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推翻黨職併公職結論 徐永明:希望國民黨簽字才簽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25 09:43), 編輯推噓15(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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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推翻黨職併公職結論 徐永明:希望國民黨簽字才簽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昨邀集「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 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朝野協商,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推翻黨團總召徐永明於兩週 前所簽署的協商結論,並表示,或許是因為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徐永明今早於立院時力黨團記者會時回應,當時的情況是因為國民黨沒出席協商,希望國 民黨沒出席,但是能簽字,所以他才會先簽,這樣的簽署應屬於無效,但很遺憾柯建銘, 居然拿這樣的東西當訴求。 徐永明也回嗆,「辦公室的垃圾桶有很多我簽過的東西,但簽過也沒有效,不會因為我簽 過就有用」,相關修法條文,時代力量都會再提出修正動議,通過條文要看院會情況後才 能確定。他也說,黨團5名委員都各有專長,從法律角度和政治談判角度大家有一定考量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46778 5.備註: 好啦,以後大家知道了,給徐大總召簽過的東西都不一定算數。 要這樣搞大家來搞,簽名了都不認,以後誰還敢跟時代談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38.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084614.A.6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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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就小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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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黨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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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洪慈庸的專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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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沒搞頭 以後不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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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都跟法官講,這些是我簽的,也沒被脅迫,但都無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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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簽名也可以扯到KMT,果然是鐵桿KMT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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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不是唸法律的,原來不管什麼有簽沒簽都沒差,他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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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小。這樣也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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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粒是為了正義 其它黨這麼做的話一定是黑箱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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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要你屎袋爽才能算數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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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在簽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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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樑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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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走在民主尖端 黨團總召簽字不等於全黨意見 還要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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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問了還要問剛結婚的同黨立委 很民主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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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點肩膀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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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KMT跟馬英九 徐永明跟黃國昌會活不下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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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都知道的常識,還要念法律才懂?要凹也找像樣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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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一年就搞爛,下次要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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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青支持的政黨,果然有異於常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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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徐的簽名可以丟垃圾桶囉 他自己認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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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簽名可以說沒三小路用 那幹嘛叫別人也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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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自己說自己的簽名都在垃圾桶,立委當到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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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是自己的意願吧 簽拖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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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國運昌隆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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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也該知道簽名在立院講的是誠信 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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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第二段 我會以為是同黨的在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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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柯建銘委員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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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徐會很遺憾柯拿這種東西做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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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名還可以不算數都給你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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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立院規則就各黨團都簽,這結論才會有效,若過期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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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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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力量可以提案就規定以後只能念法律的才能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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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乾脆主張只有法律係能參選公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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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新的出來簽字,舊的就沒用啦!打我阿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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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啊 簽名都不算 以後支票不存在跳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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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就沒有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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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鳥 我簽了都部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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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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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的垃圾,又不是違法騙簽名,自己簽名了還說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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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搞的話,大家簽出去的支票也通通不算數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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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自已在勞基法修法上直接推翻協商結論,然後直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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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誇張的~~記得不清楚法律,那就不要當總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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