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推翻黨職併公職結論 徐永明:希望國民黨簽字才簽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25 12:20), 編輯推噓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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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sucomi69 (N9SU3XL3AJ4)》之銘言: : 沒想到今天還有人出來討打,呵呵 呵呵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第71條(協商結論) :  黨團協商經各黨團代表達成共識後,應即簽名,作成協商結論,並經各黨團負責人簽 : 名,於院會宣讀後,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當天KMT沒來,各黨團沒共識,簽了等於沒簽,懂不懂啊? 那徐永明幹嘛簽? : 再不懂去請教你的國文老師吧。 : 建議妓者炒新聞罵人前先了解法規,還有想酸徐黃互鬥的省省吧~ 徐永明去參加協商,他對協商後的結果簽了名,表示他代表時代力量同意協商的結果 你看得懂上面這句話的邏輯嗎? 徐永明會簽,表示當初協商的結果,一定有一個「內容」 所以他才會簽 協商要各黨團同意,如果有別的黨沒簽名,就表示協商不成立 那你們偉大力量的徐永明幹嘛簽 簽完才大陣仗出來開記者會 一下子說徐永明不是讀法律的,簽了不算 一下子又把自己辦公室垃圾桶裡的東西,拿來跟對外的簽名相提並論 我對徐永明跟黃國昌有沒有互鬥沒興趣 我只是對時代力量搞笑的功力,猶衷的佩服 好棒棒,請繼續維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84.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094059.A.E45.html

04/25 12:21, , 1F
今天要說一個棒棒的故事
04/25 12:21, 1F

04/25 12:22, , 2F
反正照規則國民黨沒簽字,那協商就是無效,扯這麼多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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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22, , 3F
這麼難理解喔 不成立要變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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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23, , 4F
黨內互打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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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23, , 5F
民進黨勞基法78-1 委員會協商都沒有見 二讀還不是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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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24, , 6F
沒聽柯建銘說 想改什麼時候都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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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24, , 7F
搞笑力量 摸奶力量 作秀力量 結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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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26, , 8F
...好吧 我們知道了 總召出來簽名的協議跟垃圾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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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30, , 9F
KMT沒簽字就是無效協商 你是在獾什麼???????
04/25 12:30, 9F

04/25 12:32, , 10F
不用跟覺青認真,太陽花沒冷氣是開不出花朵
04/25 12:32, 10F

04/25 12:33, , 11F
時代力量絕不會錯 如果有錯一定是民進黨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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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35, , 12F
原來自慰解釋可以超越法規啊,呵
04/25 12:35, 12F

04/25 12:39, , 13F
時代力量絕不會錯 如果有錯一定是民進黨的錯
04/25 12:39, 13F

04/25 12:40, , 14F
徐永明絕不會錯 如果有錯一定是柯建銘的錯
04/25 12:40, 14F

04/25 13:01, , 15F
時代永遠是對的
04/25 13:01, 15F

04/25 13:55, , 16F
哈哈哈 黃國昌大法師的權威不是超越立院職權行使法嗎?
04/25 13:55, 16F

04/25 13:56, , 17F
不然他之前嗆蘇嘉全是在嗆沙小?
04/25 13:56,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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