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倒霉老闆!謝依涵免死他卻要賠368萬 大丙:只能賣房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6/15 21:08), 編輯推噓-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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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看看感覺總是有哪邊不對 另外一條新聞是說"連帶賠償" 這一條變成"賠償" 連帶賠償是怎麼個賠法? 是呂炳宏+2位股東賠全部 還是按照責任比例去分這筆錢 還是(呂+2股東)先代墊 之後再去找謝求償 覺得記者應該把重要的用詞寫清楚 意思不太一樣吧 這點有請鄉民幫忙解答 另外按照其他新聞的說法 368萬元是張翠萍的媽媽提起的損害賠償 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跟謝嫌連帶賠償這部分 另一個受害者陳進福的兩個兒子提告求償 一二審判賠315萬 一樣是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跟謝嫌四人要賠 目前是搞不清雇傭關係所以發回高院更審 不過不管是怎樣 最後恐怕是賠大賠小的問題 一共要賠683萬 不知道最後他們每一個人會各自負擔多少賠償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22.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532081.A.A1D.html

06/15 21:24, , 1F
是你看不懂 這部分記者沒寫錯 寫錯的是適用188理由
06/15 21:24, 1F

06/15 21:25, , 2F
三個人怎麼分是內部關係對原告不生效力
06/15 21:25, 2F
文章代碼(AID): #1PGeQne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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