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oBike搶位機車怨 新北市公告禁停消失
※ 引述《AirCondition (MJ<<<冷氣)》之銘言:
: 不過換個方式思考,
: obike的好處就不贅述,
: 就是滿足最後一哩路。
: 地方政府禁只停在公共車格是否合理?
: 禁止理由是公共車格是全民的,
: 不該給obike營利。
: 但是,受益的除了業者,
:
: 得到最終端停車服務的還是市民,
: 有人會說不是每個人都用obike,
: 不符合比例原則,
: 那也不是每個人都騎ubike,
: 甚至,也不是每個人都騎機車,
: 那免收費機車格是否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 機車廠商也是有賺錢啊,
: 是否算利用公共財營利?
: 然後,最終的重點應該還是回到,
: 如何訂定一個obike條款,
:
: 讓類似業者可以適用,
: 讓政府徵收得到稅金,
: 才是現在急需解決的。
佔用公共空間來營利本來就是會被管制的,受益的也不是「市民」
否則餐廳把桌椅放到騎樓增加容客量,受益的也是「市民」啊
這樣一聽很不合理吧,因為大家都知道受益的只是當下的消費者而已,不是市民
共享經濟不等於社會公益企業
有時候,他們只是把成本轉嫁給其他人的新創企業而已
共享自行車的負面外部性很明顯,就是停車秩序大受影響
以新北市公告的這11個市為例,
至少我知道的其中幾個,商業區機車停車格數量至多滿足「平日」需求,
一遇「假日」,商業區的機車停車格一定供不應求,
如果不予理會,放任共享自行車停放機車停車格,
那不但假日機車停車會更稀缺,連平日都不夠用,
結果只會有兩個:
一、機車違停大增,社會成本增加,警力需求增加
二、政府被迫劃設更多機車停車位(以方便營利企業繼續投放更多單車在公共空間?)
即使不用形象不太好的機車來舉例,那拿比較環保的自行車來說也一樣
捷運站週邊的自行車停車格通常不太夠,或者只是勉強夠,
承受不住動輒十幾台以上的oBike一口氣佔用掉也許50%的自行車停車架
而自行車停車架其實供應總量比機車更少,
捷運站週邊被佔掉,自行車騎士要另外找到離捷運站近的停車架成本比機車更高
那是要自行車隨便停人行道騎樓?或者政府再壓縮機車停車格來改作為自行車停車架?
營利工具本來就不應該使用公共空間,
所以攤販佔用人行道做生意、
餐廳把桌椅擺到騎樓、
機車行把機車放在外面、
租車行把汽車停滿店外一整條停車格,
都是應該、也有在管制的事情
只是警力不太夠,抓不勝抓而已
不管怎麼看,在冠冕堂皇的完全不受限的最後一哩背後
無椿共享單車這種自己不生地來放車的行為就只是自私
而且國際上有無椿共享單車的國家都有一樣的問題,不僅只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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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40.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436552.A.1F8.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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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機車騎士,這個某程度我認同
如文中說,新北市很多商業區的機車停車格只夠「平日」需求,不能滿足「假日」需求
自行車停放機車停車格,有時候蠻像是一間咖啡店只提供女廁跟性別友善廁所兩間
結果女客人跑去使用性別友善廁所而不用女廁,
害一個腸臊症的男客人在外面屎在滾一樣
但自行車停放機車停車格其實也沒那麼單純,
因為女性內衣專賣店準備十間男廁跟一間女廁,其實也不太合理
或者客人動輒幾十個的女性內衣專賣店只準備男女廁各一間一樣,也不太合理
自行車有時只是懶得找停車架,但有時候自行車停車格確實比機車難找,
而且還沒有App可以幫忙搜尋
※ 編輯: liquidbox (118.161.240.68), 07/07/2017 2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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