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火鍋老闆搶小黃轟斃「小乖乖」 友:實踐學生多囂張嗆怕你開喔已回收
一堆可疑的敘述。
※ 引述《chpen (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
: 2.完整新聞標題:
: 高雄火鍋老闆搶小黃轟斃「小乖乖」 友:實踐學生多囂張嗆怕你開喔
: 高雄市旗山區一名知名火鍋店石姓老闆和一名實踐大學陳姓男學生搶計程車,石朝對方腹
: 部近距離開兩槍,導致陳失血過多引發器官衰竭死亡。石男的友人母親指控,是死者氣焰
: 囂張嗆「開啊,我怕你開喔」,才讓嫌犯氣不過失控殺人。對此,死者哥哥悲憤說,「你
: 今天凶有必要到這種程度嗎?小朋友而已,你這樣開(槍)下去。」而死者十分孝順打兩
: 份工,親友都叫他「小乖乖」。
: 警方調查,29日凌晨2時多,石男(37歲)和兩名友人在旗山區中華路一間卡拉OK店喝酒
: 後要離去,由櫃台服務生幫忙叫計程車。計程車來了之後,就讀實踐大學資訊模擬與設計
: 系4年級的陳男(22歲),和朋友從店內衝出來,大聲質問石男這方為何搶搭他們的計程
: 車。
這種衛星計程車,固然可能發生被沒叫車的現場人士搶搭的情況,
但是依照實際了解這行行規以後,相關業者的客服都說司機開到約定地點後還會確認
(不然可以客訴),司機機並不是反正現場(例如熱門地點)有任何人上車就讓其上車。
不然當初預約叫車的消費者是預約爽的嗎?業者的信譽會損失。
所以當初的預約者這方面其實沒什麼好吵的。或許死者一行比較沒經驗。
: 石男等朋友搭車離去後,跟陳男爆發口角及扭打,他嗆「好膽嘜走」,並騎車回家拿槍,
: 不到5分鐘再回現場,見對方還在卡拉OK店門口,朝陳的腹部開兩槍後逃逸,造成陳傷勢
: 過重急救後仍不治。石男則在當天上午9時多到警局投案,酒醒後十分懊悔,訊後被依殺
: 人、槍砲罪嫌送辦。
十分懊悔被抓到、可能不是懊悔開槍。
: 石男友人的母親表示,當下石男先叫朋友搭計程車回去,「(男大生)就看他一個人就開
: 始打他,打到他流鼻血,整件衣服都是血」,讓石嗆「我回去拿槍」。她說,石拿槍後「
: 還忍下來不開槍」,「實踐學生多囂張啊,(嗆)『你不是有槍嗎、你不是有槍嗎,開啊
: ,我怕你開喔』!他才開槍的啊。」
這位母親「口說無憑」。所以不需採信。
這位母親如果要運用這種口說無憑的說詞,乾脆加碼說死者侮辱嫌犯是狗娘養的,
「同樣也是孝子」的嫌犯為了護衛母親的名譽才開槍,不是說得更好聽?
反正都是口說無憑,編故事也編漂亮一點。
我們不在現場,但我們的腦袋還有邏輯。
我的意思是,不管死者說了哪些話讓嫌犯「竟然開槍」,隨嫌犯母親說,無妨、但死者還
沒對嫌犯說話「前」:「在死者說這些話的好幾天前」--「就已擁槍」的嫌犯是他媽的又
想用什麼藉口來解釋「竟然擁槍(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不繳交給警方」的天大理由!
媒體何不追問這位嫌犯的母親?
是因為哪個人說「你不是拿到槍了嗎?你怎麼不敢一直放在家裡呢?你放啊!」所以嫌犯
才在家中放一把槍、放得很有正當性;所以法官最好連嫌犯擁槍也輕判一點是不是?
邏輯思考:基於嫌犯一方人馬口說無憑的「別人說了什麼」,就可以將嫌犯犯罪的惡性降
低嗎?
: 石男在當地開火鍋連鎖店,沒有前科,是地方廟會相當活躍的人物,曾是地方廟宇「將軍
: 會」的會長,至於改造手槍則是姐夫生前留下。對此,石嫌母親眼眶泛紅低調沒多說。
因為無法繼續瞎掰,當然不多說。很皮的一個女的。
: 對於嫌犯友人母親的說法,死者哥哥則痛斥,「你今天凶有必要到這種程度嗎?小朋友而
: 已,你這樣開下去。」死者在校主攻3D動畫,因家境不好除在披薩店打工,假日也到飯店
: 兼差,十分孝順,親友都叫他「小乖乖」,案發當天剛從飯店下班到KTV歡唱,未料竟喪
: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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