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一例一休是邪惡的日常化的原因消失
行政院的一例休2.0 加班費部分說帖
以月薪36000元為例,一日工資為1200元,時薪為150元,勞工休息日出勤工作8小時。
以現行規定是前2小時加班費為1/3,加班費為150X1/3X2=100;加班後6小時為150X2/3X6=
600;當日工資為1200元(原有日資)+700元(加班費)=1900元。
修法後,前2小時加班費為1又1/3;第3小時起為1又2/3加班8小時,前2小時加班費為150
X1又1/3X2(第1至2時)=400;150X1又2/3X2(第3至4小時)=500(第3小時起為1+1又2/3
;且4 小時內以4小時計);150X1又2/3X4(第5至8小時)=1000元;因此尚時工資為1200
元( 原有日薪)+1900元(加班費)=3100元。
說帖都說休息日可以領到2倍多時薪
是關鍵行政院算法原有日薪(早已計入月薪,以30日計)
你幹嘛不說不上班在家也領1200?
所以依法休息日領到的是: 1900不是3100
以原本月休四日勞工來說,二例休是希望他們不要過勞,能有充分休息與合理生活品質
資方來說,月休四日員工,加班費支出
舊一例假
700휴=2800+補休휰
新法一例一休
1900휴=7200+補休휰
2例休
1200휴=4800+補休휴
但補休4天老闆要找人補,所以要多花約2倍錢
但以現行最低薪服務業與產線敘薪(目前一例假)
薪資20000-23000都是寫月休4日,老闆們習慣將多上班的加班日加班費併入總薪資
所以一例一休方便老闆這樣做的好處
薪水照開相同金額且工時依然不變 合法符合最低薪資要求
二例休可以這樣做嗎?
薪水開相同但你還是得月休8日給員工
若二例老闆降薪資呢? 馬的 低成這樣還能降到哪?
目前的修法,看似給勞工更多錢,但事實上很可能不但領不到,連老板成本都墊不高
跟目前有87%像
對於底層勞工真的毫無助益又沒辦法獲得充分休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49.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7464780.A.3F1.html
→
07/02 21:07, , 1F
07/02 21:07, 1F
推
07/02 21:08, , 2F
07/02 21:08, 2F
推
07/02 21:11, , 3F
07/02 21:11, 3F
推
07/02 21:12, , 4F
07/02 21:12, 4F
推
07/02 21:13, , 5F
07/02 21:13, 5F
推
07/02 21:19, , 6F
07/02 21:19, 6F
→
07/02 21:22, , 7F
07/02 21:22, 7F
推
07/02 21:39, , 8F
07/02 21:39, 8F
推
07/02 22:03, , 9F
07/02 22:03, 9F
→
07/02 22:04, , 10F
07/02 22:04,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3 之 2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