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許宗力掌司院 恐違憲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8/27 00:04), 7年前編輯推噓45(5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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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之銘言: : ※ 引述《Cartier (卡帝亞)》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新聞網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許宗力掌司院 恐違憲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蔡英文總統最快今天將重提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前大法官許宗力可望獲提名為司法院長 : : ,法界人士說,但許宗力已任滿大法官,依規定不得連任或再任,此人事案涉及違憲,蔡 : : 英文總統針對司法院長人選的第二次提名,恐引發重大違憲爭議。 : :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當初修憲是比照德國的做法,但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官的任 : : 期是12年,不得連任或再任;若台灣仿德國體例,卻搞出回鍋再任大法官,不僅是違憲, : : 也將成為全世界的笑柄。 : :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即明確規定,「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 : : 並不得連任。」而許宗力在2003至2011年間任大法官,已任滿八年,依法不得再連任;日 : : 前雖有不具名的總統府高層表示,許的例子是「再任」,並非「連任」,但此一說法被法 : : 界人士認為,僅是一廂情願的說法,且完全不符當初修憲的立法意旨。 : 太好笑了.... : 現在是隔五年大家覺得沒什麼,到時候有人任滿後隔一天「再任」, : 不知道覺醒青年跟吱吱還挺不挺得下去? : 退一百步說,你要「再任」也應該要隔八年才合乎道理,也就是2019年 : 再任才勉強說得過去。 : 可以參考康世儒連當三屆竹南鎮長被法院宣告當選無效的例子。 : 真的是丟臉丟到國外去.... 太好笑了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關於大法官的規定 大法官任期是個別計算 而且有交錯任期的規定 什麼是「個別計算」? 就是每個大法官的位置任期是分別來看的 一屆八年 要是辭職或是其他原因中途離職的話 補上這個位置的人就是把原先任期補滿八年而已 舉例就像是議員一屆四年 中間有人離職要補選的話也只是補滿原先離職的議員的任期而已 不是讓補選上的議員從他就職後能夠做滿四年 而「交錯任期」則是從92年開始 有八人只能做四年 另外七人可以做八年 許宗力是那可以做八年的七個人之一 所以他做滿後在100年卸任 那馬英九也很當然的在100年提名了大法官 所以許宗力原來那個大法官的位置已經被馬英九提名的給接棒了 (這中間馬英九亂搞大法官任期的部分就先不論...) 要說許宗力會違反大法官不得連任的規定的話 那就是在100年的時候馬英九繼續提名他當大法官才有這個問題 現在這一批蔡英文要提名的 其實就是92年只能做四年的那一批 不過有人一定會發現 那應該92+4+8=104年就任滿啦 怎麼會現在105年才在提名? 因為當初應該96年讓阿扁提名那八個只能做四年的大法官時 被國民黨杯葛 只過了四個(這四個在104年已經任滿) 剩下4+1個等到馬英九97年上任時才提名 +1那位是原先92年時可以做八年的但中間辭職 這也是因為馬英九亂搞任期的部分 因為+1那位的大法官位置應該是在100年任滿 補上他位置的人也應該在100年換人 可是馬英九就讓他「個別」做八年 這就是馬英九的「個別」計算與一般人「個別」計算不同之處... 到此為止 其實大法官的任期已經被馬英九跟國民黨弄到不再是當初修憲時 想要將大法官15人分成兩塊彼此交錯任期的意思了 而現在總共有幾塊我也不太清楚... 總之 97+8=105年 共有五個加上正副院長兩個 共七個 就是蔡英文這次能提名的大法官人數 回歸當初大法官屆期「個別計算」的修憲意旨 原先接許宗力那個位置的大法官現在還在就任中 許宗力沒有在100年繼續接任大法官就沒有違反連任的問題 當然可能有人把「連任」的定義解釋的很奇怪的 這不在討論範圍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93.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227497.A.4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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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等8年再提他啊 這樣就沒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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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分屆...為啥要等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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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這麼多,還是法皇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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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皇是什麼東西? 你給翻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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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皇?一定是內文中惡搞憲法鑽漏洞的馬英九跟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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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皇是個負面名詞的話 的確是如你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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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修憲最快啦,公法老師快輪完了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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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就是做8年,你講什麼他不是補那個位子怎樣的 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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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錯任期」就把大法官任期分開看了 許宗力現在上任就不是他92年上任時的那一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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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春捲龍上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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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想李茂生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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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辯吧,假設死魚說 我不是補第一個板主位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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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的職權還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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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八卦板主也是交錯任期的 四叉做滿一年下台沒繼續選板主換了其他人上來 過了半年另外的板主也要重選時 四叉跳出來說他要選 你會說他違反連任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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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說仿照德國 德國12年 所以DDP還可以再請他做4年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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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分屆 沒規定不能再任 中間又被馬英九亂搞就變成現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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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多了一堆問卦,先幫高調+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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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台灣沒人才還是綠營沒人才已經挑不出其他人可以當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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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辯就是詭辯,除非職權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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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馬英九惡搞大法官"個別"定義時好像還上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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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辯,那我用方法讓任期 故意差一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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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馬英九當初亂搞大法官任期的作法就是會讓你說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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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既然知道這種情形會發生 你還在護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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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總統這樣搞,根本沒人動的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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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應該回歸正途才是吧 讓大法官任期回到當初不斷四年四年四年的交錯 加上不得連任 大法官要再任最起碼要隔四年才行 如果你認為這樣還是不合理那是另外一回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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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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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各種原因不通過 就會沒辦法照任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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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對許的評價很高 但是這樣下去所有爭議會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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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反對說如果大法官要再任的話 應該要屆滿後經過一屆的任期八年才可以 不過以現實來說 許宗力再任我認為沒有違憲的問題 大多數學者也是如此認為 目前還沒看到有認為違憲的學者(其實我在等蘇永欽...) ※ 編輯: acln0816 (118.160.93.167), 08/27/2016 00: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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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不同意你說的 如果個別計算的是位子VACANCY 豈不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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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 總有一天會輪到他啦 二十年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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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得真清楚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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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JU32OK 馬英九惡搞大法官任期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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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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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思維模式遺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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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馬狗抓起來 毀憲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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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才接棒 接位的制度隱含著大法官終身制的遺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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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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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0:36, , 33F
國民黨執政有這種護航的人才應該就不會選那麼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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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屆滿而離位無異于假死 隨時可再坐位子 而馬總統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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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個別計算 反可隱含著當過不得再當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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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那時候 黨工有這麼認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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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說你詭辯就詭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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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爭議應該是許剛卸任不久,提名時間太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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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含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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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個別計算文意應該是按人計算 卻拗成是按職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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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爭議是法律是否允許許宗力擔任大法官,而依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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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應無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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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久什麼都不會,惡搞制度倒是ㄧ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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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顏色對了 用自己人覺青死命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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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而言,除了馬英九外,法界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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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認為係指"一任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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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啦 低能扯後腿廢物km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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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猜測這二天會有大量帳號帶風向,建議先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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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只會吃屎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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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畫圖解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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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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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人才了嗎?一直測風向,怎麼會護航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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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看內文,只想質疑帶風向又說不出道理的言論,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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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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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能扯 李登輝也可以回來當總統阿 他要再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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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護航的太噁心了 滾去領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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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學者對此事都挺安靜,目前只注意到許玉秀立場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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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但我比較期待廖元豪,仍然輪不到他 風向這下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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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轉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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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老師已經有發表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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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1:47, , 66F
疑問,如果是這樣,那條文只要寫不得連任就好,為何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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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寫不分屆次,個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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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會被批詭辯 如果大法官解釋不違憲那就是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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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是確定沒違憲才敢提他吧 不過是有漏洞 DPP在司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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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KMT那麼多人囉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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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李登輝當然可再任總統 前提是他要選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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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管怎麼提 只要提的人選不藍 藍營都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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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3:04, , 73F
看到統派跳腳就代表做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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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4:26, , 74F
用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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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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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打一大篇理論,程度不夠的一句顏色對了就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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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讓我替原PO感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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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就真的人才不夠 不然培養一個公法泰斗是要幾年 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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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法嗎? 沒有嘛 大法官這位置多重要 要能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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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個屁 之前蘇賴著不走才叫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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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12, , 81F
狗黨最會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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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2:34, , 82F
三個字 走漏洞 知法玩法的人 公信力要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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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3:34, , 83F
噗噗,廖元豪啊...比對一下他寫紅衫軍跟寫太陽花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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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3:35, , 84F
此君如何大概就可略知一二了,所以也別期待他對這件事會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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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3:35, , 85F
出真知灼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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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5, , 86F
08/27 14:45, 86F

08/28 09:54, , 87F
08/28 09:54, 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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