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弒妻生吞腦漿!男關出來又犯案 斬首阿姨頭顱還「火烤」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梅杜莎56得第一)時間5年前 (2019/03/23 12:17), 編輯推噓5(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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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oatcoffee (真●邊緣人)》之銘言: : ※ 引述《Sarasala (Sara)》之銘言: : : 弒妻生吞腦漿!男關出來又犯案 斬首阿姨頭顱還「火烤」 : : 喪心病狂!馬來西亞1名曾殺妻並生飲腦漿的男子,在坐了20年牢出獄後,才短短3年的時 : : 間,又犯下駭人聽聞的殺人案!這次他是持刀將阿姨斬首,且還打算生火燒毀頭顱,但後 : : 來遭到逮捕。21日男被依「謀殺罪」控告,在當地高院開庭,若日後罪名成立,最重將處 : : 以死刑。 : : 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去年7月25日,男子75歲的阿姨與其媳婦及5歲的曾孫,都在 : : 客廳中看電視,沒想到男子突然拿著開山刀衝進去,直接朝阿姨的頸部砍去,阿姨的頭顱 : : 當場被斬落!沒想到更可怕的是,男子拎起頭顱,直接揚長而去。阿姨的媳婦完全被眼前 : : 的景象嚇傻了,立刻抱著孫子奪門而出,躲在住家附近的山丘上,才躲過一劫保住性命。 : : 報導也指出,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在附近逮捕到正在生火的男子,他竟然想要燒毀阿姨 : : 的頭顱,手段實在狠毒!警方後來發現,男子過去就曾因殺妻並生吞其腦漿,遭判處20年 : : 監禁,沒想到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又犯下如此重案,21日當地最高法院開庭,男被控謀殺 : : 罪,如罪名成立唯一刑罰則是死刑。 : : https://news.tvbs.com.tw/world/1103699 TVBS : : 殺妻並生吞其腦漿竟然只判20年,這太可怕了... : : 這精神狀態已經非常人了 Q_Q : 我們老師在解釋型I錯誤與型II錯誤時 : 說了 : 一個人殺人 沒抓到他比較嚴重 還是 抓錯人比較嚴重? : 一個是 沒抓到 還有20(是20嗎忘了)年能抓 : 另一個是 抓錯了 判處死刑 發現冤獄 那個人人生就毀了 : 所以是後者比較嚴重 我們要支持 廢除死刑 : 可是我很想問他 : 被殺的人的人生(白曉燕)+ 沒抓到他 然後無辜受害的人的人生(整型診所醫師護士) + 放出去後 又再犯 受害者的人生(此則新聞) : VS : 非常非常久才一次 且在現在這個年代 要確認這個人真的有罪 才能抓 然後還衰的是誤抓 那個人的人生 : 不過我沒問 解得出 beta 就好了 : 反正 死人沒人權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你的統計看了實在辣眼睛...陳述的也會讓一般鄉民對於我們目前現行 為什麼對於冤獄這件事情這麼重視 也就是型一錯誤(阿法欸摟) 反而對於型二錯誤(貝塔欸摟)比較不會去看重的原因 有所誤會 https://imgur.com/a/tuoJKhI 首先 你要知道假設檢定這件事情在司法的陳述上 我們會把H0設定成希望他是無罪的 而有改變這件事情(也就是有罪) 我們會設定成H1 而真實世界中 H0 也就是無罪的人 才是大部分的母群體 畫圖應該是趨近成一個大Curve 而有罪的人 H1 應該是非常非常少部分的樣本 則是右邊的小曲線 有罪的人加上無罪的人 成為構成我們這個社會的所有人(應該大家都同意吧) 除非你是上帝 上帝說我們大家都有罪(所以也許在上帝的世界裡 右邊有罪的才是大樣本) 今天 只要我們斷定一個人有罪 或是一個人沒有罪 所使用的標準就是中間的這條線 假設法官判案的準則(這邊不討論不同法官標準不一的可能)都是用中間這條線去驗證 那麼很自然地就會發現有四個區塊 被法官說是沒罪 而且真的沒有罪的人 和 被法官說是沒罪 但是其實他是有罪卻在外面趴趴走 逍遙法外的人 (鄉民最痛恨的人) 以及 被法官說是有罪 而且真的有罪的人 和 被法官說是有罪 但其實根本沒有罪的冤獄 (白色恐怖) 為什麼現行的法律會比較希望去保障不發生冤獄的可能性呢(阿法欸摟) 因為 沒有人的人生的時間可以重來 應該說 這個世界上 可以變好的事情很多 如果今天這個人逍遙法外 那麼我們還有機會去把逍遙法外的人抓回來 但是如果今天我們判決錯誤 讓一個沒有罪的人 從此人生的色彩變成咖啡的大便色 請問有改變的可能性嗎?? 消失的時間誰還給他?? 要記住一件事情 今天你是裁判 你不是犯罪者 你改變了一個人的人生是回不去的 但是沒改變的我們一定有機會再次去重新驗證他是否有罪 我知道上面這段一定會被狂噓 但事實上就是把圖畫出來 當左邊的曲線非常巨大的時候你把標準往左移看看 影響的冤獄數目保證瞬間暴增 想想白色恐怖吧 多少無辜被抓去殺掉的民眾 難道有人想要被恐怖統治嗎?? 當然 我必須承認 統計假設的檢定 從來就不考慮 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因為一個法官判案 只是做一次性的審判 不然為什麼要三審定讞 因為我們是文明人 我們不是犯罪人口 只有罪犯會把不該做的事情用錯誤的手段達成他的目標 但我們一般民眾的眼裡 只會看到判決書出來 喔 你有罪 喔 你沒罪 誰有空去管你他媽是不是逍遙法外(張X瑋)還是冤獄 但現實層面 什麼才是可以改變的 什麼是不能彌補的 什麼才符合比例原則裡的最小侵害原則這才是重點阿 其實假設檢定用的最廣泛的層面就是醫療 檢定你有病沒病 因為篩檢機器是冷冰冰的 他只會告訴你檢驗結果 而判讀這件事情 還是交給醫生 在醫療上面做類比的話 就會是我們想盡辦法去減少明明就沒有病卻被錯誤診斷成有病的人 試想 今天如果一個人被診斷說要截肢 但他其實四肢完好也沒有任何感染 結果醫師還是把他的腳切了 請問這隻腳有辦法長回來嗎??? 聰明如鄉民一定會想 但是如果他明明有病 我們卻說他沒病 是不是就會變成延誤病情呢 沒有錯 所以我們寧可說病人是沒有病的 也不願意輕率地去動手術 篩檢 不能只做一次 看病 當然也是一樣 如果你覺得有異狀 當然要用更精密的方法去檢驗阿 難不成你要告訴我 衛生局阿哩不打的檢查 準確度能夠和醫學中心的一樣嗎?? 這裡你就會產生第二個問題了 那我他媽沒事去衛生局篩檢個屁 這就不對了 衛生局的篩檢 是用最簡單的工具 最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則 告訴你簡單的檢驗結果 效度不高 但符合大家最關心的 最低成本最高效益 就拿最近最紅的 文科太太沒有經過藥事法65條同意 非藥商不得為藥事廣告 拿子宮頸抹片篩檢工具到處宣傳好棒棒 為什麼要逞罰我們可愛的文科太太呢?? 今天如果隨便一個江湖術士告訴你 他的路上撿到的篩檢工具可以告訴你你有沒有罹癌 沒病的人 你判斷成有病 明明沒子宮頸癌的卻被你說成有罹癌 請問前線的醫療人員是雖小逆??? 大家最不想增加的健保成本要因為這個事件增加多少?? 所以重點是 真的要篩檢 請愛用政府宣傳的正規健檢~~ PS:打久了我也累惹 來去午睡: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85.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3314624.A.AE3.html

03/23 12:19, 5年前 , 1F
辣眼睛是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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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24, 5年前 , 2F
可是大家想問的是明明都篩檢過好幾次,大家都有共識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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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25, 5年前 , 3F
了,為什麼醫生還是為了避免誤判而不肯截肢,放給它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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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鄉民對個案的憤怒希望刑度加強,會波及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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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希望的截這個人的肢,會變成進醫院的人都被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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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28, 5年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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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37, 5年前 , 8F
照你的邏輯,所以這位阿姨的人生不重要呢!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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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41, 5年前 , 9F
你這推論有個大盲點,無罪的人被判成有罪,才還給他關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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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41, 5年前 , 10F
牢的20年黃金人生?所以是不是該廢除所有刑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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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誤判太可怕了所以造成更多的犧牲也是在所難免(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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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這篇的重點是法律認為把人判冤獄的嚴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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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去毀掉其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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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也沒辦法 兩種錯誤都必定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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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不愛聽到上帝什麼的 這世界上才沒有上帝 人類就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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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線裡的產品一樣 法官也只是品管機台 而已 產品多了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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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合理的比例原則 為了怕錯判不能彌補 然後輕判甚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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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瑕疵品 小瑕疵送回工廠修理 大瑕疵直接銷毀 品管機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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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51, 5年前 , 20F
誤判?那機台也是瑕疵品也該維修或銷毀吧 先不提難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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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與否的部分 一堆明顯的嚴重瑕疵品品管機台還判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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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的可能 這不就是壞掉的垃圾機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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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法律的恫嚇力低下 隨便殺人不會判死 促使更多人去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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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律有計算到這種多出來的社會成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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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能力正確判案,還有臉待在法界,自己離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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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3:21, 5年前 , 26F
真心希望法官退場機制快點建立 讓那些垃圾機台全部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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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真詭異,怕判錯不是應該取證更嚴謹,而不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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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判吧? 那受害者的時間跟人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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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8:32, 5年前 , 29F
不論如何嚴謹都可能有冤獄的發生,差别是多或少,而廢死能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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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造成完全無法禰補的結果。另外,即便不廢死,死刑也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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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及其家属得到任何實質補償,看似有懲誡,實際上卻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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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會因此受益,檢討量刑標準,以其它配套方式讓受刑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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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賠償、反省才是真正讓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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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的趙斗順事件 關12年已經被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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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的女童肛門性器嚴重撕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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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童須裝腹部人工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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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童終生有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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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上在沒有死刑的韓國 犯人出獄能為這少女做什麼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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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不可逆的傷害 更甚者他會不會去找少女報仇洩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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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絕對能保護受害者而非沒有實質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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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應檢討量刑標準並有其它配套啊,並沒有指望他們出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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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補受害者的意思。抱歉我懶得打,轉貼一下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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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能有的效果,關著讓他賠錢難道反而做不到嗎?對被害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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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家人來說有人為此負責並做出彌補,對加害人來說有了深切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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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的機會,同時也避免了冤獄卻已執行死刑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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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9:24, 5年前 , 47F
人犯錯應自己負責,非一死了之,非剝奪自由後由國家養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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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家來賠償受害者,非由全民為他個人的錯誤來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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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9:33, 5年前 , 49F
如果在判刑無期不得假釋的前提下我會同意廢死 因為有的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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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9:34, 5年前 , 50F
人要的不是加害人反省或賠償 而是能過著真正無拘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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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9:34, 5年前 , 51F
給加害人回歸社會的機會也不能保證他從良 同時他出獄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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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9:34, 5年前 , 52F
刻被害人就無法逃離恐懼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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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1:02, 5年前 , 53F
一堆低能兒在那邊上帝視角,考試範圍固定你都不能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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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你柯南喔?冤獄全部看得出來?更好笑的是這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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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1:04, 5年前 , 55F
人民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司法,但是你反廢死???交通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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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1:05, 5年前 , 56F
則都常常不一致了、首善之都違建一堆,一堆BOT案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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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1:05, 5年前 , 57F
勾結。然後你想賦予這個公權力更大的權力把你殺掉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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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9:23, 5年前 , 58F
推個,不信任司法但願意給司法擴權殺人
03/24 19:23,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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