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陪審團制度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Sam)時間6年前 (2018/01/07 11:58), 6年前編輯推噓4(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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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woorog ( )》之銘言: : 最近台灣有許多社會問題 : 例如酒駕累犯 一些工廠污染 資方壓榨勞工 食安問題 : 對這個制度不甚了解 不確定他有什麼優缺點 : 但如果能讓那些罔顧他人性命的人受到應有的處罰 : 這是不是最好的制度? 陪審團只能決定有罪或無罪兩個選項而已,有罪的話,那刑期還是由法官決定 因為陪審制成本太大了,效益也沒那麼好,單純還會保留下來多半是歷史因素 跟美國選舉團制一樣 美國有會把陪審團制拉進來的案件,都降到佔不到一成了 現代英美法都逐漸往大陸法系靠了,而且現在能認罪協商就認罪協商 大部分還沒判決前大家就先喬好了,有罪的就趕快認罪爭取刑期低一點 案件拖那麼久,像趙建銘都十幾年了,還卡在要判多久? 就趕快認罪換低刑期不就好了? 適合用陪審制的就是比較爭議複雜點的案件,像有阻卻違法的案件 比方說小偷甲到乙府偷竊,被乙發現雙方爭打,乙失手把甲打死 拉陪審團近來比較有意義,可以反應人民的價值觀 或者是警察追查沒戴安全帽看似無照駕駛的年輕人丙, 結果年輕人丙為了躲避警察追趕車禍死亡,警察是否有罪? 這種都比較適合陪審團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8.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297519.A.378.html ※ 編輯: Sam27 (114.26.18.183), 01/07/2018 12:04:12

01/07 11:59, 6年前 , 1F
就不認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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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2:00, 6年前 , 2F
我猜趙建銘最後一定是判幾個月然後不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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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2:06, 6年前 , 3F
所以把陪審團想像的太美好了嗎... 為何歐美的刑期普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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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2:06, 6年前 , 4F
臺灣久 當初台灣在制定刑期的時候是拿什麼當參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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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2:07, 6年前 , 5F
每一次審判通通公布法官檢察官聯絡電話地址很難嗎?
01/07 12:07, 5F

01/07 12:31, 6年前 , 6F
請問一下,歐美刑期普遍比台灣久的資訊是從哪來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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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2:31, 6年前 , 7F
酒醉駕車為例,德國刑法316條是規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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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2:31, 6年前 , 8F
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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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2:54, 6年前 , 9F
歐美刑期普遍比台灣久?做夢夢到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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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3:24, 6年前 , 10F
剛剛查了一下 酒駕如果初犯或是未肇事都跟台灣差不多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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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3:25, 6年前 , 11F
一旦為累犯 肇事 傷人或是殺人 都判的比台灣相對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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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4:29, 6年前 , 12F
所以陪審團案件有ㄧ成,在台灣,這ㄧ成的案件就是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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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04, 6年前 , 13F
你資料來源是哪裡啊?哪個歐美國家?台灣刑法累犯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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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04, 6年前 , 14F
加重二分之一啊!你說造成傷害或死亡結果,我們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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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04, 6年前 , 15F
項還有結果加重犯去排除競合理論的適用,德國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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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04, 6年前 , 16F
結果加重犯的設計,怎麼會比較輕?至於如果有殺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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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04, 6年前 , 17F
,我們刑法271條也比德國刑法211、212條還重啊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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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05, 6年前 , 18F
到底是哪邊查的資料啊?
01/07 17:05, 18F
文章代碼(AID): #1QKPhlDu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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