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港女模案凶嫌未判死 法官:手段不特別殘暴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卡卡7788)時間7年前 (2018/07/10 23:35), 7年前編輯推噓6(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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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新聞稿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49194 噁心!!! 第 226-1 條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 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使被害人受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明明刑法就有死刑可以判 卻拿兩公約出來擋駕 ==看完下面這文快吐=== 死刑存廢之爭,乃無關對錯之價值選擇,應互相尊重及包容。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兩公約)施行法公布生效後,公政公約第6條揭示之廢 除死刑目標,雖為我國成文法所設定,然迄今仍非全面並經立法廢除,法院應依法審判, 本無從迴避或拒絕死刑規定之適用。公約、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均 具有我國內國法效力。至公約與我國其他法律之效力位階如何,法無明文。兩者發生法律 衝突時之適用順序,基於人權保障之法治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人權保障密度較高之兩公 約規範。從而兩公約內國法化後,已生實質限縮刑法死刑規定適用範圍之效果。 ==再對照撞死律師的新聞稿 你就知道司法沒救了 雙重標準最大== 請支持修法改成撞死法律人唯一死刑 這樣那些法匠就不用惺惺作態了~ 死者冤魂請找刑事第六庭審判長雷雯華、陪席法官李冠宜、受命法官王伯文索命! ※ 引述《mars1985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南港女模案凶嫌未判死 法官:手段不特別殘暴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8-07-10 15:33 東森新聞 : https://goo.gl/uoUQHU : 今年3月南港殺人案,凶手程宇性侵後殺人。今天(10日)士林地院一審判決程宇躲死, : 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法官認為程宇犯下強制性交殺人,不是預謀而是為了掩飾 : 犯罪財殺人,另外殺人手段不算特別殘暴,不能因為過去有前科就認定會有再犯可能。 : ▼(圖/東森新聞) : https://goo.gl/fopkFF : 殘忍犯下性侵殺人案,凶嫌程宇穿著背心下車,面對鏡頭低著頭只顧著往前,步入士林法 : 院,這次南港殺人案,10號士院一審宣判程宇逃死,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在判 : 決當下竟然還露出一抹微笑。 : 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林庚棟:「被告在本件是犯一般的強制性交罪,再加上後面有殺人行為 : ,法院認為說他並不是實行,一個罪值最重的一個案件或情形,除非有認為說確實有求其 : 生,而不可得的情況,否則原則上來講不應該判處死刑,成唯一個選擇。」 : ▼(圖/東森新聞) : https://goo.gl/HttQaR : 這次一審判決,法官認為要遵守兩公約,在判刑時死刑的目的,只有處罰跟預防,要回歸 : 到犯罪情節的狀況,再來選擇是否判死,此外程宇犯下強制性交殺人,不是預謀,而是對 : 方尖叫,為了掩飾形跡敗露才會殺人,再加上法官認為手段不殘暴,不能因為過去有前科 : 就認定他會有再犯可能。 : ▼(圖/東森新聞) : https://goo.gl/SYJ7p2 : 整起殺人案就發生在今年3月,凶嫌程宇先誘騙死者拍平面照,接著帶人到南港一棟大樓 : 廢棄的地下室,先搶劫再性侵,最後甚至拿著背包的背帶,將人勒斃致死,犯案後跟著女 : 友前往台中後被逮,之後甚至誤導辦案,說都是女友叫他做的,企圖脫罪還嫁禍他人。 : ▼(圖/東森新聞) : https://goo.gl/4hT5Ut : 宣判前連當時被誤會的梁姓女子也在臉書發文,那些不懂我的我也不需要澄清,無需回答 : 到處否定的聲音,現在程宇遭判無期徒刑,能不能有教化可能,未來都還可以上訴。 : (封面圖/東森新聞)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120261 : 5.備註: : 真佛... -- → aa52189: 樓下obov我吃屎 11/28 00:26 → obov: o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62.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1236908.A.679.html

07/10 23:35, 7年前 , 1F
你有看到「或」這個字嗎?
07/10 23:35, 1F
還在跳針? 遇到撞死律師的 馬上選死刑 開車撞死律師手段最殘忍 性侵殺人不殘忍 操你媽的垃圾法官破邏輯 難怪司法被人瞧不起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1234651.A.41D.html 這篇打你的臉 ※ 編輯: kaka7788 (39.9.62.56), 07/10/2018 23:37:58

07/10 23:37, 7年前 , 2F
有名字有推
07/10 23:37, 2F

07/10 23:38, 7年前 , 3F
有名字 推 垃圾恐龍法官
07/10 23:38, 3F

07/10 23:41, 7年前 , 4F
路過再推
07/10 23:41, 4F

07/10 23:42, 7年前 , 5F
法官不判死刑的理由 每次都能更新下限
07/10 23:42, 5F

07/10 23:43, 7年前 , 6F
在台灣只有在捷運殺四個人還有撞死律師
07/10 23:43, 6F

07/10 23:44, 7年前 , 7F
才會判死 用手機直播殺妻給小三也不判死
07/10 23:44, 7F

07/10 23:48, 7年前 , 8F
XD我沒看到你是kaka7788 不跟你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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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3:48, 7年前 , 9F
分身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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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3:52, 7年前 , 10F
被法官電過氣噗噗到現在 https://goo.gl/vE
07/10 23:52, 10F

07/10 23:52, 7年前 , 11F
BSC7
07/10 23:52, 11F

07/10 23:52, 7年前 , 12F
07/10 23:52, 12F

07/10 23:56, 7年前 , 13F
還有 去年才有殺前女友跟女友媽兩人被判死
07/10 23:56, 13F

07/10 23:56, 7年前 , 14F
刑的 睜大你的小眼睛 另外 仇女應該也是你
07/10 23:56, 14F

07/10 23:56, 7年前 , 15F
的守備範圍 xd
07/10 23:56, 15F

07/11 00:03, 7年前 , 16F
依法判決也有錯 法盲不意外
07/11 00:03, 16F

07/11 00:06, 7年前 , 17F
真的很推原po,有正義感!加油!\
07/11 00:06, 17F

07/11 00:07, 7年前 , 18F
加油!加油!加油!
07/11 00:07, 18F

07/11 12:05, 7年前 , 19F
還在跳針依法判決 明明法條就有死刑
07/11 12:05, 19F

07/11 12:31, 7年前 , 20F
個人覺得這件比撞死律師的更可惡惡劣
07/11 12:31, 20F

07/11 12:32, 7年前 , 21F
結果撞死律師的判死刑 這個法官還幫他開脫
07/11 12:32, 21F

07/11 12:32, 7年前 , 22F
法律人的命是命 一般人就死活該就對了
07/11 12:32, 22F

07/11 20:18, 7年前 , 23F
一堆法律人標準都自己心證
07/11 20:18,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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