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港女模案凶嫌未判死 法官:手段不特別殘暴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山獅)時間7年前 (2018/07/10 23:51), 編輯推噓3(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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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ka7788 (卡卡7788)》之銘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新聞稿 :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49194 : ==看完下面這文快吐=== : 死刑存廢之爭,乃無關對錯之價值選擇,應互相尊重及包容。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兩公約)施行法公布生效後,公政公約第6條揭示之廢 : 除死刑目標,雖為我國成文法所設定,然迄今仍非全面並經立法廢除,法院應依法審判, : 本無從迴避或拒絕死刑規定之適用。公約、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均 : 具有我國內國法效力。至公約與我國其他法律之效力位階如何,法無明文。兩者發生法律 : 衝突時之適用順序,基於人權保障之法治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人權保障密度較高之兩公 : 約規範。從而兩公約內國法化後,已生實質限縮刑法死刑規定適用範圍之效果。 高檢署公訴檢察官表示前總統馬英九2009年批准兩公約 外交部送到聯合國秘書處,但「被退件」,我國根本不是聯合國的兩公約簽約國。 中華民國原在1967年簽署兩公約,但事後我退出聯合國,直至2009年5月14日馬英九批准 兩公約,並請友邦代為送件至聯合國祕書處存放,但6月15日即被退件。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181419 法官提兩公約當作不能判死刑的藉口 可是 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六條 二、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止 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 執行。 並沒有說不能判死刑,他只提到【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 ,不得科處死刑 我想這解讀上的差距可能就是他是法官我是魯蛇的差別 對了 根據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八條(勞動基本權) 軍隊或警察或國家行政機關成員可以組工會可以罷工權喔 ^.< -- 你在幹馬!? ┤├ 幹!我是鹿 ⊙ ⊙ ˋˊ ︵︵ ﹣﹣ 啊~嘶~~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1.98.228.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1237894.A.5C0.html

07/10 23:53, 7年前 , 1F
就法官覺得強姦殺人還不算情節重大^_^
07/10 23:53, 1F

07/10 23:56, 7年前 , 2F
台灣就不是國家是要簽三小
07/10 23:56, 2F

07/10 23:57, 7年前 , 3F
人 家 是 法 官 欸
07/10 23:57, 3F

07/10 23:59, 7年前 , 4F
柯南看太多認為這殺人手段不夠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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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0:39, 7年前 , 5F
蛤 特別是啥鬼 殺人還要有花式殺人 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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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0:39, 7年前 , 6F
判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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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5, 7年前 , 7F
會說不特別是因為殺人罪並不是唯一死刑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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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5, 7年前 , 8F
區間要選的話就要分他是怎麼殺人 什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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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6, 7年前 , 9F
如果認為殺人就很嚴重的話 那應該要求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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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7, 7年前 , 10F
改成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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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7, 7年前 , 11F
至於施行法的部分 新聞稿裡是寫"限縮"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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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8, 7年前 , 12F
有說不能判死刑 在效力的部分 雖然兩公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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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8, 7年前 , 13F
批准文件被退件 但馬英九還直接立了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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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9, 7年前 , 14F
都有去查兩公約的話應該不會不知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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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9, 7年前 , 15F
07/11 01:39, 15F

07/11 01:41, 7年前 , 16F
這個案件是強制性交+故意殺人 法律規定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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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42, 7年前 , 17F
則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強制性交有很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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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42, 7年前 , 18F
除了基本的強制性交之外 還有輪暴的 對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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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43, 7年前 , 19F
強暴的凌虐的等等很多更嚴重的 若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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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44, 7年前 , 20F
強制性交殺人就用最重的那一個 那更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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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44, 7年前 , 21F
?又或者你認為怎樣的強制性交+殺人可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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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45, 7年前 , 22F
無期徒刑就好? 去請教記者大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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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53, 7年前 , 23F
廢物法官,等到法官女兒也被強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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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57, 7年前 , 24F
殺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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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57, 7年前 , 25F
看法官會不會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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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4:22, 7年前 , 26F
每次看見那個廢物推文就想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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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48, 7年前 , 27F
法律怎麼一直文字講.一直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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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49, 7年前 , 28F
社會基本人權應是你幹掉人.公權力就是同
07/11 17:49, 28F

07/11 17:50, 7年前 , 29F
等對待之.法律竟被法官各自解讀了.
07/11 17:50,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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