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一例一休是邪惡的日常化的原因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7/02 21:06), 編輯推噓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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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的一例休2.0 加班費部分說帖 以月薪36000元為例,一日工資為1200元,時薪為150元,勞工休息日出勤工作8小時。 以現行規定是前2小時加班費為1/3,加班費為150X1/3X2=100;加班後6小時為150X2/3X6= 600;當日工資為1200元(原有日資)+700元(加班費)=1900元。 修法後,前2小時加班費為1又1/3;第3小時起為1又2/3加班8小時,前2小時加班費為150 X1又1/3X2(第1至2時)=400;150X1又2/3X2(第3至4小時)=500(第3小時起為1+1又2/3 ;且4 小時內以4小時計);150X1又2/3X4(第5至8小時)=1000元;因此尚時工資為1200 元( 原有日薪)+1900元(加班費)=3100元。 說帖都說休息日可以領到2倍多時薪 是關鍵行政院算法原有日薪(早已計入月薪,以30日計) 你幹嘛不說不上班在家也領1200? 所以依法休息日領到的是: 1900不是3100 以原本月休四日勞工來說,二例休是希望他們不要過勞,能有充分休息與合理生活品質 資方來說,月休四日員工,加班費支出 舊一例假 700휴=2800+補休휰 新法一例一休 1900휴=7200+補休휰 2例休 1200휴=4800+補休휴 但補休4天老闆要找人補,所以要多花約2倍錢 但以現行最低薪服務業與產線敘薪(目前一例假) 薪資20000-23000都是寫月休4日,老闆們習慣將多上班的加班日加班費併入總薪資 所以一例一休方便老闆這樣做的好處 薪水照開相同金額且工時依然不變 合法符合最低薪資要求 二例休可以這樣做嗎? 薪水開相同但你還是得月休8日給員工 若二例老闆降薪資呢? 馬的 低成這樣還能降到哪? 目前的修法,看似給勞工更多錢,但事實上很可能不但領不到,連老板成本都墊不高 跟目前有87%像 對於底層勞工真的毫無助益又沒辦法獲得充分休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49.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7464780.A.3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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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直算休息日的加班費 擺明要勞工心理準備加班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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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堅持下去…本來沒放的,今年928就有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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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吧奴工變勞工就靠這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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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推 一堆以為自己沒差 其他人就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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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對降低工時根本毫無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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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1:19, , 6F
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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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以後別投騙票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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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現在就是高知識騙子專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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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例假是不能加班的 光是無重大原因加班就是違法
07/02 22:0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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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勞工沒檢舉OR檢舉無效OR罰太輕的問題
07/02 22:04,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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