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挺Uber發展「沒人辯護被搓掉」已回收
※ 引述《goldhan (沒暱稱啦)》之銘言:
: 誰好誰壞根本就不是重點
應該這樣說,小黃爛,不表示Uber就好,
這就像難道看到藍(綠)色政黨很爛,就代表綠(藍)色政黨比較好嗎?
如果只用小黃爛,所以來幫uber合理化,就跟只看顏色的腦弱者一樣。
小黃的問題,在於政府幾乎就是只有表面在管,實際上根本懶得管。
別的縣市先不提,就以台北市來說好了。
小黃路上的駕駛行為我們姑且不論,因為其他車輛也有不少亂七八糟的行為。
但是,拒載短程、不按錶收費,這件事,台北市都管不好了,更不用說其他縣市。
去看看大名鼎鼎的觀光景點故宮前面就知道。即使有檢舉也是沒屁用啊。
計程車運輸業的管理設計中,也有委由計程車行來管理,但是車行真的有管理嗎?
政府真的有去管理這些車行嗎?
這些車行有沒有把車子租給不合規定的人營業?政府真的有管制嗎?
再談uber前,還是得先罵一下小黃,要罵小黃,政府相關單位也要罵一下,
就像小朋友不乖,也要罵一下父母沒管好教好一樣。
: 面對新型態的服務產業
: 政府只會用陳舊的法律來牽制、禁止
回到uber身上,
其實uber根本不是什麼新型態的服務產業
離開台北,早在還沒什麼智慧手機之前,各地都有所謂的白牌車
也就是打個電話,就會有私家車來載你去想要的地方。
一樣在打電話叫車時就會先報價,就跟現在用uber叫車就會跳出車價一樣,
差別只有不是透過智慧手機跟要付現而已。
會有這個產業,就是因為我們各地的大有為政府們
根本沒去管小黃收費不按規定的問題。
所以,反正偉大政府們一直都在偉大的選舉航道上,對這個根本懶得管,
所以我也乾脆不怕你抓,光明正大做起白牌車生意。
這個其實本來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就像一些無牌攤販、非法民宿,有人覺得合法的不見得好,
這些非法違規的做的還不錯,自然就會去捧場,也就有他們自己的市場。
uber最大的問題在什麼?
在於要把這種本來沒人管的生意浮上檯面,
這就像本來有些按摩店是私下做S的,
結果新開一個店,光明正大說我這裡全都是可S的
這問題就不是可以睜一眼閉一眼的問題了
於是就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中,
租賃車「可代顧駕駛」這種跟計程車業服務內容高度重疊的問題掀出來
一樣是「由別人開車」+「搭的不是自己的車」+「有既定費率」的搭車服務
本來是灰色地帶的問題
這下可好,
逼著政府勢必得要面對:
1.要不要全部都以「計程車運輸」來管理這種「有其他司機開車載客」的服務?
如果要,很抱歉,現在uber的租賃車,都得改去跟計程車行靠行,
改掛「T字車牌」,而不是「R字車牌」,而且費率也無法再玩浮動費率
你uber願意退讓嗎? 租賃車行老闆們願意吐出租賃車牌的靠行費嗎?
而且,走到這一步時,uber跟台灣大車隊除了品牌差異?還有什麼不同?
2.如果無法全部用這個「計程車運輸」來管理,
如何把「計程車的載客服務」跟「租賃車業的載客服務」做出不同性質的劃分?
先前計程車在推出多元計程車的時候,擺明目標就是先把租賃車業退路擋下了。
多元計程車跟原本的計程車,主要就是差在「車種」、「車色」,
換句話說,其實就跟把「XX按摩店」改名為「XX健康館」或「XX舒壓館」差不多
但是這樣改對計程車業的好處就是,
「車種」、「車色」這些表面的差別,已經不是你租賃業可以用來當理由的
也就是「車主(乘客)希望搭乘XX車」的需要,已經被拿去用了
既然外觀跟表面的差異理由已經消失了
下一步,當然就是逼著政府只能透過其他方式來把
「租賃車載客服務」跟「計程車載客服務」做區別。
自然就是得動到你租賃車業的服務內容規定上。
但是,其實這也是政府在那邊脫褲子放屁!或做做樣子滿足一下小黃業者而已
就算改了又如何?
例如:
我就訂個一小時基本費用,外加計程費,實際最後顧客用車時間不到一小時
難道我還不讓顧客下車嗎?
這種訂價模式,就跟irent租車一樣啊,每小時多少錢,再收個里程費。
只要基本費用不高,加上都是刷卡,可以跟各銀行合作提供積點折抵的活動
根本在費用上不會有太大影響。
更不用說,大有為政府們,會花時間來抓這個乘客有沒有搭滿一小時嗎?
去隨便一個景點花個半小時抓拒載短程跟不跳錶的小黃都不願意了,
哪有這閒工夫抓這個?
如果乘客都下車了,為什麼司機不可以繼續接生意來做?
結果還不是回到原點?
最後依然回到小黃跟uber互相傷害與檢舉的現階段作法而已啦。
總之,看看政府對小黃管理的積極,就知道規定再怎麼訂,最後也是做做樣子而已
小黃管了那麼多年都管不好,還怕政府來管uber嗎?
而且,政府也算有良心了。
如果今天改要求,訂車時間與搭車時間必須間隔1小時以上,而不是搭車時間限制
(例如新竹搭高鐵去台北要用車,所以提早一小時跟租賃車行訂車,也算合理)
也就是把「租賃車載客服務」與「計程車載客服務」
做出「預訂型」與「臨時性」用車的區別,
這樣司機在接案時,就會比較麻煩,畢竟,一小時後,是一個充滿未知數的時間。
當司機接案不便,顧客叫車習慣也改為預訂而不是即時,
這時候uber的營業才會真的開始跟小黃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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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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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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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小黃政府規定來跟uber客戶端的措施來問哪個優?
這不就跟問人請問紅色跟小聲那個比較好一樣?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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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到罵小黃爛,政府也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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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開頭就把小黃跟政府都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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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因為目前雙方各用不同的法規來管理的結果
不過,實際上,雙方在本質上都是進行著「由專屬司機開著非顧客的車子載顧客」的服務
這時候就出現,究竟雙方在「載客服務」的內涵上(不是服務品質優劣或方式)
有什麼差別,是否該用同一套規定來管?
或是做出服務內涵上的區別,並以合適的法規來各自管理與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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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計程車費率的問題,是不符各地實際供需,加上有規定但是沒人真的管
所以各種亂喊拒載亂象,畢竟人性本賤,沒人管就很容易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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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看法,單純媒介平台,不該有訂價權。
Airbnb,Agogda,591租屋網、蝦皮這些平台都是一樣
唯獨uber這個平台有訂價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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