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港女運上億古柯鹼無罪 檢諷判決太天真已回收
你這是亂類比耶
港女是因為運毒被抓的,現行犯耶...
並不是被運毒的人指稱為共犯的好嗎?
照你這篇的邏輯,根本沒人要為運毒負責耶
港女無罪推論,他說的朋友也要無罪(跟你說的房仲同樣情形)
神邏輯
※ 引述《joshua0606 (joshua0606)》之銘言:
: 有的時候法官也不好當
: 之前有個判例
: 是一個房仲他的朋友去運毒被抓
: 朋友為了減輕罪刑就瞎掰說他是共犯
: 然後檢察官也採信供詞
: 他就在沒有任何其他罪證的情況被關了
: 這個案子到現在都還是冤案救援的重點案件
: 然而看熱鬧的民眾們
: 罵法官亂判造成冤案
: 罵法官根本就是有罪推定
: 而港女的這個案子
: 法官採用了無罪推定
: 在沒辦法證明她的供詞是假的情況下
: 以她沒有犯罪的想法為出發點
: 判她無罪
: 這是後民眾又要罵法官爛
: 罵法官不能明察秋毫
: 或許港女是真的有運毒
: 卻因為無罪推定而被錯放
: 但如果一切都照鄉民的有罪推定邏輯
: 會不會造成更多文中前段的冤案
: 這是應該要去思考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20.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9455114.A.DF9.html
推
02/24 14:53,
6年前
, 1F
02/24 14:53, 1F
推
02/24 14:54,
6年前
, 2F
02/24 14:54, 2F
推
02/24 14:55,
6年前
, 3F
02/24 14:55, 3F
→
02/24 14:57,
6年前
, 4F
02/24 14:57, 4F
→
02/24 15:01,
6年前
, 5F
02/24 15:01, 5F
→
02/24 15:02,
6年前
, 6F
02/24 15:02,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1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