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倒霉老闆!謝依涵免死他卻要賠368萬 大丙:只能賣房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6/15 21:37), 8年前編輯推噓5(10513)
留言28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2 (看更多)
如果照法官的理論 謝依涵的爸爸媽媽包含所有她的老師 沒有負責好教育女兒監督女兒的責任 有連帶責任, 應該賠! 而因為發生在媽媽嘴咖啡店,所以老闆有責任 照這樣說起來 ,媽媽嘴咖啡店在淡水 所以當時新北市長 朱立倫包含所有新北市藍綠議員 沒有做好監督責任 有連帶責任,也該賠! 媽媽嘴咖啡店,不但在淡水還在台灣 當時台灣總統馬英九 包含所有藍綠立委 沒有做好監督責任,有連帶責任,更該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38.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533822.A.D3E.html

06/15 21:37, , 1F
去把民法讀一讀
06/15 21:37, 1F
恐龍法官讀得夠透徹了! 先去把文章看懂再來

06/15 21:37, , 2F
法官沒有教化好罪犯,出獄後再犯的法官也該負連帶責任
06/15 21:37, 2F
還有獄卒法務部長都應該有連帶責任,反正大家就來無限上崗!!

06/15 21:41, , 3F
跟文組講邏輯就輸了
06/15 21:41, 3F

06/15 21:41, , 4F
淡水是新北市好嗎
06/15 21:41, 4F
已更正,謝謝

06/15 21:41, , 5F
理組的程度就這樣ㄇ
06/15 21:41, 5F

06/15 21:42, , 6F
不求你看懂判決,也請先看一下民法規定
06/15 21:42, 6F
擴張解釋民法也是可以大家來搞啦

06/15 21:42, , 7F
法官根本曲解了民法雇主的責任
06/15 21:42, 7F
贊同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1:45:01

06/15 21:45, , 8F
這是謝女與陳男私人恩怨導致的殺機,雇主根本無從也無
06/15 21:45, 8F

06/15 21:45, , 9F
權監督員工私人交友狀況
06/15 21:45, 9F
沒錯當你很信任一個員工尤其又是店長的時候 根本不會去 管太多他跟客人的互動

06/15 21:46, , 10F
動不動就叫人去讀民法刑法是要告訴我們法律人
06/15 21:46, 10F

06/15 21:47, , 11F
已經完全脫離現實嗎? 一樓先裝上腦袋再來說話
06/15 21:47, 11F
有些法匠就是不懂情理法 ,法是最末位 ,但往往只看得到法條 ,卻沒發現這根本不合理

06/15 21:47, , 12F
AI最該取代的就是台灣已經完全爛到根的垃圾司法體系
06/15 21:47, 12F

06/15 21:49, , 13F
而且陳男夫婦到媽媽嘴消費,也非一般單純的顧客與店家
06/15 21:49, 13F

06/15 21:49, , 14F
關係,而是基於與謝女的私人交往關係
06/15 21:49, 14F
真的太不合理了, 法官無限上綱的搞, 當事人在監獄裡接受的納稅人的 “供養” , 家人也沒事 ,當初提供他工作機會的人卻要賣房賠錢! 鬼島! 鬼灾!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1:50:27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1:54:04

06/15 21:57, , 15F
新北市政府跟新北市議會是不同主體 沒有上下關係 這案例很糟
06/15 21:57, 15F
政治學裡立法監督行政, 新北市議會沒有監督好新北市 ,新北市沒有監督好媽媽嘴 , 媽媽嘴老闆沒有監督好謝依涵, 你說有沒有關係!依照這個無限上綱的法官來講 ,怎麼 會沒關係!!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1:58:47

06/15 21:59, , 16F
法系感覺已經不是正義化身,是要你去讀民法
06/15 21:59, 16F
法要讀可以 ,可是不是去當一個法匠! 或是一個恐龍法官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2:01:35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2:05:50

06/15 22:05, , 17F
你一個人可以抵113個立委 真是不簡單
06/15 22:05, 17F
言論不成熟,pass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2:07:57

06/15 22:10, , 18F
看過民法再來想想我說什麼 水準沒到不能了解不怪你
06/15 22:10, 18F
對一個只知理論不知道融會貫通頑固的人, 只會在下面一直噓噓的, 卻講不出什麼有意義的立論, 年紀不到不配再辯懶得多說…… 就像小孩只會講說你錯了,我比你更對, 反正我就是對了, 反正你就是錯了!永遠講不出個所以然~ 不過怕你睡不著, 還是說一些 讓你安心的話吧 !祝台灣法匠越來越多, 以後大家盡量不要當老闆喔~ 不然就是隨時要監視員工的一舉一動喔! 或是每一個員工 煮端飯泡茶泡咖啡…等,都要在他們旁邊看著喔! 如果會分身術的話…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2:22:01 ※ 編輯: kofdd (39.8.38.126), 06/15/2017 22:33:46

06/15 22:47, , 19F
合情合理!!!! 你就是台灣大法官了
06/15 22:47, 19F

06/15 23:36, , 20F
說的對 另有沒有法醬動不動就要人去讀民法 幹 我還要你去
06/15 23:36, 20F

06/15 23:38, , 21F
讀大眾傳播學再來批媒體勒 讀完環工再來批亞泥勒
06/15 23:38, 21F

06/15 23:40, , 22F
不懂得用白話講解 那就滾回專版去討論還來八卦版討罵喔
06/15 23:40, 22F

06/15 23:45, , 23F
讚 你有台灣垃圾法盲的概念了 去考司法特考一定會上
06/15 23:45, 23F

06/15 23:48, , 24F
垃圾法盲只會叫人讀這讀那的 偏偏沒讀通的是自己 笑死
06/15 23:48, 24F

06/16 01:54, , 25F
犯人棄保潛逃 判交保的法官應該要同罪才合理
06/16 01:54, 25F

06/16 01:55, , 26F
法律系已經悲哀到被戰連解釋都不會了哦
06/16 01:55, 26F

06/16 09:53, , 27F
因為跟低能學店工科講道理沒有用呀~啾咪,反正工科只
06/16 09:53, 27F

06/16 09:53, , 28F
聽得懂三字經跟女神還有初音
06/16 09:53,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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