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中選會拒收以核養綠補件 黃士修絕食抗議已回收
※ 引述《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之銘言:
: 公投法明訂:提案領銜人於領取名冊後六月內「提出連署人名冊」。
: https://goo.gl/Ls5c5Q 公民投票法 第 12 條
: 公投法明訂:主管機關「審查剔除後」人數不足,應通知「補提」。
: https://goo.gl/MmDCnn 公民投票法 第 13 條
: 結論:
: 一、有限制提出時間,但無限制提出次數。
: 二、審查完畢後才進入補提階段。
: 三、無論是否為補提階段,只要在領取名冊後六個月內皆可提出連署人名冊。
: 四、以上三點與投票日無關。
: 答案就是公投法沒寫好。
不然中選會就接受土條的要求,讓他在六個月內想提幾次連署人名冊都可以。公投
法確實沒有寫死,只能收一次就要進查對程序,因此土條應該擁有完整的六個月連
署期間。這六個月土條愛送幾次就可以送幾次,每日分三餐送也是法律所不禁。
等六個月期限到,中選會再開始清點累計收到的連署人名冊,清點通過再函請戶政
機關進行查對即可。
土條愛多送就讓他多送嘛~久了就習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10.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7252634.A.504.html
推
09/18 14:38,
5年前
, 1F
09/18 14:38, 1F
→
09/18 14:40,
5年前
, 2F
09/18 14:40, 2F
推
09/18 14:44,
5年前
, 3F
09/18 14:44, 3F
→
09/18 14:44,
5年前
, 4F
09/18 14:44, 4F
推
09/18 14:56,
5年前
, 5F
09/18 14:56, 5F
→
09/18 14:56,
5年前
, 6F
09/18 14:56, 6F
→
09/18 15:45,
5年前
, 7F
09/18 15:45, 7F
→
09/18 15:46,
5年前
, 8F
09/18 15:46, 8F
噓
09/18 19:27,
5年前
, 9F
09/18 19:27, 9F
哪裡違法?公投法有規定政府要一直收件嗎?
噓
09/18 19:54,
5年前
, 10F
09/18 19:54, 10F
台獨覺青就反核啊!難道擁核只能在鍵盤出沒,無法現身力挺嘛!
※ 編輯: clausewitz (114.27.110.247), 09/18/2018 22:20:28
噓
09/19 00:11,
5年前
, 11F
09/19 00:11, 11F
推
09/19 00:34,
5年前
, 12F
09/19 00:34, 12F
噓
09/19 01:20,
5年前
, 13F
09/19 01:20, 13F
→
09/19 08:53,
5年前
, 14F
09/19 08:53,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0 之 7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