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中選會拒收以核養綠補件 黃士修絕食抗議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阿爾提克斯)時間5年前 (2018/09/13 23:03), 編輯推噓9(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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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有沒有法盲說別人是法盲的八卦 : ※ 引述《Meerz (猴吃蕉,剛好。)》之銘言: : : 看土條被一堆連法條都不會看的反核仔亂噓亂罵 : : 真的覺得台灣有很多反核吼...連文組都不如XD : : 公投法及其子法對於補件適用的要件是什麼? : : 我看沒半個反核回答得出來 : : 這次黃土條今天在絕食靜坐的補件 : : 根本就不是公投法裡規定的東西 : : 因為公投法只有規定補正與補提 : : 補件這東西是在9/14期限以前,你愛分幾次送就送幾次 : : 法律沒規定不行做的事情,就代表可以做 : 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 : 公投法分為 提案-->連署-->公投 三個階段 : 1.提案 : 依照公投法第10條,提案人必須達到前一次總統,副總統投票人數的萬分之一 : 同條第二項規定只能補正一次 : 2.連署 : 依照公投法第12條,提案成功後必須取得前一次總統,副總統投票人數的1.5%人數連署 : 這次的問題出在連署的審查上 : 公投法規定公選會必須在1個月內審查 : 如果有不通過的話要通知領銜人,在1個月內補正 : 今天是9/13日 : 假設公選會審查1個月-->10/13 : 假設通知黃先生補正,黃先生花了1個月補正-->11/14 : 加上公選會審查補正和印選票的作業時間,有可能趕不上11/24的縣市長選舉 : 到時候可能會來不及綁大選 : 黃士修怕連署書部分被公選會剃除,所以打算多送幾萬份連署書做保險 : 問題是現行法的法律規定是 : 公選會審查-->發現人數不夠-->通知領銜人補連署書 : 有沒有發現,要公選會通知黃士修補連署書,黃士修才可以補 : 今天的狀況就是公選會還在審查連署書,結果還沒出來 : 黃士修就自己主動補連署書,沒有等公選會通知有沒有需要補連署書 : 當然會被公選會打槍 : 簡單來講就黃士修自己搞錯規定 : 然後法盲鄉民跳出來幫他講話 : : 例如一個不限制報名人數報名考試,官方表示9/14前報名都有效 : : 結果這個國家政府機關竟然還可以看報名人數可能達標,就跑出來說9/6要截止收件 : : 結果人數真的達最低標以上,還不准公民在0914期限內繼續送件 : : 簡直就是目無王法,還一堆反核跳出來秀下限 : : 看到反核仔見獵心喜,真是覺得可笑又可悲呢 : : 法律條文搞清楚沒啊?把不得繼續送件的相關條文拿來看吧 : : 反核自以為腦補亂講亂兜根本秀下限給人嘲笑 : : 這公投法及子法,我敢說土條他們這群在背後策劃的團隊至少研讀50遍以上 : : 反觀這群反核仔到底在幹嘛? : : 核工專業理論實務論戰輸一屁股就算了 : : 現在連法條也不讀嗎? : : 真是一群不長進的^_^哈哈 公投法第 13 條 主管機關收到連署人名冊後,經審查連署人數不足前條第一項之規定、經刪除未簽名或蓋章之連署人致連署人數不足或未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格式提出者,主管機關應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提,補提後仍不符規定者或逾期不補提者,該提案應予駁回;合於規定者,應函請戶政機關於三十日內完成查對。 請問這位說人法盲的原PO, 公投法第13條那邊有說只能「補提一次」? 我只看到公投法第13條說,中選會通知後,要在30日內完成補提。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83.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6851025.A.1F9.html

09/13 23:04, 5年前 , 1F
ulycess不ey
09/13 23:04, 1F

09/13 23:05, 5年前 , 2F
通知了嗎?
09/13 23:05, 2F

09/13 23:06, 5年前 , 3F
這是規定審查後,不合法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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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07, 5年前 , 4F
並沒有規定審查前不能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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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07, 5年前 , 5F
不錯 這串釣出很多資進黨黨工可以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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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08, 5年前 , 6F
一直拿審查後補正程序去限制審查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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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09, 5年前 , 7F
正行為根本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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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0, 5年前 , 8F
審都還沒審 突然冒出來說不給補 都給你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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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1, 5年前 , 9F
這是跳針嗎?還是邏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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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1, 5年前 , 10F
審查完沒過不補是可以打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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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3, 5年前 , 11F
審查完之前在多送一點根本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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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9, 5年前 , 12F
我邏輯超差,hashyang快來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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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0, 5年前 , 13F
感謝你,我恍神看錯已經進行修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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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1, 5年前 , 14F
別理他啦,事件前後不分還有臉說我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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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1, 5年前 , 15F
我才懶得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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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1, 5年前 , 16F
把提案的規定看成連署的規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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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2, 5年前 , 17F
M大對法學理解不深應該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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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5, 5年前 , 18F
M大就私立科大畢業去台電蹭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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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5, 5年前 , 19F
我又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不過我的邏輯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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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5, 5年前 , 20F
比你好上一些,這些討論串內,有人說你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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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5, 5年前 , 21F
輯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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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6, 5年前 , 22F
跟他不要扯太深的東西 他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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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7, 5年前 , 23F
連台電一口飯都蹭不到,眼紅人家每年破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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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7, 5年前 , 24F
的反核,我倒是看到很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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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7, 5年前 , 25F
以台電維生的人講核能 基本沒人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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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8, 5年前 , 26F
私科畢業,屌打那些連發文反駁我文章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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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8, 5年前 , 27F
能的反核,這學歷也夠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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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8, 5年前 , 28F
台灣法律討論太細了,是真的很反常識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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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8, 5年前 , 29F
難道連核電怎麼運作都不知道的反核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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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9, 5年前 , 30F
話會有人認真聽啊?XD哈哈氣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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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9, 5年前 , 31F
就算是法律科班沒下過苦功還是搞不懂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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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0, 5年前 , 32F
你要說cca拿出那個中選會13號解釋為什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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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0, 5年前 , 33F
收件的新聞,我覺得還有點討論的餘地,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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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0, 5年前 , 34F
於說我是法盲的你...還被點出錯誤的地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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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0, 5年前 , 35F
09/13 23:30, 35F

09/13 23:31, 5年前 , 36F
有錯本來就很正常,只要不要死不認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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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1, 5年前 , 37F
XDDDDDDD
09/13 23:31, 37F

09/13 23:32, 5年前 , 38F
meerz的話 連自己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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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2, 5年前 , 39F
pm2.5濃度定義都搞不懂
09/13 23:32, 39F

09/13 23:33, 5年前 , 40F
不要出來丟台電臉比較好
09/13 23:33, 40F

09/13 23:33, 5年前 , 41F
反正有沒有核能 台電員工都是躺著賺XD
09/13 23:33, 41F

09/13 23:34, 5年前 , 42F
從2014年就丟臉丟到現在了不信去估狗adoken
09/13 23:34, 42F

09/13 23:40, 5年前 , 43F
有的人就是噁心巴拉
09/13 23:40, 43F

09/14 00:07, 5年前 , 44F
說台電員工躺著賺的,颱風天可以去
09/14 00:07, 44F

09/14 00:07, 5年前 , 45F
幫忙修壞掉的電力設施嗎?反正躺著賺
09/14 00:07, 45F

09/14 02:49, 5年前 , 46F
通知了嗎?沒通知補個屁
09/14 02:49, 46F

09/19 01:32, 5年前 , 47F
都翻法條了了不會看其他條嗎
09/19 01:32, 4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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