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中選會拒收以核養綠補件 黃士修絕食抗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8/09/18 10:41), 編輯推噓4(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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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明訂:提案領銜人於領取名冊後六月內「提出連署人名冊」。 ========================================= https://goo.gl/Ls5c5Q 公民投票法 第 12 條 第二條第二項各款之事項,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 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應由提案人之領銜人,於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或 電子連署系統認證碼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逾期未提出者 ,視為放棄連署。 前項連署人名冊,應依規定格式逐欄填寫,連署人應親自簽名或蓋章,填 具本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並分直轄市、縣(市)、鄉(鎮 、市、區)別裝訂成冊,以正本、影本各一份向主管機關提出。 公民投票案依第二項或第十條第八項規定視為放棄連署者,自視為放棄連 署之日起,原提案人於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之。 ========================================= 公投法明訂:主管機關「審查剔除後」人數不足,應通知「補提」。 ========================================= https://goo.gl/MmDCnn 公民投票法 第 13 條 主管機關收到連署人名冊後,經審查連署人數不足前條第一項之規定、經 刪除未簽名或蓋章之連署人致連署人數不足或未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格式提 出者,主管機關應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提,補提後仍不符規 定者或逾期不補提者,該提案應予駁回;合於規定者,應函請戶政機關於 三十日內完成查對。 戶政機關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查對連署人名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 刪除: 一、連署人不合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資格。 二、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 三、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 四、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 連署人名冊經查對後,其連署人數合於前條第一項規定者,主管機關應於 十日內為公民投票案成立之公告,該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連署人數不合 規定者,主管機關應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提,補提後仍不足 規定人數或逾期不補提者,主管機關應為公民投票案不成立之公告。 ========================================= 結論: 一、有限制提出時間,但無限制提出次數。 二、審查完畢後才進入補提階段。 三、無論是否為補提階段,只要在領取名冊後六個月內皆可提出連署人名冊。 四、以上三點與投票日無關。

02/20 10:29,
m7才可憐 剛發表說是機皇 馬上退位又變新htc one登基
02/20 10:29

02/20 10:29,
說真的htc粉甘願被這樣耍 本身也有點病態
02/20 10:29

12/03 18:37,
營業稅就是營業所得稅啦 應該是5% 那個17%只是另外算法
12/03 18: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27.4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7238494.A.2F3.html

09/18 10:42, , 1F
補充, 中選會收件到戶政單位查核無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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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所以去提行政訴訟讓法官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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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修法 看誰絕食久誰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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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也不是完全站不住腳 搞得什麼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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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又不給二跳打行政訴訟,打了又要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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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民主法治 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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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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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 去問問看陳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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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問看 去年修正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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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中選會的新聞稿去打行政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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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沒有鳥籠又想打槍不要的公投那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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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限制次數那就五分鐘送十份 還分個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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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鐘送10分也沒差,一次交付戶政單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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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中選會收下來,10月再當補件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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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跳跟中選會已經變成了管案2.0了,以法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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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法條中選會又拿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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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促轉會2.0~陰陽人爛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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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該接受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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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儲值台灣價值 連門都進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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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盒會繼續裝瞎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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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就是一群叫不醒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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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法律漏洞還洋洋得意,大家都這樣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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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會都不用做事了,跟去超商買一條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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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分10包結帳一樣,根本就奧客心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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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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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讓反核氣pupu連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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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沒寫清楚,就是可以再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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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就是超怕這公投過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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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我香菸不能分兩次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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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無關反核 重點是公平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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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DPPer連香菸不能分兩次買這種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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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也說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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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在法定期限達門檻就好,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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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權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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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多次送是你中選會的作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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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人手不足作業麻煩,去叫國會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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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修法寫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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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第二點就很明白啦,第三點無論是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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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這邊就沒有依據,跟第二點審查"完畢"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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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補提就矛盾了,注意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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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已經說是他們內部會議決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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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無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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