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3.6萬戶空屋 柯擬課空屋稅 閒置1年稅率超過3.6%已回收
※ 引述《H264 (每部影片的真正主角)》之銘言:
: 北市3.6萬戶空屋 柯擬課空屋稅 閒置1年稅率超過3.6%
: 隨著電商崛起,消費型態改變,台北東區商圈的空店率持續上升,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接
: 拋出「空屋稅」議題,認為高房租比高房價對產業殺傷力更大,要求市府研議課徵「空置
: 房屋稅」及提高稅率的可行性。
: 據了解,市府正研議在《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打算制定課徵空屋稅,不論房屋或店
: 面,不論持有戶數,只要房屋空置逾1年,就擬課徵「空屋稅」,空屋稅率將高於擁多屋
: 的房屋稅率3.6%,預計全市約有3.6萬戶空屋受影響。
這串文大部分人對空屋稅都是樂見其成,但也憂慮空屋稅容易規避。即使民代顧及
民意壓力下放行,也無法有效執行,並發揮作用。
空屋稅是針對閒置不動產,提高稅賦,以逼使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妥為運用,勿令閒
置。從經濟上、道德上來說,空屋稅都是提升社會總體福祉的手段,目的是希望空
屋稅能促進地盡其利,讓社會大眾的需求被滿足,又不必浪費一堆建地建材。
所以我曾經在板上提議過,現在就再說明一次我在這方面的構想。
確實查核是否為空屋,是麻煩又容易規避的。但不動產的興建目的,住宅就是供人
居住,店面、廠房和農地就是供人營業。因此與其查核空屋,不如反向而行。
也就是我建議在現有地價稅和房屋稅之外,另外設置「地利稅」。地利稅將對所有
的不動產課徵,但符合興建目的進行使用的不動產,給予抵免稅額。
具體來說,住宅按一律課徵,但每戶住宅根據設籍人數,每人有多少免稅面積。營
業用不動產一律課徵,但根據使用不動產的營利事業,申報多少營業稅給予抵免;
對非營利事業則可依據雇用員工數或其他標準給予抵免。
為什麼選擇設籍人數、營業稅或雇用人數,做抵免的標準?首先是這標準大致符合
不動產的興建目的;其次這些數字政府手上就有,容易查核。
如果是自住或自營業的不動產,一定有設籍人數或申報營業稅來抵免。如果比自住
自營業所需,還擁有更多的不動產,租出去供人使用,對社會的貢獻也大過囤積居
奇。只要租出去,就有承租人的抵免額可用。不肯租,就繳稅吧。
與其想什麼用水用電或直接敲門這種查核方法,我的想法還比較不容易規避。台灣
的總居住人口就是這麼多,在這裡設籍就不能在另一間設籍。能用來抵免的額度不
會無上限,多出來的不動產就是浪費資源,該被課稅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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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4 之 2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