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婚姻是基本人權?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牧-重度傲嬌控)時間7年前 (2018/11/27 11:13), 7年前編輯推噓23(2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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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篇文有個大大說得很好 但是在哪篇我就忘了 同前文大大所說 其實"天"賦人權,的確是發源於歐美 同婚在亞洲其實是最難發展的 跟基督教萌萌其實關係比較小 因為這直接衝擊到亞洲最基礎的資源分配&經濟發展制度 婚姻是個制度,而且是買賣人口的制度 不是人權 尤其在亞洲,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宗族的事情。 婚姻是決定兩家族合作結盟,以更加壯大的重要經濟發展模式 以兩家結親來決定要把全家族的資源放在誰身上來繼承 傳統的重男輕女、血濃於水,就是這些觀念衍生出來的事物 家庭資源分配影響的現實面 在中國稱為 宗家/分家 立嫡立嗣當家 在日本稱為 本家/分家 若主 當主 為了繁衍優勢,本家享有絕對多的資源 其中後代唯一(或最傑出)的男性就會成為 嫡/嗣 ,之後成為 宗家/本家 若當家無後,則以同宗族有後代的換為本家。 本家擔任家族事務主掌、宗祠祭祀等職務 如果不以後代為本,則一族一門滅絕,從此家族無後 而"有後代的才能被稱為本家",就可以知道奪嫡之爭是多麼嚴重 為什麼那麼多大企業家要有大房二房三房 為什麼要滴血....不對,DNA鑑定。 凡是政商派閥、到稍微有一點小成就的小商號 再小至只有一兩間房產得以分配的平民 都是以此制度為本 構成婚姻及家庭中,很大一個條件是血緣 因為血緣構成的資源/財產/權力分配順序 可以確保自己的血緣不會背叛 (因為遲早都要留給他,沒必要背叛) 也確保會背叛的自己可以處理,因為處於宗族高位。 因為絕後失去本家地位,以及犯大錯失去繼承位的案例也很多 要忽視血緣對於亞洲經濟社會構成的影響 是犯了根本上的錯誤 -- 作者 mati2900 (Vanquish) 看板 C_Chat 標題 [討論] 仙劍六代理商道歉了

07/12 18:21,
仙六真的沒那麼差 習慣了就能融入劇情 有音樂的時候不難聽
07/12 18:21

07/12 18:22,
現在代理商還道歉了 足見改善和反省的誠意 該給他們機會
07/12 18:22

07/12 18:22,
總之不能只有我買
07/12 18: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47.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288412.A.FD0.html

11/27 11:14, 7年前 , 1F
婚姻本來就制度…
11/27 11:14, 1F

11/27 11:15, 7年前 , 2F
尼采:上帝已死
11/27 11:15, 2F

11/27 11:15, 7年前 , 3F
所以婚姻就只是異性戀自己搞出來的文化啊
11/27 11:15, 3F

11/27 11:15, 7年前 , 4F
我覺得相較於佛道,西方的基督應該是更難的
11/27 11:15, 4F

11/27 11:15, 7年前 , 5F
婚姻本來就制度啊 你在說什麼?
11/27 11:15, 5F

11/27 11:15, 7年前 , 6F
根本不是全人類適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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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15, 7年前 , 7F
你...

11/27 11:16, 7年前 , 8F
雖然不關我屁事 但同志想結婚真是阿打馬秀逗
11/27 11:16, 8F

11/27 11:16, 7年前 , 9F
不結婚 到處肛交不用負責 多美好的一件事呀
11/27 11:16, 9F

11/27 11:18, 7年前 , 10F
正常人才有資格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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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19, 7年前 , 11F
老了 肛交不是一切阿 該考慮遺產和保險受益人了 沒有婚
11/27 11:19, 11F

11/27 11:19, 7年前 , 12F
天賦人權是理想
11/27 11:19, 12F

11/27 11:20, 7年前 , 13F
姻 遺產和理賠金都被異性戀親戚拿走 同性枕邊人啥都沒
11/27 11:20, 13F

11/27 11:20, 7年前 , 14F
男女相戀,都不一定想結婚了,實在不解同婚在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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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20, 7年前 , 15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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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22, 7年前 , 16F
異性戀不會穿著內褲去爭取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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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22, 7年前 , 17F
異性戀不會說幹未成年好爽去爭取婚姻平權
11/27 11:22, 17F

11/27 11:26, 7年前 , 18F
但希望同婚的人相關的保障還是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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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27, 7年前 , 19F
傳統婚姻還是會過自己的婚姻
11/27 11:27, 19F
所以別去衝擊基礎制度,甚至四處樹敵

11/27 11:29, 7年前 , 20F
其實我也很好奇 婚姻明明就是主要為保障子孫穩定的制度
11/27 11:29, 20F

11/27 11:29, 7年前 , 21F
為什麼生不出小孩的也要結婚 不過我最後想想還是他們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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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29, 7年前 , 22F
民法也沒有限制你一定要照著傳統
11/27 11:29, 22F

11/27 11:30, 7年前 , 23F
心就好 就選支持惹
11/27 11:30, 23F

11/27 11:32, 7年前 , 24F
不然不能延續血緣的婚姻就被禁止了
11/27 11:32, 24F

11/27 11:34, 7年前 , 25F
這些傳統都是個別的族群自己產生的
11/27 11:34, 25F

11/27 11:35, 7年前 , 26F
依然有家庭是不會按照這樣的傳統行事的
11/27 11:35, 26F

11/27 11:35, 7年前 , 27F
或許不是多數 但這是人自己的選擇
11/27 11:35, 27F

11/27 11:36, 7年前 , 28F
所以你不會沒照著傳統走就違法
11/27 11:36, 28F

11/27 11:46, 7年前 , 29F
但陰德值可能很低的公家婆家就...呃...
11/27 11:46, 29F
不能延續血緣的婚姻沒被禁止,是因為還有本家存在 只要本家存在,分家生不生得出來影響沒那麼大 如果本家分家都絕後,存亡出現危機,則怎麼樣都會想辦法留下子嗣 這是資源分配,而不是個別婚姻 當然理想的狀態是都開枝散葉,不過最後的直系還是只有一家 不能延續血緣的婚姻,就是分到的資源比較少 所以傳統上也有鼓勵生育的目的

11/27 12:19, 7年前 , 30F
從現代法律來看婚姻並非保障子孫的制度,而是保障兩
11/27 12:19, 30F

11/27 12:19, 7年前 , 31F
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共同創造生活並且相互負責的制度。
11/27 12:19, 31F
因為你沒連著親屬篇跟繼承篇一起看 繼承篇有將資源歸還宗族的意義在 而且婚姻是先文化後制度後法律 ※ 編輯: hareluyac (114.43.47.73), 11/27/2018 12:21:44
還有 56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11/27 13:52, 7年前 , 88F
一般人並不會平時定期更新做好財產分配跟遺囑,畢竟
11/27 13:52, 88F

11/27 13:52, 7年前 , 89F
那是變動的。
11/27 13:52, 89F

11/27 13:52, 7年前 , 90F
我有因為違法你的傳統而受到傷害嗎?
11/27 13:52, 90F

11/27 13:53, 7年前 , 91F
你所說的社會架構只是你的圈圈
11/27 13:53, 91F
你要這麼認為也不要緊,畢竟公投已經告訴你結果了 我拿出的證據是歷史的沿革,社會的結構,你拿出來的只有"你家"

11/27 13:54, 7年前 , 92F
結果還是崩潰了喔...那還討論什麼
11/27 13:54, 92F
我只覺得你在跳針,畢竟摀著耳朵的人是聽不到別人的聲音

11/27 13:55, 7年前 , 93F
中華民國憲法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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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55, 7年前 , 94F
法律不是為了服務你的傳統存在的 就這樣
11/27 13:55, 94F
法律是以民意為基礎的,畢竟我們是民主國家 ※ 編輯: hareluyac (114.43.47.73), 11/27/2018 13:56:04

11/27 13:55, 7年前 , 95F
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1/27 13:55, 95F

11/27 13:56, 7年前 , 96F
你我都是不同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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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56, 7年前 , 97F
人(異性)有與人(異性)的結婚的權利
11/27 13:56, 97F

11/27 13:56, 7年前 , 98F
你不可能把你的規則用在所有人身上
11/27 13:56, 98F

11/27 13:56, 7年前 , 99F
人(同性)也應該有與人(同性)性結婚的權利
11/27 13:56, 99F

11/27 13:57, 7年前 , 100F
人(同性)也應該有與人(同性)結婚的權利
11/27 13:57, 100F

11/27 13:57, 7年前 , 101F
法律的基礎是民意 但法律的上限是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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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58, 7年前 , 102F
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 不要忘記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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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59, 7年前 , 103F
重大醫療處理並不是僅限於急救放棄,當聯絡不到親屬
11/27 13:59, 103F

11/27 13:59, 7年前 , 104F
而枕邊人卻因為是同性而無法有婚姻關係進而無法簽署決
11/27 13:59, 104F

11/27 13:59, 7年前 , 105F
定會產生多少遺憾?
11/27 13:59, 105F
那就伴侶"制度"吧,說到底就是婚姻本來也就是"制度" 不是先有法後有婚 而是先有婚後有法的 ※ 編輯: hareluyac (114.43.47.73), 11/27/2018 14:00:33

11/27 14:02, 7年前 , 106F
反正同志是一定可以結婚的 只要專法沒有保障同志
11/27 14:02, 106F

11/27 14:02, 7年前 , 107F
結婚的權利像民法保障異性結婚的權利那就違憲了
11/27 14:02, 107F

11/27 14:03, 7年前 , 108F
異性可以用結婚這個詞 同性不行也違憲
11/27 14:03, 108F
那是不是黑人不能被稱作"白人"也違憲了XD ※ 編輯: hareluyac (114.43.47.73), 11/27/2018 14:08:55

11/27 14:11, 7年前 , 109F
是的,我可以理解您的意思。而法律是人民的最低保障,
11/27 14:11, 109F

11/27 14:11, 7年前 , 110F
沒有說你不能稱啊?
11/27 14:11, 110F

11/27 14:11, 7年前 , 111F
既然現有的婚姻法律的內容就能保障同性伴侶。而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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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4:11, 7年前 , 112F
律內的男女改成伴侶又會對婚姻民法造成任何傷害或是損
11/27 14:11, 112F

11/27 14:11, 7年前 , 113F
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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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4:12, 7年前 , 114F
黑人白人只是稱呼 但婚姻則是明確的制度
11/27 14:12, 114F

11/27 14:17, 7年前 , 115F
只是把男女改成雙方 從限一男一女擴大適用於兩個人
11/27 14:17, 115F

11/27 14:18, 7年前 , 116F
並不會造成什麼傷害或損失 只是讓更多人可以適用民法婚姻
11/27 14:18, 116F

11/27 14:26, 7年前 , 117F
目前在婚姻法律內保障的就是同性伴侶想要保障的,而同
11/27 14:26, 117F

11/27 14:26, 7年前 , 118F
性伴侶無法做到的(傳宗接代)在婚姻法律內亦沒有強制。
11/27 14:26, 118F

11/27 14:26, 7年前 , 119F
現有的婚姻律法套用在同性上對於異性婚姻完全沒有任
11/27 14:26, 119F

11/27 14:26, 7年前 , 120F
何影響阿。
11/27 14:26, 120F

12/03 11:46, 7年前 , 121F
明明亞洲以前不流行一夫一妻制~還在傳統= =
12/03 11:46, 121F
我內文不就有說是二房三房四房 主要是繁衍宗族,跟幾夫幾妻沒關係 就算一夫一妻,現在生不出來的還是會去外面生 ※ 編輯: hareluyac (111.243.38.125), 12/05/2018 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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