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拆都更戶害流落街頭 建商:屋主開口要1億多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08 19:27), 編輯推噓21(2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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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we19272375 (嗯嗯是喔)》之銘言: : 偷拆都更戶害流落街頭 建商:屋主開口要1億多 : 3.完整新聞內文: : 都更處表示,基於協助雙方溝通協調立場,3日上午10時約在更新處溝通,讓實施者與地 : 主充分對話,以解爭議;至於地主房屋被建商拆除,並不知情,仍呼籲實施者應善盡溝通 : 協調責任。 : 事隔一天,建商代表李姓男子表示,昨天是他下的指令,也受到公司責難,願意承擔,因 : 房子已遭拆除,事後委請結構技師查看,認為安全有疑慮,願意賠償屋主一切損失,並拿 : 出25萬元賠償金。 : 他也提到,經評估後該都更價值約新台幣2300餘萬元,但雙方協商期間,對方跟公司要1 : 億多元,非常不合理也不可取。 : 張姓屋主拒絕收下賠償金,他說,建商對外宣稱他「獅子大開口」,並提出民事告訴,但 : 卻利用協調期間偷拆他的房子,無法再相信建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0231 : 5.備註: : 評估2300萬 要求1億 : 我們繼續看下去 台灣就是民粹當道, 會吵得有糖吃 養出一堆台灣鯛,奧客,釘子戶, 都更要順利推展就是要有公權力的介入, 但上一個依法執行的郝市府下場是如何就不用多說了, 起碼當時王家還是透天厝, 看似有不參與都更的權利, 但是實際是袋地又侵占了國有地, 沒劃入都更以後他們家就不用出入了 當然自以為覺醒其實還在睡的青年沒去探究是非 或是說有部分因素是想藉此達到反郝的政治目的 加上苗栗垃圾瘤強徵張藥房的家搞到家破人亡 (這就真的是假徵收實斂財了) 在這樣的氛圍下一堆名人也紛紛出來挺王家 最後才讓建商跟市府低頭, 讓原本四戶擠兩層樓透天的王家瞬間賺到五間新房跟五個車位!! 價值超過上億 打了那些力挺的覺青跟戴立忍等名人一巴掌 後來大家不歡而散, 你說那些流離在外有的已經等到往生的36戶同意戶權益在哪? 管他去死~~王家最大 叭叭叭 從此之後社會風向就轉變了 (還有可能是綠色執政了,覺醒青年就又回去睡了) 之後的龍腦戶跟這次的案例少了民粹的奧援就變得站不住腳了 何況建商可以說他沒去拆四樓阿! 他是拆1.2.3樓 是四樓自己結構不好塌掉的 XD 覺青說拆123樓那一定會損害到四樓阿 那覺青怎沒想到公寓的土地是共同持份的, 其他住戶都同意接受了, 四樓張姓房仲反對可以啊, 建商給你3000萬都可以買到10年內的華廈了 你可以拿去買你想要的地方還有賺阿 要當釘子戶之前也不先惦惦自己斤兩? 在公寓四樓也想跟人家當釘子戶?? 文林苑王家跟龍腦戶都是獨棟 就算周遭被拆光也可以繼續跟建商耗 這個建商跟你耗了7年開了80次協調會還加價到三千萬已經夠有良心了 看看正義國宅都更案某大地主的下場吧 https://goo.gl/g6n0gv 伏殺大地主 2槍轟爆頭 聽說兇嫌沒抓到, 被認為教唆行兇的建商後來還罪證不足獲釋... 還是老話一句:都更要推行順利一定要有公權力介入 政府怕引起民怨不敢強拆可以 起碼都更條例可以加註 防釘子戶條款: 就原住戶仍要漫天開價,建商得申請送調解委員會 經委員會審議認為原住戶價格確實不合理, 但為兼顧絕大多數同意戶權益 將比照原住戶目前居住房子規格, 返還相同規格不得低於原屋市價的房子一戶 這樣就解決啦! 釘子戶覺得他的房子值1億2億都隨他阿 還你一戶新房你自己去賣看是要開10億20億都沒人管得著 賣多少看你本事 我想以張姓房仲的手腕要賣個1.2億一定不是難事 XDDD 覺青跟釘子戶整天扯回憶無價 其實講白了就是回憶無價 一億可談啦 看覺醒青年整天幫個嫌三千萬太少的釘子戶爭取1.2億就覺得很可笑~~ 人家鬥輸了身價都還是22K的幾百倍, 覺青抗爭了半天有多領幾瓶礦泉水就偷笑了 www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96.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972473.A.B11.html

03/08 19:28, , 1F
旁觀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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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29, , 2F
我家房子不爽給你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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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30, , 3F
那些什麼青的,有幾個出來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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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31, , 4F
拜託把我家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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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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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說的好 明明可以三贏局面 就有這種貪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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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32, , 7F
偷拆有理那不就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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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二樓:釘子戶沒有不想都更阿! 是想撈個上億再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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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34, , 9F
沒有人說偷拆有理啊 那盯子戶嘴臉妳怎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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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35, , 10F
給七樓:建商有市府發的拆除牌照喔~他拆123樓沒違法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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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都出來幫建商說了沒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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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青的臉皮比釘子戶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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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建商拆完後,該賠的還是要賠。農地限制使用、古蹟強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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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建築建蔽率容積率…等都是防礙所有權人財產權行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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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看到那些幫釘子戶喊燒的人,來幫忙抗議刪掉這些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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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47, , 16F
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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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4, , 17F
覺青的臉皮比釘子還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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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5, , 18F
不能反其道而行,有釘子戶的直接放棄都更嗎?應該說,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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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5, , 19F
時點都更的意義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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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屋換屋,釘子戶一樣會有理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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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防止釘子戶獅子大開口, 不然委員會就這樣制衡釘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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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08, , 22F
會凹的 還是會說委員會黑箱啦 不強拆就別玩都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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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自以為正義 耳朵都很硬啦聽不進 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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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09, , 24F
沒很關切 原來王家有升等喔 超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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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怎了?一定要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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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14, , 26F
都更本質就是一場利益的分配戰而已,談不攏不如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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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18, , 27F
釘子戶就敗類阿 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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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柯文哲更是扯到極點。這言論我還以為是以「不沾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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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19, , 29F
聞名的馬英九說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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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23, , 30F
袋地人家喜歡空降買直升機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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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贊成把袋地圍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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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24, , 32F
都更具有公益性,公權力一定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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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27, , 33F
至於無法都更,放到危樓一起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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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28, , 34F
這樣看看誰要吵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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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29, , 35F
所謂的「公益性」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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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38, , 36F
樓上這樣只會進入死胡同 大家也別談都更了 反正無限上綱
03/08 20:38, 36F

03/08 20:42, , 37F
他媽的一堆人在那裡睜眼說瞎話…人家沒有的不爽賣,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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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42, , 38F
3千萬太少啦幹,到底要裝瞎到啥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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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09, , 39F
政府該強制立法像原po講得一戶換一戶 舊屋換新屋 省的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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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8 則推文
03/08 23:41, , 88F
把都更和房地產買賣畫等號 就代表你不懂都更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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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2, , 89F
還是你覺得都更和房地產買賣一樣 所以才舉這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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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2, , 90F
有公共利益 0%同意也可以強拆沒有公共利益99.9%同意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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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早說了覺青最不需要的就是智商...整天自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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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強制 權力變換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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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09號就說概要10%太低還0% 你問大法官為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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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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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在那裡幾%同意 就告訴你沒有公共利益99.9%同意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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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人民的 私人財產 是聽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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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就在跳針了 就你覺得都更沒公益性 那還解釋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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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5, , 98F
釋字709號就說概要10% 是說概要..不是說可以"強拆"
03/08 23:45, 98F

03/08 23:46, , 99F
是你一直在那裡幾% 幾%同意啊...這跟幾%同意 沒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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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6, , 100F
強拆是都市更新條例說可以 大法官沒有說不可以 法律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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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的事情你說不可以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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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說就要一直強調 都更 有那些"公共利益" 不要強調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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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6, , 103F
一直在幾%同意的不是你嗎 好像不是我先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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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8, , 104F
在你提之前 這篇我好像沒有提到同意比例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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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8, , 105F
這篇一開始我的推文不就再說公共利益嗎? 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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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8, , 106F
都市更新 都好幾條違憲了..你還信啊...大法官沒有說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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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49, , 107F
的 36條有沒有合憲 .
03/08 23:49, 107F

03/08 23:50, , 108F
違憲的只有概要第10條第1 2項 和第19條第三項前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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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51, , 109F
沒有說違憲就是這在還繼續適用不是嗎 不然你去聲請釋憲
03/08 23:51, 109F

03/08 23:53, , 110F
要釋憲也要 打完所有官司 可以上訴都上訴都無效才能 釋憲
03/08 23:53, 110F

03/08 23:55, , 111F
所以說我為啥不信 除了違憲的那兩條之外 還沒修法前
03/08 23:55, 111F

03/08 23:56, , 112F
政府本來就會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所寫的去做
03/08 23:56, 112F

03/08 23:59, , 113F
你信都更條例 還是信憲法啊..憲法己明定侵憲人民私產的
03/08 23:59, 113F

03/09 00:00, , 114F
權力來源為何? 你要信都更法 那就請幫都更法 列出他的
03/09 00:00, 114F

03/09 00:00, , 115F
公共利益在那裡.並幫忙解釋一下 同意戶的權利不是公共利益
03/09 00:00, 115F

03/09 00:04, , 116F
解釋法律是我的權責嗎? 你應該請主管機關解釋吧
03/09 00:04, 116F

03/09 00:04, , 117F
我信沒有被宣告違憲的都市更新條例的條文呀
03/09 00:04, 117F

03/09 00:05, , 118F
如果大法官宣告違憲我就不信呀 我可以懷疑法律合理性
03/09 00:05, 118F

03/09 00:05, , 119F
但他沒有被宣告違憲或修正前 人民就是得遵守不是嗎
03/09 00:05, 119F

03/09 00:10, , 120F
那沒有被宣告 "合憲" 的條文呢?
03/09 00:10, 120F

03/09 00:14, , 121F
人民要遵守的話 不是應該 要求政府代拆嗎?
03/09 00:14, 121F

03/09 00:15, , 122F
而且現在討論的並不合不合法, 而是這個法 對不對..
03/09 00:15, 122F

03/09 00:16, , 123F
在還沒修法 或 宣造違憲失效前 它是合法的,但未必是正確的
03/09 00:16, 123F

03/09 00:17, , 124F
就像都更法之前說 公聽會 就可以了 發信主義就可以了..
03/09 00:17, 124F

03/09 00:18, , 125F
在宣告違憲前 它是合法的...但它未必是對的..
03/09 00:18, 125F

03/09 00:19, , 126F
你可以討論法律和不合理 但他合不合理不是你說的算
03/09 00:19, 126F

03/09 00:19, , 127F
也不是我說的算的
03/09 00:19, 1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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