢死聯盟拿時光機出來。
: 標準邏輯錯誤
: A犯錯跟B犯錯都是犯錯,難道AB就都一樣嗎?
: 這個錯的嚴重程度完全被忽略
: 一個剝奪部分時間,一個是所有
我舉的是「平反成功」的例子
您怎麼知道所有的冤獄者都會被平反成功呢?
您能保證不會有任何冤獄者,直接在牢裡老死嗎?
況且監獄生活環境相較外界較差,可能某人在監獄外可以健康活十年,在監獄內得憂鬱症
不到五年就病死。這不等於監獄直接殺死了這人嗎,使這人壽命少了五年嗎?
如果為了被冤枉者可以平反,「刑罰不該有不可逆性」是不能退讓的最高原則,那可能造
成被冤枉者提早死亡,或是錯關四十年一條命沒死也半殘,重點是不可逆的自由刑,不也
牴觸了這個神聖的原則嗎?
: : 3. 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利
: : 廢死會說:「(如果允許死刑),「不得殺人」就不是一個絕對原則,有了其相對性,如
: : 果國家必要時可以殺人,還有什麼其他條件下也可以殺人呢?」
: : 如果這種說法成立,哪天共軍犯台,國家也無權派軍隊殺死敵對士兵,殺人犯或共軍要不
: : 要殺人,我們國家無法控制,但我們國家要不要殺死對方,我們可以控制不是嗎?根據廢
: : 死的邏輯,「不得殺人」是絕對的原則,沒任何例外,那共軍犯台國家也不該殺死對方士
: : 兵了。
: : 末學有聽廢死嘴過:「共軍犯台不防守,台灣會死更多人,所以為了救更多人不得不殺敵
: : 人,有正當性」這其實不一定,馬上投降接受一國兩制不是可以省更多人命?至少可以避
: : 免「留島不留人」。若「不得殺人」是絕對原則的話,那麼為了維護主權、維護民主殺人
: : ,應該也是錯誤的,共軍犯台我們應該第一時間接受一國兩制,以免兩軍交戰破壞了「不
: : 得殺人」的最高原則。
: 打仗就沒有法律了,而且那是跨國的
敵國的人從生物角度來看就不是人嗎?
如果「國家不可殺人」是不可退讓的最高原則,那就不應該有任何其他原則可以推翻它,
包括國家認同。如果國家可以片面宣布「侵犯我國國土的軍人,不承認是人,所以可以殺
」,那為何國家沒有權利宣布殺人犯不是人?畢竟敵國的軍人,還是殺人犯,從生物上來
說都屬於「人」這個物種,這是無可否認的。而且搞不好某些殺人犯比士兵更殘忍,對國
家的危害更大。殺一個人的士兵可以被奪走人類的身分,那為甚麼殺十個人的殺人犯不能
奪走人類的身分?
: 軍人有軍人的規矩
: 我覺得死刑問題應該要討論一下怎樣的人該死
: 比如說今天A案有人殺了一個路人,但他是公司的好老闆
: 結果公司大受影響才了幾百人,好多家庭頓失依靠
: 然後老闆的基金會認養的孤兒院沒錢了,出去餓肚子
: 這個殺人犯聽起來很該死對吧
: 結果他是孤兒未婚,沒有鄉民最愛嘴的家屬
: 沒有家屬上法庭哭天喊地幫他伸張正義
: 今天另外一個B案殺了另外一個路人
: 上有父母,有老婆有三個小孩
: 但是他是下三濫無業吸毒家暴,回家就是討錢打小孩偷東西
: 家屬心理鬆口氣但家屬不說
: 上法庭哭爸爸怎麼不回家、兒子很乖是個孝子
: 今天A跟B案兇手誰該死?還是都該死?
: 殺到多壞的才不該死?還是殺到多好的人該死?
: 伸張正義殺人該不該死?
: 執行死刑算不算殺人?
: 你這些都不去想,只想說趕快殺掉省事
: 卻沒想到自己省掉的是啥~
: 很多死刑判下來花的錢是夠養罪犯一輩子的
: 那麼多實驗室、檢察官、律師、法官跟相關人員的人力物力時間
: 好幾千萬都有
: 死刑才不是子彈錢而已
沒有必要把很多問題混在一起處理
治療腫瘤的時候,可以先研究這個腫瘤有沒有機會開刀處理
確認有機會開刀處理後,再討論哪些病人適合開刀,哪些病人該用其他方法
死刑問題同理,先討論「國家到底有沒有權利執行死刑」
先把這個問題討論好,如果答案是「可以」
再來詳細討論哪些人應該死刑,哪些人該用其他方法處理就好
沒必要不同的問題全部混在一起然後說「問題太大沒辦法處理,所以乾脆不要有這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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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0:07,
5年前
, 1F
04/19 00:0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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