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倒霉老闆!謝依涵免死他卻要賠368萬 大丙:只能賣房消失
像恐龍法官
人民可以申訴推翻嗎
判決的判得不符合人性 讓人很難懂的思維
一般人覺得對的被亂告的一方
上了法院也許有錢 或遇到恐龍法官的 就還真的告的成
※ 引述《chris7 (把愛深埋在記憶中)》之銘言:
: 最倒霉老闆!謝依涵免死他卻要賠368萬 大丙:只能賣房
: 三立新聞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62730
: 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 八里雙屍命案,兩位死者家屬對咖啡店老闆呂炳宏提起民事求償。
: 其中張翠萍家屬認為呂炳宏以及股東等人監督管理疏失,2度錯失避免悲劇發生的機會,
: 判須賠償張母368萬810元,全案今(15)日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 呂炳宏得知判決結果,無奈地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 綽號大丙的呂炳宏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指出:
: 「這個判決定讞真的很可怕,法官用因果論,有扯到你就是有關係,
: 但謝依涵犯案的刀子不是我的, 安眠藥不是我的,最後殺人地點也不在咖啡店內,
: 這樣我還要負責,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 呂炳宏也強調,今天的定讞結果就是法官把老闆的職責無限上綱,
: 必須管到每個員工的個人行為、交友行為、私底下有沒有收受客人金錢、
: 甚至男女關係往來,但說真的,沒有一個老闆會管到員工的私生活。
: 呂炳宏得知判決結果非常無奈,認為自己與嫌犯謝依涵只是雇主與僱員關係,
: 發生案件之前根本不知道謝依涵有打算犯案,
: 呂炳宏強調,「如果我早知道,謝依涵以及陳進福有高院判決時所說的特殊性關係存在,
: 我早就會阻止。」而面對龐大368萬的賠償金額,
: 呂炳宏也認賠,打算賣房子換得現金,盡快把事情處理完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59.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537683.A.760.html
→
06/15 22:43, , 1F
06/15 22:43, 1F
噓
06/15 22:44, , 2F
06/15 22:44, 2F
原來是要對台灣法院不要太期待
縱然不期望包青天也 落差常人思維這麼多的恐龍也能當法官 法院真的好神
→
06/15 22:44, , 3F
06/15 22:44, 3F
→
06/15 22:44, , 4F
06/15 22:44, 4F
→
06/15 22:44, , 5F
06/15 22:44, 5F
大家都說了很多次 殺人犯成年了 難道公司同事互砍殺人 董事長要賠被害人
到朋友租屋處被殺 房東要賠錢嗎 這本來就很怪
→
06/15 22:45, , 6F
06/15 22:45, 6F
→
06/15 22:46, , 7F
06/15 22:46, 7F
受傷或死亡家屬快去告捷運拿一筆錢
→
06/15 22:50, , 8F
06/15 22:50, 8F
你是法律行政人員嗎 應該腦袋不會這麼死守法條吧
我記得的法官是可以依情節判斷刑法吧
這根本個人意志行為 不是老闆能維修器具就能避免的事 這也要判老闆賠
讀法律的真的都是腦袋死的人嗎?
→
06/15 22:53, , 9F
06/15 22:53, 9F
捷運是市府的 人民是市府的老闆 市府不保障人民安全嗎
※ 編輯: lululun (114.34.159.47), 06/15/2017 22:56:33
→
06/15 23:01, , 10F
06/15 23:01, 10F
→
06/15 23:02, , 11F
06/15 23:02, 11F
→
06/15 23:02, , 12F
06/15 23:02, 12F
→
06/15 23:05, , 13F
06/15 23:05, 13F
→
06/15 23:05, , 14F
06/15 23:05,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