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女醫老公反擊 「孩子誰的?」墮胎錄音曝光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7/28 19:15), 編輯推噓36(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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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略為以不同角度剖析賞玩已故PTT前名人洪浩雲醫師,及蔡佳芬醫師的臉書公開信 之後,總算等待未久即得一睹第三位頂尖台大醫科陳克誠醫師的嘔心瀝血反擊之作, 以下略就不同角度賞析此文,以饗同好: ※ 引述《kuninaka ()》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people/%E9%99%B3%E5%85%8B%E8%AA%A0/100000484713182 : 陳克誠 added 3 new photos. : 29 mins · : 小芬,許久不見了,想不到再見是在電視上。氣色不錯,妳喜歡的假睫毛仍是厚厚密密的 : ,孩子很想妳。小孩我下班時會自己顧,上班時我姐幫我們顧。 一、首先,自小孩出發,可謂萬宗歸一,營造最照顧小孩的是誰?『是我!』的形象。 此從陳醫師臉書與小孩泳池同樂影片同可證,陳醫師應已與律師有充分討論, 誰對小孩最好,將來誰在法庭上觀感最好,最有利! 「他強由他強, 清風拂山崗; 他橫由他橫, 明月照大江」,陳醫師可謂深諳 九陽真經心法,於文章開頭已搶佔先機。 : 妳7月13日無預警搬光家具離開,小孩和我無處可去,是我姐和姐夫收留我們的。妳也知 : 道我姐她當全職家庭主婦一年多了,最近她每天都帶著妳的孩子和她的孩子一起去公園玩 : ,去圖書館玩。 二、7月13日究竟發生什麼事,此為蔡醫師公開信與陳醫師此篇作文,完全直接矛盾的 地方,對照可知蔡醫師的說法為:「隔天,你來南部搶走孩子,搬光我敦化南路住處 全部家具及電器。我實在是忍無可忍,只好離開住處,離開這個可怕的家庭。」 陳醫師則說是蔡醫師無預警搬光家具離開。南轅北轍,就此對照一週刊有刊登搬家具 時蔡醫師在門口之照片,及陳醫師目前居住其姐家中之事實,應係陳醫師所述較為 可信。陳醫師於此應係直接針對蔡醫師公開信之此點加以反駁。 對了,如果妳有擔心,我直接跟妳講,我姐從來不在小孩面前談論我們的 : 事情,也沒有對小孩說過妳一個不字。妳在臉書上公開說我姐姐是魔鬼,這讓她蠻難過的 : 。小芬,我姐只是一個家庭主婦,她盡心盡力幫我們二個帶孩子,我們夫妻之間的事,不 : 要扯到我姐姐。 : 三、美化其姐之形象,反駁蔡醫師指述壹週刊報導為其姐主導: 這點陳醫師之反駁,可說較為薄弱,無法有效反擊,畢竟離職未久,人脈關係都在, 相信大家都有社會經驗與社交常識,打個招呼一切都會方便很多,陳醫師於此硬要 否認,可說降低了文章的可信度,不如坦蕩承認,以退為進,反而對於文章整體取信 度更有助益,蓋若真的如其所述的受有百般綠帽委屈,其姐基於親情代為申冤,亦為 人情事理之常,過於掩飾反落於下乘,下次行文時宜適時改正! : 夫妻二個人淪落到要公開放話才能彼此溝通,很諷刺,但我仍天真的認為,總比不溝通好 : 吧。 : 人生如果開始用一個謊言去縫補另一個謊言,會陷入一種地獄。這次妳說謊的對象不只是 : 我,而是所有相信妳的人。我考慮了一個晚上,實在不了解我們夫妻為什麼要自動跳出來 : 救援洪浩雲。不過以妳跟洪浩雲之間,那些相濡以沫的歲月,我也清楚為什麼。所以你跳 : 出來搶新聞版面,我不意外。我想我必需要做些澄清,因為我也要對得起愛我的、支持我 : 的人,所以我會就妳質疑我的地方稍微解釋。 四、以蔡醫師發文之時點,暗攻洪與蔡間亦有曖昧,連消代打,可謂高招: 陳醫師於此可說完美藉勢運用了:1.洪浩雲醫師被萬箭穿心之尷尬時點, 2.洪浩雲醫師曾以一身浩然正氣、為人義薄雲天的大俠姿態,發文救援蔡醫師的行為 。以洪浩雲現今已被鄉民評價為低下之人格,連帶將蔡醫師拖下水,暗指二人間也有 不可告人之事。所謂相濡以沫:意指泉水乾涸,變成陸地,兩條小魚彼此用嘴呵出濕氣 ,用口沫來滋潤對方,使生命維持。 只是洪浩雲醫師的口水太臭,救不到蔡醫師,反而被陳醫師這個漁夫給一併捕獲。 此段可謂是陳醫師此文中的重要亮點,值得讚許。 : 真相可能很難聽,先對不起了。 : 小芬,你說我打到你破水,妳說謊。我本來以為這麼荒謬的劇情不會有人信的,但因為很 : 多關心我的親友打電話氣急敗壞的問我是不是把妳打到破水,我只好非常無奈地公開說明 : ,我沒有。 : 我沒有打到妳破水。抱歉我沒有證據證明我沒有打到妳破水。我也奉勸全台灣的先生,如 : 果您太太臨產的產兆是破水,請快速送醫。但若5年10年後您的夫人突然指控是家暴而破 : 水,那我現在無奈又吐血的心情您一定可以理解。 五、嚴正否認有打到破水的行為: 不過正如我前文於蔡醫師公開信所賞析的重點,一方若敢絕對地堅決主張某項論點, 則其通常均會有所本。故在這裡,陳醫師雖然可能經律師指點,懂得主張: 「消極(指:不存在)之事實毋庸舉證」,而應由主張『積極(指:存在)事實』之人 負舉證責任。亦即,沒有打人的事實,本來就無法舉證,而應有主張有打人的事實之人 負舉證責任。但是,蔡醫師應該會準備人證作為明確之反擊。這點,陳醫師應有所準備 單純否認可能沒有什麼效果。 : ------------------鄉民愛用的分隔線------------ : 小芬,你在吵離婚的時候,我都堅持我們要先做婚姻諮商,因為我覺得,我們二個都有病 : 。不過我們二個真是臨床上那種最令人討厭的任性的病人,從來沒有乖乖把療程走完。 六、營造自己有努力經營欲維持婚姻之假象: 但究竟陳醫師有無到處留情,已經有相當多的八卦文爆料,我想可能否認用處不大 ,行文於此用力未深,可說未竟全功。 : 小芬妳有沒有發現妳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習慣性說謊的? 一開始是說謊,後來妳會編劇 : ,到後來妳彷彿覺得一個謊言重複說個100次,謊言就可以「美夢成真」。妳在不同人面 : 前演不同的臉,人格多到妳自己有時候都會混淆。妳編了一個一個的謊言,滿足妳自認的 : 「完美人生」, po出一張一張的照片到臉書。一但人生不像妳想像中完美,妳就捏造、 : 編劇,責怪旁人。但小芬,人是活在現實世界裏的,不是活在臉書上的。臉書上的妳po出 : 聖經的封面,做出聖潔的模樣,但聖經教妳不可說謊、不可通姦,妳為什麼要說謊、通姦 : ?而且還敢對妳父母、對醫界、對全國觀眾說,妳沒有說謊、沒有通姦? : 附件是我們的對話內容: 2016年2月5日早上十點多;地點: 周大中婦產科。妳通姦、懷孕 : 、墮胎、揍我。我是一個人,我會痛。 七、本篇文章之重拳,猛然出擊:直接指陳蔡醫師說謊、通姦! 但陳醫師此文最大的成筆與敗筆,極可能在『通姦』二字之指控! 詳言之『說謊:受訪公然說種是陳醫師的』的確蔡醫師可能是說謊。 但法律上之『通姦:受孕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則極有可能並不構成。 分析之:蔡醫師公開信已明確說明:雙方二婚之時點為2015年12月31日,而墮胎之 時間點為:2016年2月5日,期間僅有一月份的31天,與2月份的5天,共36天為 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而通常可能發現懷孕之時間,為過了一個月以上,MC 沒來,才有可能發現並驗孕確認懷孕。故極有可能蔡醫師受孕之時點為2015年 12月31日以前不久,因與徐先生發生關係而成孕,此時自然不構成通姦。因為 當時陳、蔡並無婚姻關係,而『此成孕時點亦為陳醫師所明知』。 個人認為支持我這個論點成立的另一主要理由就在於:「陳醫師陪同蔡醫師前往墮胎的 行為本身」,也就是說,陳醫師對於蔡醫師坦承其孕種為徐在二人結婚前所播,乃有知悉 ,故雖然無奈但確實仍可接受,且在此心態下,為二人甫方再婚之情形下,為再婚之存續 ,故二人方可理性並陪同蔡醫師前往墮胎。 而陳醫師現在雖然先成功抓住鄉民之目光,且成功營造了:蔡醫師『通姦』之假象, 但邇後之敗筆亦極可能在於此。這把兩面刃之使用,可說不可不慎。當然也不排除陳醫師 之後硬凹:「我不知道」或『我認為她已經要和我再婚,仍與徐發生關係,仍是道德意義 上的通姦』。但是陳醫師顯然已經有與律師討論過,故蔡醫師事實上並不構成『刑事法律 意義上的通姦』,陳醫師就此亦應屬知情,故於此行文中用過於強烈用語的指責,極有可 能圖一時爽快並激起鄉民興奮,而邇後自婊。不可貪圖一時暢快,戒之慎之。 : ------------------家暴的分隔線------------ : 最後,我要談談家暴部分。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 小芬,我跟妳之間的驗傷單,我們二個都很多。我敢對天發誓,我推打妳幾乎都是妳發狂 : 的攻擊我,阻擋我去醫院開刀。而妳攻擊我,幾乎都是用來威脅我,不准我付孝養費給我 : 媽,不准我奉養我的原生家庭、我媽媽生日時包6000元妳嫌太多之類的,所以妳動手打我 : 。記得嗎? 八、攻擊蔡醫師死要錢: 藉由蔡醫師阻止陳醫師給孝親費之行為事例,再度強化鄉民仇女、仇富之心態,營造 蔡醫師極為看重錢財之形象,懂得善用實際生活案例,值得嘉許。 : 我接受最嚴格的標準: 只要男生還手就是有錯。我也會這樣教我們的兒子,但下面這個難 : 題我不會解,我請教妳蔡佳芬醫師該如何處理: : 一個年輕人出車禍,躺在急診室,氣血胸,急診室call我快速過去開刀。妳蔡佳芬擋在我 : 面前,對我說「如果你要去開刀,你就要同意從今以後不能每個月付1萬5給你陳克誠的媽 : !」,我請妳讓路,妳不讓,我請妳不要無理取鬧,妳抓狂,對,最後我用力推倒妳,把 : 妳往旁邊摔,自己衝去醫院救人。所以我變成妳蔡佳芬口中的家暴男、渣男、爛男,我認 : 了。至少那個年輕人我們台大團隊救活了,至少一個家庭不用承擔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劇 : 了。為此小芬妳要把我打成爛人,我陳克誠認了,誰叫這個老婆是我自己挑的。 九、打老婆有理由:暗指自己符合緊急避難,且將自己放在道德至高點,指責蔡醫師 沒有基本之醫德。 陳醫師的確有請教過律師,可由這裡的主張再度得到證明,陳醫師為了救治有生命危 險之病患,對於阻止其救治之蔡醫師『不得已』有推倒、將其側摔之行為,以生命法 益高於健康法益,主張自己之行為符合緊急避難並不構成刑事上之傷害罪嫌。同時顯 露蔡醫師不顧救治人命,全無醫德。可謂一石二鳥,堪稱作文舉例之經典事例。 : ------------------別人的分隔線------------ : 至於其他什麼跟吳姓女子如何如何的。小芬,拜託,吳姐大我12歲,大妳18歲,吳姐在醫 : 院比妳、我都資深,妳懷疑我跟吳姐有什麼,何必? : 十、否認自己有通姦: 這點蔡醫師於公開信的指控,的確可能過於薄弱,而無積極事證。將來可能無法證明 陳醫師此部分之罪刑。但是此處陳醫師之反駁,可說全無立論基礎,走筆至此 可謂「行百里半九十、功虧一簣」,畢竟『大12歲,所以無法通姦』,這個理由, 置瓦哥於何處,可說全無可信度。下次行文宜多加注意。 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01.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704535.A.207.html

07/28 19:17, , 1F
這篇其實是好文 不過 我懷疑用餐時間 有幾個認真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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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19, , 2F
好文值得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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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姓陳的是小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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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20, , 4F
台女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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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20, , 5F
推 等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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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21, , 6F
算菜跟徐沒通姦 那段時間蔡可以說是劈腿假富商和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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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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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已故]會不會被吉?用[前]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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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不中懇的賞析 完全偏向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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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齣會到年底呢 還是會很快揭曉 讓我們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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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那一段分析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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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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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析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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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無遺漏 已進入八奇之思考領域 小弟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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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chadcooper說的一樣,一昧指控男方沒有站在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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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不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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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不犯法啊,通姦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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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醫生應該不久會改進之前只重視辭藻的錯誤,再寫一篇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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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那一段吳姐看到應該會很火 躺著也中槍 透露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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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點在最後一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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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醫生真的是提油救火 結果大火燒到自己身上了 沒人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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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慘 連蔡醫生都沒幫他講話 人緣不太好 要多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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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瓦哥於何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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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分析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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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40, , 26F
閣下賞析之功力令小弟佩服佩服 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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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浩雲其實也沒怎樣 需要幫什麼嗎 他是醫師又不是靠好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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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精闢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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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41, , 30F
賺錢的阿基師 他也沒要打什麼離婚訴訟 男性出軌在目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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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圍下也不至於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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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文章立場如何超然,灑花看你不爽就是要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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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都找幼齒的~不是都會做周董都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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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連外遇都不算 僅是單身約炮就被打到滿頭包了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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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點重擊:男方不是都掌握到排卵期?有注意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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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51, , 36F
分析得宜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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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53, , 37F
等蔡反擊 好精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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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家大忌,底牌盡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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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0:00, , 40F
都幾歲了 還大12歲 又不是要幫小孩找阿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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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洪下水一絕。要問蔡醫師是否亦為一分鐘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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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分析不錯,事實會越辯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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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0:14, , 43F
我居然看完了XD~~~
07/28 20:14, 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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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以前國文課閱讀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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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0:29, , 45F
墮胎時 胎兒的週數可能是重點攻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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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的話 女方會吃ru486 可能有相當週數 會落在第一次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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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覺得點評的比原作文更棒也 看來是大高手難得出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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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話性節目不找你愧對全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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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實戲迷。白色巨塔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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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1:07, , 50F
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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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1:11, , 51F
中肯
07/28 21:11, 51F

07/28 22:01, , 52F
分析的不錯 離婚期間生小孩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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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3:12, , 53F
分析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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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3:18, , 54F
所以男的為啥會想再娶這女的,沒辦法相處的感覺
07/28 23:18, 54F

07/28 23:26, , 55F
這賞析真有水準
07/28 23:26, 55F

07/29 01:50, , 56F
李姓分析 推一個
07/29 01:50, 56F

07/29 17:52, , 57F
07/29 17:52, 57F

07/29 18:02, , 58F
感謝賞析! XDDD
07/29 18:02, 58F

07/29 18:39, , 59F
賞析太讚了~~大師呀
07/29 18:39, 5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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