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調:反同公投獲7成7贊同 僅2成6支持挺同公投 (新頭殼)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時間5年前 (2018/11/17 07:26), 5年前編輯推噓2(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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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ahow188 (啦啦胖)》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民調:反同公投獲7成7贊同 僅2成6支持挺 : 時間: Sat Nov 17 03:44:12 2018 :   : ※ 引述《juangjh (長樂未央)》之銘言: : : 1. 同性婚姻不是身心殘障 所以類比錯誤 : : 2. 專法就是專門保障(規範)同性婚姻跟民法不相關 民法保障(規範)異性婚姻 : 不平等違憲,如此而已 : 立法委員不會讓一部不平等的法律三讀通過 : 今天憲法如果沒有平等權,你說的全部都沒問題 :   : : 很多人就不想因為為了所謂相對簡易省時省經費這個理由扯在一起 : : 為什麼一定要製造對立 :   : 你可以不贊成扯在一起,這是你的自由 : 但是就以修法的現實層面上來說,扯在一起的確是比較簡易的方式 :   : 如果能夠有一個完全平等的專法的確是沒有冒犯任何人 : 但是不平等的專法就會有違憲的問題 : 然後就會有人再去請大法官釋憲,然後再修法 : 不過我是抱持著婚姻專法絕對不會出來,出來的專法應該是伴侶或是室友法XD :   : : 我可以接受異性婚姻被隔離在民法! :   : 民法是公民所共用,所以民法無法隔離,基本上民主國家應該沒有隔離法 :   : : → ilw4e: 整天在那邊喊平等就是搞笑,你兩根屌跟一屌 110.28.30.18 11/16 16: 40 : : → ilw4e: 一洞是要怎麼平等?你等給我看 110.28.30.18 11/16 16: 40 :   : 平等不是提你有幾根屌幾個洞 : 平等是在於不管同性異性都是中華民國的公民,他們應該要享有一樣的權利 最近看了一堆挺同的論述 都不知道是哪邊看來的懶人包 一直講平等平等的 本來平等權就是等則等之,不等則不等之 一堆挺同說只有修民法才能跟現行婚姻一模一樣 但你們自己回頭去看尤美女定的草案 尤美女委員版(團體版)民法親屬編 通則 增訂醎?971-1條: 「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 同性或異性配偶與其子女之關係,平等適用父母子女權利義務之規定。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三條以異性配偶為限。」 光尤美女自己定的草案 同性婚跟異性婚的權利義務就已經不完全相同了 怎麼可能一模一樣 講說要一模一樣根本就是無理取鬧 但一堆看懶人包的出來說一定要一模一樣的權利 光是看到不斷宣揚錯誤的說法 就更讓我想投三好兩壞,三振比賽了!! 用專法,把兩種婚姻中不一樣的地方拿出來細細檢視(例如婚生推定,例如收養的範圍,例 如保障不孕夫妻的人工生殖該不該開放,如果人工生殖是權利,又可能要考慮代理孕母給男 同志生,牽一髪動全身) 才不會之後一堆問題 亂立法再給司法收爛攤子 : : 推 knml: 就算的不立專法,改民法,社會歧視一樣也不 1.200.199.97 11/16 16: 41 : : → knml: 少 1.200.199.97 11/16 16: 41 :   : 這我真的無法反駁 :   : : → kirbycopy: 可是這公投是苗苗提的耶 門檻有過政府 125.227.149.211 11/16 17: 38 : : → kirbycopy: 就只能讓它公投阿 125.227.149.211 11/16 17: 38 : : → wayne62: 這公投非由政府發起的也,是基督徒為主的 150.116.177.120 11/16 17: 38 : : → wayne62: 幸福萌,趁公投門檻下修後,就趕快提出了, 150.116.177.120 11/16 17: 39 :   : 基本上14,15案是對應10,11,12案而生的 : 沒有10,11,12案,基本也不會有14,15案 : 那沒有這次公投的結果是什麼? : 是全部交由立院來決定要入民法或用一個平等的同性婚姻專法 : 那為什麼有這次公投? : 因為平等同性婚姻專法太困難了,所以立院躺著的是修改五條的民法 五條版本照你們的要求 一樣是不平等,不完全等於異性婚的好嘛 : 而這不是發起公投的人或是團體願意看到的 :   -- 此外,在感染愛滋病毒後,許多患者在早期表現的不是身體疾病的症狀,而是智力退化, 最常見的是亞急性腦炎,或是愛滋病相關的癡呆症狀;...就應提高警覺,進一步了解其 性行為,如病人自訴有同性戀歷史或其他高危險行為,即可給予早期診斷... 當愛滋病毒直接侵入腦部,...,最常見的表現是譫妄症狀,特別是在住院治療的愛滋病 人中發生譫妄時,常會有意識混亂,不少人會合併有視幻覺、被害妄想傾向。他們對周遭 的人、事、物都懷有敵意及被害妄想,容易激動不安 https://goo.gl/NWkPb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5.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2410774.A.452.html

11/17 07:27, 5年前 , 1F
哪裡來的懶人包 可能就是什麼婚姻平權大
11/17 07:27, 1F

11/17 07:27, 5年前 , 2F
平台 法白之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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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說法他們都可以朗朗上口 講法都一模一樣 真好洗腦 ※ 編輯: RandyMarsh (114.136.175.217), 11/17/2018 07:30:44

11/17 07:38, 5年前 , 3F
就一堆跳針跳到死的,就像通姦罪限定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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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7:39, 5年前 , 4F
推推推 還有人腦子是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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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7:39, 5年前 , 5F
要平等怎麼他媽不先等這個?等等等等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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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7:40, 5年前 , 6F
要不要先看民法1063的內容是什麼啊
11/17 07:40, 6F
應該是你怎麼不把我文章內容看清楚阿 呵 「把兩種婚姻中不一樣的地方拿出來細細檢視(例如婚生推定」 ※ 編輯: RandyMarsh (1.171.49.68), 11/17/2018 07:42:21 ※ 編輯: RandyMarsh (1.171.49.68), 11/17/2018 07:42:36

11/17 07:44, 5年前 , 7F
你本來就反對 牽拖一堆 烙跑板主
11/17 07:44, 7F

11/17 07:44, 5年前 , 8F
在亂寫什麼?基督徒說同志不能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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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7:44, 5年前 , 9F
姻,還能護航?
11/17 07:44, 9F

11/17 07:45, 5年前 , 10F
整天洗反同文章 有沒有自己人生 快去教會吧
11/17 07:45, 10F
又來抹黑的 在反甲前我是反基督的好嘛

11/17 07:45, 5年前 , 11F
不要包裝你自己的歧視在這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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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ndyMarsh (114.136.175.217), 11/17/2018 07:49:17

11/17 07:49, 5年前 , 12F
樓上是活在哪個平行世界 看到人都說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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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23, 5年前 , 13F
這個草案就是為了修一條抵用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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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23, 5年前 , 14F
除了婚生推定外、其他都會直接適用哦
11/17 08:23, 14F
改了婚生推定 不就代表草案提出者心裡也知道兩個不太一樣 不然幹嘛不一起適用 既然確定了不完全一樣 那這樣草率的改 根本不是好事 就不信那幾個立法委員有想清楚 如果這樣硬幹包括人工生殖 那我一定反對 這會有很多倫理的問題 ※ 編輯: RandyMarsh (114.136.175.217), 11/17/2018 08:27:24 ※ 編輯: RandyMarsh (114.136.175.217), 11/17/2018 08:27:52

11/17 09:20, 5年前 , 15F
要講道理反而戰不起來 畢竟只會扣帽子
11/17 09:20, 15F
我也發現真的要討論 只會看到對面都是跳針懶人包 會講人權、平等、你歧視 就可以出來當辯論大師了 ※ 編輯: RandyMarsh (114.136.175.217), 11/17/2018 09:40:23

11/17 10:06, 5年前 , 16F
隨便扣人家草率。專法在哪?連鬼影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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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0:34, 5年前 , 17F
放下心中的偏見,去看看大法官的論述跟黃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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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0:34, 5年前 , 18F
昌的意見發表。
11/17 10:34, 18F

11/17 10:35, 5年前 , 19F
如果每場辯論都有跟到,誰在跳針?顯而易見
11/17 10:35, 19F

11/17 10:50, 5年前 , 20F
就看是否屬於大法官所說的合理之差別待遇囉
11/17 10:50, 20F

11/17 10:53, 5年前 , 21F
如果屬於合理之差別待遇自然就不違反平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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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0:56, 5年前 , 22F
但如果立民法也可以卻還另立專法算不算合理
11/17 10:56, 22F

11/17 10:57, 5年前 , 23F
可能就是之後挺同要再去努力的了~~
11/17 10:57, 23F

11/17 11:29, 5年前 , 24F
推「等則等之,不等則不等之」。
11/17 11:29, 24F

11/17 11:30, 5年前 , 25F
我是可以支持婚姻章的修改,但婚生推定
11/17 11:30, 25F

11/17 11:30, 5年前 , 26F
這個,是理性上無法接受。因為就是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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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31, 5年前 , 27F
雙親1/2的血統啊,生理構造上就是無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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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31, 5年前 , 28F
雙親兩人的基因兼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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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32, 5年前 , 29F
至於收養小孩,我是情感上無法接受。
11/17 11:32, 29F

11/17 12:20, 5年前 , 30F
果然又是一堆人亂噓Zzzz
11/17 12:20, 30F

11/17 13:19, 5年前 , 31F
黃鼠狼給雞拜年 反甲萌給甲專法
11/17 13:19,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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