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民進黨議員開車撞死人 被保安管束還想喬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松艄辣g)時間6年前 (2018/06/05 17:17), 6年前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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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怕被吉) 關於受保護管束能否參選一事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五、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而依中華民國刑法第93條規定(訂於第十二章保安處分章) 受緩刑之宣告者,除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外, 得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一、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者。 二、執行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五款至第八款所定之事項者。 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因此,受緩刑宣告原則上是法官裁量是否同時宣付保護管束受了保安處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即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因此,不必受褫奪公權宣告也可能依選罷法規定不得為候選人 這兩者的區別實益是,褫奪公權是刑後執行 (所以之前發生過有期徒刑保外就醫出來選上立委) 而保安處分有可能刑前、刑中、刑後,或緩刑這種根本沒有執行徒刑的情形 所以緩刑中若同時受保護管束宣告依法是沒有候選人資格的沒錯 (本文僅係釐清法律問題,原PO無意探求原爆卦事實真偽,特此聲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8190236.A.625.html

06/05 17:19, 6年前 , 1F
所以我才好奇他有什麼權大勢ㄅ大的親朋好友,能讓他篤
06/05 17:19, 1F

06/05 17:19, 6年前 , 2F
定的說,他能喬好
06/05 17:19, 2F

06/05 17:24, 6年前 , 3F
06/05 17:24, 3F
※ 編輯: chihchingho (140.119.121.6), 06/05/2018 17:27:59

06/05 17:38, 6年前 , 4F
法律問題就法律解決 修法就好
06/05 17:38, 4F

06/05 17:39, 6年前 , 5F
現在不是能不能選的問題了,而是看她透過誰來喬了
06/05 17:39, 5F

06/05 18:05, 6年前 , 6F
臺灣價值,喬好喬滿
06/05 18:0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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