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拆都更戶害流落街頭 建商:屋主開口要1億多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3/09 01:47),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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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lymao (onlymao)》之銘言: : 都更條例就是為了防止有少數人不願配合而妨害都市更新才訂定的,民主國家就是少數服 : 從多數 : 選舉結果出爐,你不喜歡的人當選了市長或是總統,你能說我又沒選他,他訂的條例我一 : 概不遵從嗎? : 新聞中的房子被拆並不代表屋主什麼都沒有了!由3家估價師估價,經市政府都更審議委 : 員會通過的權利變換後的價值:能拿到至少2300萬(最少最少),換算後等於他所持分的土 : 地一坪價值315萬啊!以27坪沒電梯的老房計算價值一坪也有85萬啊....屋主哭什麼呢?哭 : 大家沒幫他拿到8800萬吧! 你知道什麼是畸零地 他沒有價值不代表就要照建商給的金額賣給建商 舉例來說 20多年前,新光集團為興建的新光站前摩天大樓 曾以2億元代價向「留住戶」買下1.8坪土地 等於1坪就花1.11億元,創下國內不動產成交天價紀錄 他有權拒絕建商開的金額,不代表建商可以偷拆 -- 靠杯勒 怎那麼衰小出生在這島啦?? 不就跟房地產一樣在亂喊價!!?? 你水岸格局第一排、捷運站樓下門口 開5000萬我認了 現在不是...連那種住金山 通車要一小時起跳 建案旁還有靈骨塔相伴 也跟人家開4500萬 你怎不去吃屎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52.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995227.A.9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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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爪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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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中國好 只給使用權 土地歸全體國民所有 沒有世世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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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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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時彼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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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不是這樣喔 土地不歸你一個所有 要看持有人同意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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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的建物是一個人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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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青就是低能智障才會這麼好操弄阿~~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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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那龍腦案也是投天,還有自己的建築線,而且屋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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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要錢,怎麼覺青的說法又不一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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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m4ER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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